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停薪留职、内部休假都是国家体制内容人员的管理规定,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什么是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其实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协议),具体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

❷停薪留职协议的实质

停薪留职协议可以看作是对劳动合同中所确立劳动关系的强调,同时也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互相豁免对方劳动义务的意意思示。在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及不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止协议,协议期间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暂停。从这个意义上讲,停薪留职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是附随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民事契约。

❸停薪留职适用对象

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❹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例如:潞安集团公司关于员工停薪留职的管理办法(草拟稿)

面对国内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严峻形势,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压力日益加大,为进一步缓解企业的经营负担,精简优化员工队伍,从至下释放压力,集团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觉得在全集团范围内实施停薪留职制度,以此来保障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渠道畅通无阻,从而提升用工效率,增强岗位竞争力,实现“降本增效”的最终目标,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的实施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停薪留职的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册开资的城镇合同制工人。

三、停薪留职的条件、期限:

(一)停薪留职条件

申请停薪留职的员工,须在集团公司实际工作满5年以上。

(二)停薪留职期限

1、停薪留职期限以完整年度为计算单位,停薪留职起步期则上不得少于5年;

2、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若资源提出停薪留职至法定退休年龄,可一次性签订至退休年龄的停薪留职协议;

3、停薪留职到期人员可以继续申请办理停薪留职,具体事项按期满时所执行的相关政策办理执行。

四、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办理停薪留职人员按其所属单位及个人身份进行归口管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集团及股份机关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1、工作管理人员

本人书面申请→处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劳资处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劳资处备案

2、干部管理人员

本人书面申请→处室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人事处备案

(二)基层单位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1、工人管理人员

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对组部门负责人审批→基层人力资源部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基层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集团公司劳资处备案

2、干部管理人员

本人书面申请→基层队组部门负责人审批→基层人力资源部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基层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集团公司人事处备案

五、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

(一)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期间的劳动合同自行中止执行,企业不再支付相关薪酬福利待遇。

(二)停薪留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除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暂停缴纳外,其余各项保险均需正常缴纳;

①停薪留职人员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的当月起,其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个人及其他部门均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②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可由原单位负责人办理;

2、集团保险公司统一负责管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

①各单位应逐月向集团保险公司报送本单位停薪留职人员花名表;

②集团保险公司为停薪留职人员建立专门的保险缴纳账户,并为当月缴纳人员出具相应的收据;

③各单位为本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建立专门的保险台账,并按本人出具的保险缴费收据进行台账登记,对未缴纳人员进行备注说明;

④为鼓励员工停薪留职,员工停薪留职期间各项保险的企业部分由企业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按时交至集团公安保险公司,由于本人原因不能按时缴纳个人部分保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⑤个人缴费标准第一年执行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已核定的缴费标准,第二年执行统筹地区最低社保缴费标准。

(三)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期间不计算企业工龄;

(四)停薪留职期满,复工满2年且符合集团公司内部提前退养、离岗休养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看图片吧)

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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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潞安集团公司员工内部休假暂行管理办法(草拟稿)

目前,煤炭行业正处于历史上最艰难的时期,尤其是2015年6至8月份以来。国际金融股票市场、原油市场均呈现出新的危机,受大环境的冲击影响,未来几年的煤炭市场仍然不会有好的改观。因此,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困难时期在集团公司实行内部休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所有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

2、基层单位可以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休假假期

单个年度内所有满足条件的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可执行内部休假1个月(或21个制度工作日)。每年度的内部休假必须在当年一次性集中休完,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可分两次休完。

 三、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一)员工内部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统一执行集团公司内部制定的休假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工龄不满5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2000元/月;

2、本企业工龄5-15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2500元/月;

3、本企业工龄15年以上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3000元/月

(二)执行内部休假期间,为便于各单位工资核算,每年1月或7月份,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按照内部休假工资标准执行。

(三)执行内部休假期间,集团公司年薪制的矿处级以上人员,每年的年薪标准按照11个月进行核算。

(四)对于当年应休而未休假者,其应休而未休期间的薪酬待遇按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内部休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五)内部休假员工的当月收入若不是以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费部分金额的,不足部分的金额可由开资单位先行代缴,随后在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进行补助。

(六)当年需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员工,应在离岗休养前先行安排内部休假。

四、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负责人,应视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结合各岗位的人员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好本处室的内部轮休工作,每年年初制订总体计划并逐月实施,每月25日前把次月本处室的内部休假人员安排报集团公司劳资处审批,劳资处工资科负责考勤安排工作。

2、员工在内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在紧急特殊工作需求的情况下能随时进行联络。

3、员工既定的休假天数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亦不得随意借用或保留至下次不修。在休假期间,如出现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来单位上班的,由所在处室出具相关的证明手续报劳资处工资科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并可顺延补休。

4、各处室在实行轮休期间,要充分做好本处室的统筹安排工作,涉及到的工作岗位一定要安排可相互替代的A、B角,务必保证本处室的日常工作能够正常运转,不能因部分员工轮休而影响到全处室正常的工作。

五、其他

1、各单位要对本暂行管理办法高度重视,在本办法下发一周后制定出本单位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劳动工资处审批后执行。

2、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部门一定要做好相关的舆论导向工作,引导广大员工对集团公司目前所处的形式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要增强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又要将信心传递下去。同时,要使广大职工明白本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既是集团公司针对煤炭市场变化的应急措施,又是一项特殊困难时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利益的重大举措,为此,各单位务必要从战略高度上对此项工作加以认识,要加强中下层领导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本办法的全名贯彻执行。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体公司劳动工资处。

“编制内”的专技人员不用辞职

可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日前,人社部印发了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国家为啥鼓励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

《指导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哪些“体制内”的人符合创新创业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停薪留职、内部休假办法,你了解多少?

这些离岗的创业人员该如何管理?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还有哪些人可以离岗创业?

据《山西晚报》:今年,山西将破解公务员职业发展瓶颈,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向市场流动,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干部离岗创业。

今年,我省将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特别是公务员创新创造创业的动力,发挥公务员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各类人才充分释放活力。我省将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主体的用人自主权,取消“控编进人卡”和“进人计划卡”制度,改革处级干部职数备案和干部调动审批制度。打通政企人才流动通道,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党政机关干部跨地域、跨体制流动扫清制度障碍。

“离岗创业”,让我们这些对“停薪留职”有印象的年轻人眼前一亮。与当年的老国营单位效益差、职工被动“下海”相比,同样是获得了“有保障的自由”,今天的创业条件更好,创业的技术层次更高。

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无疑给符合离岗创业的人群提供了编制上的保障,这更是一种心理上的保障。即使创业不成功,3年之内还可以回来工作。如果总结了第一个三年的失败教训,渴望再度创业,只要形势、政策未变,还有“三年之后又三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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