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这4类房屋不幸“中招”,拆房不补偿,农民朋友们要早作打算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农村的经济水平也在稳步发展,城乡的差距逐渐缩小,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开始得到了改善,由于国家对农村的大力支持,农民也开始富起来了,农民有了钱,在衣食住行方面,对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好,在农村盖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不过,由于国家将统一规划农村,严厉整顿农村发展,以下这四类房屋将面临着拆除,村干部将带头拆房,而且不予以补偿。

农村这4类房屋不幸“中招”,拆房不补偿,农民朋友们要早作打算

一、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一个家庭只能有一户房子,虽然我国的土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千米,地大物博,但是中国的人口也多,大约有16亿人,相对来说,我国的土地资源也是有限的,即使“一户一宅”,土地资源还是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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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经过审批就建造的房屋

做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规定来,在我国农村建房,也是需要经过审批手续的,需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审批,符合乡村的规划,有的地方是禁止建造房屋的,像高速公路的旁边,铁路的旁边,如果在这些明令禁止的地方建造房屋,还没有经过乡镇政府的审批,一旦被发现,这些房屋将会被拆除。目前国家统一规划农村建筑,对建造房屋管理得严厉,农民在建房子前,一定要了解需要办的手续,置办齐全,不然,即使你已经建造完成,还会被村干部强制拆除,白白浪费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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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在耕地上的房屋

耕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农民,耕地国家划定的保护区域,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农副产品,不能用作他用,不能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改变它的耕地性质。要是有人私自把耕地转变为居住用地,就算违法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房子已经建造完成,国家有权强制拆除房屋,且没有补偿费,若是不愿意拆除,就会受到巨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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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法继承获得的房屋

农村居民使用欺骗的手段获得的批准建造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有房本,才能正常继承房屋,要是私自买卖,将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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