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根據要點完善本機構核心制度相關的各項工作。我院孫新剛院長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從5月份開始開展“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學習月”,在三個月內完成學習、考核和競賽活動,旨在夯實我院的基礎醫療質量,築牢醫療安全底線,確保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在我院得到更加有效的落實。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5月8日,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度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在門診四樓禮堂繼續進行。今日的課程由我院心血管內科主任李波授課,主講《首診負責制度》。

首診負責制是指首診科室和首診醫師應對其所接診患者特別是對危、急、重患者的診療、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病情告知等醫療工作負責到底的制度,是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醫師重要的執業規則,是為提高診療質量,確保病人生命安全,防止推委病人的一項重要措施。

李波主任憑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臨床經驗,以實際病例為切入點,通過對首診負責制的內涵、責任主體的劃分等制度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讀,並結合兒科醫療診療特點,重點對在急危重症情況下,如何更好地執行首診負責制進行了深入闡述和分析。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我院一直將首診負責制的落實作為醫療質量管理的要點之一,採取優化門急診醫師配置比例,加強門急診醫療、護理和醫技工作質量信息化管控力度,將首診醫師工作質量納入績效考核指標等多項措施,嚴格規範醫師診療行為,強化責任意識,增強監管和督查力度,深化醫療質量管理。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滲透在醫療機構每一位醫務人員和每一個醫療服務環節當中,只有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才能使醫療質量安全得到保障。通過此次培訓,為進一步增強全院醫務人員責任感,深入提高醫療質量,規範醫師診斷、治療、處置行為,全程做到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的持續改進夯實了基礎。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2018年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訓——《首診負責制度》

李波,心血管內科科主任,主任醫師,兼任中華醫學會全國小兒心血管學會委員、中國醫師協會兒童心血管及暈厥專委會委員、黑龍江省醫學會兒科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哈爾濱市醫師協會兒科醫師分會副主任委員等多個學術職務。擅長診治心律失常、心內膜彈力纖維增生症、心肌炎、先天性心臟病內科合併症、川崎病等小兒心血管系統疾病,具有豐富的臨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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