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社評:善於借用「外腦」辦好案件、提升專業能力

檢察日報社評:善於借用“外腦”辦好案件、提升專業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各行各業分工日益精細化,各種專門性問題不斷湧入司法領域,很多已超出檢察人員的知識儲備範圍,檢察機關引入專業力量助力監督辦案十分必要。與此同時,社會發展中的很多矛盾和問題以案件形式進入訴訟程序,要滿足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新需求,檢察機關不能單打獨鬥。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特別是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專職律師、資深法官和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作用,善於借用“外腦”辦好案件、提升專業能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借用“外腦”,核心在於辦案。對於履行職責必須“以辦案為中心”的檢察機關而言,借用“外腦”的目的最終還是為了辦案。

當下,新時代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呈現在司法工作中,新型複雜案件日益增多。在這種情形下,借用“外腦”突破辦案難題、提高辦案質效顯得尤為迫切。在提升辦案效果方面,要請專家在檢察之外看檢察,示範如何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好帶有政治敏感性的問題,用政治意識處理好疑難複雜的法律問題,幫助檢察機關在履行訴訟監督職責中向社會傳遞正確、正向、正能量的信號,通過個案的公平正義來引領司法進步甚至社會進步,達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要充分發揮“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專家委員會”的智囊作用,補短板、強弱項,著力扭轉民行辦案偏弱的局面。

一方面,可以藉助專家審查、研判檢察機關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要不要進入法定監督程序、以何種方式提起監督,促進提升監督的精準度。另一方面,可以藉助專家諮詢論證,幫助檢察機關篩選出一些引領司法政策、影響裁判理念,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人民群眾法治意識養成的典型案件,進行深入研究,提出糾正意見,促進改判一案影響一片、教育社會面,同時發揮對類案的案例指導作用。

➤借用“外腦”,重點在於提升專業能力。在持續加大引進和培養專業人才力度的同時,借力“外腦”是提升檢察人員自身專業能力的重要手段和必由之路。

比如,檢察機關通過邀請專家參與新型、疑難、複雜案件的研討,與檢察官進行業務交流互動,可以促進檢察官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檢察官的法治理念、專業知識也一定會有精進,從而幫助檢察機關培養創造優質檢察產品的工匠、能手乃至大師。

從長遠看,檢察機關要把專家意見中對於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成果用足用好,充分發揮案例指導作用。與此同時,要探索檢察機關與黨政部門、其他執法司法機關互派幹部任職、掛職交流制度,使檢察官在交流中提高,在學習中進步。

能否用好用足“外腦”,一把手的認識和決心是關鍵。用好“外腦”不只是辦案部門的事,涉及檢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因而更需要各級院檢察長從全局出發,統一安排部署。

比如,檢察理論研究要藉助“外腦”,依託外部力量,建立健全與法學院校、科研單位的長效合作機制,形成法學等社會科學研究與檢察理論研究的強大合力。這些工作,都需要檢察長親自抓。比如,專家是相關專業的精英,代表相關行業的民意,與相關領域的群眾有緊密聯繫,可以成為檢察機關和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檢察機關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增進與社會各界的共識,就要用好專家等群體這一“外腦”。

檢察長要帶頭與專家學者交朋友,多邀請專家學者、代表委員、政協委員等群體代表人民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司法辦案活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同時幫助檢察機關更好地以案釋法,加強普法宣傳,傳播檢察好聲音,爭取各方面對檢察工作更多的瞭解、理解、支持。

用好“外腦”,重在落實。各級檢察機關要從推動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加強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更好地適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高度,深刻認識用好“外腦”的意義,把這項工作做細、做深、做實,推進檢察事業在新時代實現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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