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事件中,除了男子应受谴责外,列车组应该接受不作为的处分吗?

导演黄小峰


作为一名铁路从业人员,我从事的也是列车乘务工作,只想从这一例“高铁霸座”事件说说自己的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请多包涵!!首先,作为列车乘务人员来说,不管是列车长也好,乘务员也好,乘警也好,我们都特别反感、抵制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座”、“强行换座位、换铺位”等不道德或者是道德绑架的行为。从公开的整个“高铁霸座”事件视频和调查结果来看有几个细节请大家注意:1、霸座者“孙某”持有当日当次高铁有座票,而不是“无座票”。(他有票,有座,可能是读书少不识字或者是不经常出门没坐过高铁,没找到自己的座位。列车长和乘警没权利处置他)2、列车长或者是列车乘务员在收到被占座女士的求助后赶到了现场,并对霸座者“孙某”进行了验票验证并进行了劝说,劝阻(正规程序、不可能人家不小心座错了位置就马上把人抓起来,得知道是什么情况)。3、霸座者“孙某”告知了列车长或者是乘务员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不能移动,并明确了需要轮椅服务(意思是我有病,我不能动,你最好也别动我,不小心动了我我可能什么病都有了)。4、列车长或者是乘务员在征得被占座的女士的同意后将其安排在别的车厢(从二等座车升级至一等座,特殊情况,免费升级)。5、被占座的女士对列车工作人员的处置工作暂时是没有异议的(铁路客服部门没有接到被占座女士对列车工作人员的投诉,被占座女士发布视频抨击的是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综上所述,那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次事件的发生就是一次“孙某”强行换座“装B”失败的行为呢?

从这件事情发生到持续发酵已经几天了,涉事各方如济南铁路公司、铁路公安处及“霸座”当事人“孙某”都发布或者发表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该录入征信系统的录入了,该处罚的处罚了,该道歉的“道歉”了(虽然道歉显得很不真诚)。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要不要处理列车长和列车乘警,我觉得列车长或者是乘警在整个事件中没有多大的责任,唯一遗憾的是列车长没有按“孙某”的要求到站给他用轮椅推下车。


口口弓口虫


个人认为,高铁男子占座事件之所以结局令大众不满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当时列车上的乘警对此次事件的处理不力,优柔寡断,没有起到警察应有的作用。列车长、尤其是当事乘警应该为其失职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实,这只是个比较简单的纠纷,处理起来并没那么难。涉事男子虽然表现出蛮狠、耍赖的特性,但我之前就说过,这样的人只是纸老虎一只,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处理。

然而,在面对这样一个“小泼皮”时,当事乘警依然表现的无能为力,最后竟然是选择了妥协,说实话,这样的乘警让人大跌眼界。处理问题的能力如此之弱,似乎不适合乘警这个身份。

大家都知道,乘警职责相当于我们生活中的派出所警察的功能。在乘客眼里,乘警代表着安全,他们就应该是为大家排忧解难的。而且,他们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在遇到纠纷时采取先礼后兵的办法,对违法违规者口头教育、调解不成后,就应该当机立断、采取强制措施。

就拿这个占座乘客来说,面对其继续撒泼耍赖,当事乘警应该强制将其拘留、管制起来,待列车到站后,押送车站派出所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口头劝解,其实就是给占座男子一个反省、认错的机会。当其一意孤行时,便不需要再给他任何机会,直接拘留是最佳处理方式。可当事乘警最后却将受害女子带离,这是一种逃避的处理方式,不仅不正确,而且,显得特别窝囊,让当事女子和其他乘客心生不满。所以,很多朋友在回答有关这个事件的问题时,几乎都提到了乘警失职的问题。

最关键的是,这种软弱、不当的处理方式,很可能会埋下祸根,起到纵容犯错的负面效果,使得类似的事件不断增多。同时,也会让乘客对乘警失去信心。

虽然在经过社会舆论的谴责后,涉事男子迫于各方压力公开向当事女子道了歉。但这则事件真正应该反省的是列车组,尤其是乘警。尽管当事乘警对事件的处理算不上不作为,但处理方式确实不恰当,没有真正体现出乘警的价值和作用,让民众很不满意,有必要对其作出一定的处分。

通过这则事件,希望能够对一些不轨之人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希望列车乘警能够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给民众创造一个安全的公共环境。

大家觉得列车组应该接受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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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座霸的行为之所以能得逞,在一定程度上与列车组的不作为有关,当然应该被处罚。

列车长失职,原因好简单。乘客是花钱买票的,现在被霸占了,列车长当然要为人家讨回公道,维护她的权益,难道花钱买不到服务,只能买到被欺负?是的,列车长又去劝说,但不能说劝说不了就不管了。这是违约行为。这样下去,以后谁还按座位坐?

乘警失职,因为这真不是道德问题,去劝劝就行,劝不了就算。现在,铁路局回应称做座霸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虽然轻了点,但也承认了座霸违法了,而不是道德问题而已。既然是违法,乘警是执法的,岂能不及时制止?这就是明显的不作为了。


李蓬国一针见血评论


依我看,列车长和乘警都是失职的。

众所周知,火车票即可视为合同,铁路部门将座位出售给相应乘客,理应保证座位没有被占用,如有占用,就是铁路部门违约,必须由铁路部门出面来解决。列车长即是相应的责任人,也就是说,乘客座位被占用,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就是,乘客找列车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再去跟占座位者交涉。这个“交涉”的性质不是“协商”或“调解”,而是必须要有处理结果,起码你要在短时间内给“被占用座位者”一个合理的安排。而不是让客人陪着你们一起来向“占座者”施压或讨说法。而铁路部门该怎么处理“占座位者”,或者进一步追责,是后期的事。

所以,就这一点来说,列车长是失职的。

而乘警,作为列车上的治安管理负责人,在得到列车长的求助后,有权力对强行占座者提出警告或以扰乱列车乘车秩序实行强制措施,从新闻内容来看,该乘警也是与列车长一样以“协商”或“调解”者自居,显然没有履行好相应的职责。


蔡员外1979


我觉得有此必要,十分应该。

乘客付了钱,买了票,就与铁路部门之间形成了契约关系,铁路部门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乘客可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而此案中,王女士因为男子孙某霸座,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入座,她求助于列车员和乘警后,仍然未能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铁路部门显然违反了契约精神。

追根溯源,虽然孙某违反规则,但是只要有人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那就可以避免这一点。我们来看看高铁乘务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维护列车内公共秩序,协助乘警保障旅客旅行安全。孙某霸占他人座位,这算不算扰乱公共秩序呢,我觉得这不仅仅只是个人道德问题,也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我们高铁乘务员并没有能够维护好车内公共秩序,那就是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再来看看乘警的职责,其中有一条就是“管理旅客列车治安,维护公共秩序”,那他们仅仅通过口头说服教育,并没有达到效果,孙某仍然我行我素,装痴卖傻,王女士依然没有得到自己的座位,这算不算未能很好履行职责呢?


打虎拍蝇


必须要处罚,处罚的应该是列车长。

我们看过这个视频的人都知道,当时列车乘务员已经把利害关系都说了,而且要求这个男子要离开别人的座位,坐回自己的座位。可是男子就不听,后来列车长和乘警来,男子也是没有动,最后没有办法,把女士安排到了一等座。


但是,这样并非是解决问题,而是在告诉大众,这样的行为值得鼓励,因为这个男子这么为非作歹之后,他还是如自己的愿望一般,坐了靠窗户的位置,自己想做什么事情都行,并没有被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列车长退步了,把女士安排到其他位置了。这样其实是非常不好的。


对于不讲规则的人,就应该强制采取措施。比如阻拦高铁关门的那个女子,乘警就采取了强硬措施,把她弄下车。告诉人们,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不能这么做,要不然就要被抓起来。这样才是正确的。


而这件事告诉了人们不好的一面,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因为最后不一定要承担责任。所以,还是要采取一些措施的。


老王侦查记


乘警不作为是肯定的!我们先看看什么是乘警!

乘警是铁路公安机关派出管理旅客列车治安、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执法力量。乘警是铁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体现铁路公安特色、展示铁路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民警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也是铁路公安机关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特殊警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一)管理旅客列车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二)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并调查报警案件,制作有关材料,保护重特大案(事)件现场;

(三)查缉通缉犯和各类犯罪嫌疑人;

(四)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盗窃、防治安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教育;

(五)指导列车群防群治工作;

(六)会同列车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七)监督和指导乘务员查堵危险物品和违禁品;

(八)参加“三乘”联检和列车消防检查;

(九)指导列车长建立“三乘”治安防控网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警卫对象乘车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协助各地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人员在列车上进行的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工作;

(十二)协助国家机要人员的护送机要文件等工作;

(十三)协助边防、海关部门在列车上执行检查任务;

(十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述群众劝返稳控工作;

(十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其他权利;

(十六)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从其职责上看,维护列车治安,维护列车上公共秩序是其一项工作内容!霸座旅客孙赫的行为明显是破坏了对号入座的规定,也就是破坏了列车上的公共秩序!乘警应该严格执法,果断出手,将其强制带离!但可惜的是乘警没有这样做!济南铁路公安机关的事后介入只是迫于舆论压力的补救行为!


鱼肚子


高铁霸座事件令我十分的愤慨,在今日之努力建设法制法治社会的中国,居然有人在公众场所的高铁车厢里公然霸占他人正当买票所合法拥有的座位,而且对该座位合法拥有者以及高铁运营方的严正交涉毫不当回事,既蛮横霸道又泼皮无赖。霸座的肇事者不仅违法侵害了他人的正当合法权益,还公然无视和肆意践踏了现有的法规!这样的恶徒不依法予以严惩,真是没有天理了!据说这个肇事者事后发觉事情闹大了,有点后怕了,所以在网上向公众致歉了。但已晚了,事情已出了,既然触犯了相应的法规,而且性质又极其恶劣,就不是道个歉就可敷衍了之的,必须依法严惩,决不能手软,否则法制法治就形同虚设了。这是令我愤慨的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该次高铁的运营方及随车警方对霸座这样的公然违法行为除了口头劝说外,居然听之任之而毫无办法,这种让人羞耻的软弱和执法不力,不仅是严重的失职,而且更是在纵容违规违法行为的肆意横行。法制法治社会的建成,不仅依赖于法制的合时和完善,更依赖于执法的严格细仔到位。没有严格到位的执法,哪来的法制法治社会?!故该高铁车次的运营管理方和随车警方的软弱失职行为不仅令人耻笑,更让我愤慨,有法不依、执法不力,既然如此不称职,就应换人!


俞小平5


列车组在事件中应该承担责任,主要原因有3点。



1、从维护列车秩序上说,列车组有失职。维护秩序是列车组应该尽的职责。高铁霸座事件发生,乘客反应到列车组,列车组就应该果断处置,迅速恢复正常乘车秩序。


2、从维护公民个人利益的角度上说,列车组没做好。乘客买票乘坐高铁,票上是有座的,就应该让乘客享受相应的服务。高铁提供的是乘坐交通服务,就应该不折不扣的完成约定服务。至于有乘客强行霸占座位,那是列车组的责任,跟被占座的乘客无关。

3、高铁列车组完全有能力阻止和纠正霸座乘客的行为。当事情发生,被占座乘客反应到列车组时,列车组反应迟钝,手段中庸,没有坚持原则,这才让霸座事件得以升级。应该说,事件中,列车组处置不当占比较大的因素。



基于上述三点,笔者觉得应该追究列车组责任。当然是批评还是处分那就看领导研究的结果了。大家说呢?

我是头条【文轩阁】致力公平,习惯直言,你若认同,欢迎关注!


文轩阁


维护乘车秩序,保护乘客安全,积极主动处理好各种突发或偶发事件,这都是列车长和车内乘警职业范围内的事情,显然,在这次高铁“霸座”男孙赫事情发生后,自始至终没有看到列车长和乘警的身影,致使女乘客不能坐在自己应有的座位上,孙某长时间的耍赖耍流氓,气焰嚣张,令人气愤至极!

在本次事件中,我们一起强烈谴责“霸坐”男孙赫的丑恶行径,希望他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大家对本次高铁列车长和乘警的不作为提出批评,希望国家铁路局以此为戒,做出合理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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