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聲討不穿領獎服不止於成績更是國家榮譽!孫楊回應見怪不怪,不會影響比賽,對此你支持誰?爲什麼?

歡樂Bar


孫楊這次徹底成了雅加達亞運會上最具爭議性的人物了:

先是領獎時升國旗出錯要求重新升被贊愛國——接著領獎卻穿361°的衣服被安踏方聲討——第二次領獎穿了安踏服卻身披國旗遮擋logo被網友贊做的沒毛病——接受採訪就領獎服風波有何影響時卻說“見怪不怪了,真的,小事情,不會影響我”,引起了網友的爭議!


支持孫楊的網友怒贊孫楊的內心強大,氣場很盛!

可看到爭議的網友卻這樣評價他:

毫無疑問,孫楊是中國乃至世界上最好的游泳運動員之一,這一點體現得很明顯——他已經在雅加達亞運賽場力斬三金,完成在亞運會、世錦賽和奧運會自由泳“金滿貫”。


但是有句老話說的好:瑜不掩瑕!孫楊在體育賽場上的優秀我們無可否認,但是就針對領獎服風波之後的種種表現,甚至在接受採訪時所說的“這種對我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真的,小事情,不會影響我”的言論就可見一斑。從這句話的邏輯來看,他不是這一爭議的始作俑者,反而是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儼然一副“任憑它雨打風吹去”“我自巋然不動”的模樣。


很多網友公平的說:成績歸成績,契約歸契約。我也是很認可這句話的。2016年11月CBA聯賽易建聯的“扔鞋”風波,事後中國籃協也對易建聯做出了停賽一場、通報批評的處罰,並對廣東隊罰款5萬元。還有之前的寧澤濤事件,也是得到了開除國家隊的懲罰!

但是,孫楊事件發生後,大眾的一個認可就是:功是功,過是過,功過不能相互衝抵的!人和人不能頂著優秀的運動員的稱號卻可以做任何出格的事情,那樣顯然有失公平的!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你覺得孫楊這樣說合乎常理嗎?你覺得國家隊應該對其作出處罰嗎?


如意島理財


此事件充分說明安踏並不是一個有大格局的企業,其錯誤在於以下幾點。

1、聲討的對象錯誤。安踏是與國家隊簽約而不是與孫楊簽約,因此若出現個別人違約現象,安踏應該找國家隊要說法而不是找個人,至於國家隊如何處理孫楊,那是人家內部的事。

2、聲討的時間錯誤。國家隊尚未對孫楊有所處理,為的是先以亞運會為重,安踏卻跳出來給所有人添堵,這是置國家與民族的利益於自身利益之下。

3、聲討的立場錯誤。國家隊違約,只需要聲討違約部分就好,然而安踏卻不自量力率先扣上國家榮譽的帽子,難道它認為自己可以代表國家?

綜上,大致可以梳理出來安踏的思路:安踏與國家隊簽約,孫楊本身就不太買賬;安踏認為我搞定了國家隊管理層,你不服也得忍著;孫楊領獎直接打臉,安踏惱羞成怒;安踏不敢找國家隊的麻煩,又不願意忍耐而被361看笑話,於是選擇在亞運會期間給全國人民添堵。

安踏負責外部公關的總監可以考慮撤換了,憑藉此事件,安踏不僅沒有得到廣告應有的正面效果,反而臭名遠揚。

孫楊有沒有錯誤?有,但無非是無視國家隊紀律而已,簡單的說就是有點犟調皮搗蛋不太服管。但這樣的人正是我們的國家所需要的人,如果組織裡全都是聽話的小白兔,那這個組織沒有什麼創造力可言,哪怕是最為強調紀律的軍事領域。


tianxuxu


一切只是因為利益

這次的亞運會,安踏作為中國國家隊的贊助商,理所應當讓自己的標誌出現在國家隊的領獎服上。孫楊在奪冠後的頒獎儀式上,第一次選擇了穿361的衣服,之後也是選擇遮擋安踏的標誌,這就讓國家隊的贊助商安踏非常不滿了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關注亞運,是為了比賽,說句實話,沒有這件事,我是真的沒關注國家隊贊助商是誰。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安踏贊助了國家隊,那隊員們身穿安踏的衣服也是很合理的,但是問題出在孫楊有自己的贊助商,361在孫楊陷入低谷的時候仍然贊助他,讓他能有機會繼續訓練,並保持狀態,這也是他能夠在賽場上摘金奪銀的保障

安踏斥責孫楊毫無“契約精神”,不守合約,其實吧,個人覺得安踏是跟國家隊籤的合約,孫楊又是國家隊隊員,確實是違背了安踏跟國家隊合約中的相關規定,但是孫楊又跟361簽了合同,如果直接穿了安踏,那可能也是違背了和361的合約,又是要被罵

比較妥當的程序,安踏先跟自己的直接簽約方商談,也就是國家隊,讓國家隊的相關人員再跟孫楊約談,因為安踏雖然跟國家隊簽了合同,但運動員們還是國家的運動員,並沒有跟安踏有直屬關係,所以走這個程序可能更為合適一些。

至於安踏直接將不穿自己贊助的領獎服直接上升到國家榮譽,國家利益層面,也是激起了很多網友的不滿,認為安踏只是一個商家,安踏的產品代表不了國家利益,實在過於上綱上線。

所謂”槍打出頭鳥“,安踏的行為,以及請水軍造勢,但是不要忘了,你打別人,別人也可以藉機打你,你請水軍,別人一樣可以。

本來,只要安踏簡單的發文聲明一下,把最後的處理交給國家隊,不要這麼不依不饒,這次事件,反而會是一個很好的廣告契機,安踏也可以藉著展現一下自己的“寬宏大量”,能獲得不少粉絲的支持,現在卻走了截然相反的路。

作為一個實體企業,重點應該是在自己產品的創新升級,企業形象的正面宣傳。現在國內的運動品牌,你要多學習一下李寧,雖然科技還跟世界頂級的品牌差距不小,但是人家在產品設計上已經有了質的飛躍啊,安踏這些年請了湯普森代言,人家也是盡心盡力,幫著攢了不少人氣,真的要好好珍惜。你們這些其他的品牌,真的已經被李寧漸漸拉開差距了。

做後一句,是我最想說的,十年前,劉翔因傷退賽,你們不理會他走路都難的傷勢 ,四處謾罵,十年後,卻又在聲稱“劉翔對不起”,有些傷害,不管對誰,即使原諒,但是傷痕卻不會消失,且行且珍惜


歡樂Bar


我支持安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我反對安踏為此對孫楊進行道德綁架。

安踏簽約了本次亞運會的領獎服,那麼在登上領獎臺時運動員身穿安踏的領獎服自然是符合合同規定的。那麼,孫楊身穿非安踏品牌的服裝登上領獎臺,自然是違規之舉,游泳隊或者總局對其進行處罰也沒有不妥。

但是,安踏是和代表團簽約的,不是和孫楊。因此,安踏要譴責也只能譴責代表團不遵守規矩,沒有管理好自己的運動員,而不是去譴責孫楊。就如同兩個公司之間,甲公司違約了乙公司起訴也是起訴甲公司,不會去追究甲公司一個員工的問題,這個員工的問題那是甲公司的事情,要處理也是甲公司自己處理,因為是員工的行為造成了甲公司的損失。

同理,這次的事件,安踏可以起訴代表團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了自己的損失,違背了雙方簽訂的合同,如果合同有規定那就該咋辦就咋辦。同理,代表團也可以處理孫楊,因為其造成了代表團名譽、利益受損。

但是,這些說到底都是商業矛盾和衝突,與什麼國家利益沒有半毛錢關係。所以,安踏無權也沒資格對孫楊進行職責和道德綁架。


胖胖的小豌豆


功是功,過是過,孫楊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但孫楊的問題不能無視。

孫楊沒有穿指定的領獎服,而是穿了自己的贊助商的衣服,這是很直接的違約,與現代契約精神背道而馳,我不知道支持孫楊的人都是什麼心理。因為孫楊成績好,能拿金牌就可以不守規矩嗎?

籃球評價員楊毅已經在他的微信公眾號上說得夠明白了,我們這個國家還是太濃厚的人治色彩,有點功勞的人即使有點違法違規違紀的行為也可以得到諒解,其實就是將功與過,對與錯進行了混淆。

中國人不是憎惡特權,是憎惡自己沒有特權,是憎惡自己被特權欺壓。都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但每每要辦個什麼事,中國人還是一樣要打聽點,最好是辦事的地方有個熟人。

回到孫楊本次的明顯違規,國家隊還沒發聲,不就是為了想靠著孫楊再搞幾塊金牌,違規處理什麼的,那肯定是後話了。但政府的公信力怎麼下降的,此次國家隊又給我們上了一課,孫楊也給其他運動員作了一個很壞的示範,其他運動員怎麼看?等他們有了超強的水平是不是也可以這樣鬧?我們的年輕學生怎麼看?是不是以後他們翅膀硬了也可以無視規則?

孫楊是水平高,是金牌保證。但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環境才是國家體育長遠發展的希望。這就是一個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權衡。

同時,我們每個人都是身處這個國度裡,如果沒有公平法治的環境,沒有對契約精神的尊重,那未來可想而知!


格鬥老兵


支持孫楊!

因為他做得沒錯,他操守職業道德,對其代理品牌非常敬業。這種職業道德本身就是一種愛國精神,何況他現在還是為國爭光的英雄。

大家再去聯想一個鏡頭,如果如安踏所願,安踏可以輕易的把別人品牌代言人放在自己品牌廣告畫面下!這對其他品牌又是何等的不公平!

安踏此次譴責極其不道德,試圖利用網民對孫楊進行道德綁架!試圖把網民當“槍”使,結果自取其辱。

居然提升到愛國高度,荒唐之極!

對於類似事件,國外早屢見不鮮,從未扯到愛國,頂多開點罰金。比如喬丹在奧運會奪冠,也是這樣國旗披著,連罰金都沒聽說過。

最後打包譏諷下國內品牌運營,人家大牌強強聯手打壓你們,你們鼠目寸光窩裡鬥。

有不懂的,可以問大家嘛,我們當公益回答嘛,就指望你們別那麼菜嘛。

順便考國內運動牌子一個問題:簽約nba球星注意哪些問題?如何做到以小博大,贏得市場,甚至達到壟斷?

(我的怪怪,這點屁事居然這麼多回復,更有人私我罵我,蹊蹺。)

我就再補充點:安踏覺得不公,可以通過官方,而不是指責私人,更何況是正在為國爭光的英雄,本貼立意沒錯半點。

如果事態繼續發酵,我就說結局吧:

安踏官方申明指責孫楊非官方所為。

我就問醜不醜,羞不羞。

人可以笨,但初心得善,望天下人共勉。



先知中道


這件事情,只說明瞭一個問題,我們喜歡窩裡鬥,而且是不分時間對錯的窩裡鬥,更過分的是整人。這件事情孫楊有錯嗎?有,在哪裡,不服從隊伍相關管理。違不違約呀?安踏沒有和孫楊直接籤合同,而是和游泳隊籤的,這從法律角度上講,不存在個人違約。

安踏有意見,應該是找合約主體單位反應。而不是攻擊孫楊。

從這個事情上有幾個問題,一,安踏,指責詆譭孫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二,孫楊這是在找si,賽後等著挨板子,退出國家隊吧。如果孫楊背景夠強,也許還好。沒有的話,危險了。

三,安踏處理太過極端,損害自己的企業形象。

這叫什麼,這叫幾敗俱傷。

還批評孫楊,還批評安踏,還亂扣帽子,講孫楊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

難道安踏用這種方式處理問題,不是個人集團利益高於國家榮譽?

有這麼多處理問題的方式,為什麼偏偏用了一個幾敗俱傷的手段?安踏公關經理應該好好反省,反省。


贊小先


說實話我支持孫楊,能不受輿論壓力影響,在賽場上發揮如此之好,並奪得大滿貫,心理承受能力是我們常人所不及的,而我為什麼不支持安踏呢?請君聽我細說!

安踏不被支持之選錯時間

在孫楊200米奪冠後安踏第一次發微博怒斥孫楊,這也引起了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你們有考慮過孫楊的感受嗎?一個在為國爭光奪冠的運動員,公然被指責,還能有這麼好的發揮,這是我佩服孫楊的一點,雖然他也有些地方不妥!而安踏選擇這個時間指責孫楊將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在我看來安踏的行為是將民族、國家榮譽置身之外。

安踏不被支持之指責對象錯誤

361是游泳隊的贊助商,也單獨簽約過孫楊。孫楊說過: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我的教練、外教和361在背後支持我,一直沒有放棄我,讓我從低谷慢慢地繼續走向巔峰。所以我拿了金牌,我還是非常感謝他們。回顧事件的經過,安踏是與國家隊簽約贊助,如果運動員出現違背契約行為,安踏擅自指責做法欠妥,討要說法應與國家隊、體育局商論,對孫楊的處罰結果也不是安踏決定,而是國家隊與體育局!

安踏不被支持之立場錯誤

安踏只是一個運動品牌,對於運動員的違背契約行為,應該在運動品牌的利益等方面進行說辭,而不是上升到國家利益、榮譽,安踏不能代表國家!運動市場品牌眾多,安踏並不能代表整個體訓市場利益、國家的利益。如果要討說法,應該從自己運動品牌的利益、團隊贊助簽約的利益出發!

寫在最後

我個人覺得,孫楊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舉例說明一下我為什麼這麼說,網壇名將納達爾的個人贊助商是Nike,每次比賽是不能離身的,但2008年北京奧運會參賽時,為了國家形象就穿了那年贊助西班牙參加奧運會的李寧,所以說個人形象代表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安踏的做法有些欠妥,代表安踏指責孫楊的公關,對此事過度指責過激應該出來澄清。就事論事,安踏發現問題後,如果能私下聯繫孫楊、361、國家隊、體育局協商處理是最好不過的,本身孫楊的做法至始至終都是錯誤的,但安踏選擇在微博上指責,將事情擴大化,讓本來站在對的立場上說話的安踏失去了一些人的支持,這也是一部分人支持孫楊的原因。

大家是支持孫楊還是支持安踏?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ESPN評球


在這裡我提幾個問題呀,不知道有沒有關係。

第一,做為學校,為什麼都統一穿校服?

第二,做為軍人,為什麼全是一樣的穿軍服?

第三,現在的公安,法院,稅務,等統一穿制服的是不是在執法公務的時候都在統一服裝?

第四,最簡單的就是當亞運會開幕式各國運動員是不是都穿著每個國家統一的服裝?等等等等!!!。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我感覺這不是贊助商的問題,是運動員尊不尊守統一服裝這一國家對的紀律問題!假如每個運動員都隨便穿衣服,請問,紀律呢?還統一服裝幹嘛呢?當然了,冠軍值得我們去尊重,去學習,但是,功是功,過是過,。一個不尊守團隊紀律的人,別管他有多麼的優秀,將永遠不是個最優秀的運動員!!!!!孫楊,你是錯的!!!


南沙寶兒不能丟


我覺得孫陽很有契約精神,因為他直接和361簽了合同,估計這個合同也是得到國家體育局同意的,否則他也籤不了。他沒有和安踏籤合同,所以他穿361衣服就是遵重他所籤的合約呀!至於體育局和安踏籤的合同,他沒有遵守,那是他違反了體育局組織原則的情況,應該是體育局來處理 。安踏應該指責體育局管理責任,違約責任,甚至違約金,但不應該直接指責孫陽。更無關國家榮耀,國家榮耀就是金牌。因為他是代表國家出戰,不是代表安踏,也不是代表361出戰。孫陽贏的金牌,就是為國家爭得榮耀,就是民族的驕傲。同意的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