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我院首試由當事人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 開啓涉案財產處置的「高速時代」

「决胜执行难」我院首试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 开启涉案财产处置的“高速时代”

「决胜执行难」我院首试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 开启涉案财产处置的“高速时代”

近日,我院執行法官成功通過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在不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即起拍價),在司法拍賣平臺上快速高效地處置了被執行財產。通過免去被拍賣財產的評估程序,快速確定被拍賣財產的合理價值,真正實現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以及法院三方共贏的“高速”處置涉案財產新模式。

「决胜执行难」我院首试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 开启涉案财产处置的“高速时代”

案情回顧

今年年初,馮某與妻子嚴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我院判決應償還開平市某銀行(下稱銀行)借款本息10萬餘元,因馮某和嚴某未能按期履行判決義務,案件進入

強制執行程序。經查,嚴某持有該銀行股金11000股,我院依法裁定對該股金進行拍賣。為加快推進財產處置進度,我院執行人員靈活採取由當事人公開協商的方式確定拍賣保留價。雙方當事人一致表示認可並接受這種全新的拍賣保留價確定方式。

一方面,申請執行人銀行認為,由雙方直接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既不需墊支高額評估費用,也減少了往返法院走評估程序,還能儘快進入拍賣程序,方便快捷。另一方面,被執行人嚴某認為自己參與確定拍賣保留價,守住了自己的價格底線,也排除了評估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

在執行人員的主持下,案件雙方當事人經過幾輪討價還價,最終確定以5.5萬元作為該股金的拍賣保留價,並經過我院確認,於6月28日通過司法拍賣平臺以高於起拍價2.1萬元、成交價7.6萬元成功拍出。至此,案件執行取得階段性的進展。

「决胜执行难」我院首试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 开启涉案财产处置的“高速时代”

最終以高於起拍價2.1萬元成功拍出

【基本解決執行難】

近年來,我院始終將“基本解決執行難”擺在全院工作突出位置,積極探索高效、公正的評估、拍賣機制,大膽深入開展司法評估、拍賣工作改革,讓當事人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或者向稅務部門詢價,推進網絡司法拍賣。在當事人協商確定拍賣保留價或通過稅務部門詢價之後,直接進行網拍,省時省力省錢,既大大提高了執行效率,也讓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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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賣·開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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