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综合治理执行难

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大格局,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印发,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不断深化和完善“审执分离”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如期实现“四个基本”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目标,为推进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就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保障、法院主办、部门协调联动提出要求。《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帮助法院综合化解执行难题。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发改、财政、宣传等部门要与法院加强协作、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工作合力;三是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作出部署。《实施意见》要求组织、政法和人社等部门要支持帮助法院加强执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部门领导班子。要求财政部门强化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探索执行工作经费预算单独编制和保障机制。要求具备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的网络对接,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诚信环境。

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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