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和公佈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通過”、“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3種情形。
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一、國籍要求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對象需滿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一大前提,其他國籍人員不在招考範圍內。
二、年齡要求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年齡要求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部分人員年齡要求有所放寬。
三、擁護憲法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憲法的人員,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基本標準。
四、品行要求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將在考察(政審)環節進行審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國家公務員隊伍,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五、身體條件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體的身體條件將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體現,通用標準適用於所有公務員崗位,特殊標準適用於人民警察職位及其他特殊職位。
六、工作能力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需“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這一點均在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中進行體現,每個職位的具體要求需詳細查看職位表中每一欄(包含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及其他要求等)。
七、學歷要求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大專學歷是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最低學歷要求,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學歷劃分非常細緻。
八、其他條件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職位表中備註中的“其他條件”也需要仔細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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