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平安西安需要您的守護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平安西安需要您的守護

春節將至,為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佳節,西安警方將於全市各級相關部門聯手,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2017年12月1日,《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的出臺,是為了在我市進一步加強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廣大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汙染,改善環境質量。

《條例》明確規定:城六區(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城六區以外的其他禁止銷售、燃放區域,由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確定(涉及開發區的,應當徵求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意見)。

重汙染天氣三級以上預警及三級以上應急響應期間,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春節期間請大家不燃放煙花爆竹,平安度過一個環保、健康的春節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