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春節期間PM2.5濃度降低61.2% 位居全省第3

浙江在線金華頻道3月10日訊(通訊員 朱智翔)“老鄉,新年好,今天年初二,我們給您拜年了!根據市政府規定,之後只有正月十五能放鞭炮了,請你能自覺準守規定,不放煙花爆竹,過一個寧靜、清新、祥和的正月。”這是大年初二,為了避免村民繼續燃放煙花爆竹,市環保局的幹部職工放棄春節休息,早早的冒雨來到聯繫村—金東區江東鎮方塘村再次進行挨家挨戶的宣傳勸導。

據悉,正月期間,除了市區煙花爆竹燃放開禁的三天(除夕、年初一、正月十五),市環保局每天安排五名幹部職工到方塘村進行全天候的巡查值班和宣傳勸導,全力抓好市區禁限燃煙花爆竹工作的落實。

統籌落實分片包乾全面開展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煙霧,含有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以及碳粒等顆粒物,不易迅速擴散,會導致PM2.5濃度大幅度上升,嚴重汙染空氣質量。為此去年9月11日,市委、市政府將煙花爆竹禁燃行動寫進了《金華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2014-2017)》,與清潔能源、工業大氣汙染防治、機動車汙染防治、揚塵控制、綠色出行、餐飲油煙整治、垃圾禁焚、乾洗業廢氣整治、農業農村廢氣整治等組成了金華市十大“氣塵合治”專項行動。

同年的12月25日和29日,市政府先後正式發佈了《金華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和《金華市人民政府關於2015年市區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金華市區二環線以內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燃放部分煙花爆竹以外,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為推動市區禁燃煙花爆竹工作的全面開展,市政府成立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並於今年1月21日組織召開了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工作推進會,發動70家機關部門(單位),分片包乾開展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工作,要求各部門(單位)落實人員,由領導帶隊,開展宣傳和勸導,並對各自聯繫的鄉鎮(街道)禁限燃工作負連帶責任。截至目前,市區共出動4.5萬多人次進行宣傳勸導,發放宣傳資料近100萬份。

立體宣傳嚴肅懲處春節期間空氣質量改善明顯

自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行動動員會召開後,婺城區、金東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市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一方面依託“一網(網站)、二臺(電視臺、電臺)、三報(日報、晚報、廣播電視報)、四媒”和專欄、專版等平臺,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公益廣告,報刊雜誌跟蹤報道,微博、微信推廣發布,手機短信宣傳倡議等形式,營造市區禁燃煙花爆竹良好氛圍。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志願者騎行宣傳和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進家庭、進企業、進鄉鎮“六進”活動,在煙花爆竹銷售點、酒店、賓館、企業和二環內的鄉鎮、村、街道、社區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放置宣傳展板,安排帶有擴音設備的專門車輛和社區、出租車電子顯示屏,開展巡迴滾動宣傳。截至目前已印製發放禁限燃通告、辦法、宣傳畫報、宣傳手冊等共計100多萬份,懸掛橫幅4000餘條。

同時,配合立體宣傳,加大了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實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每次給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獎勵。據統計,今年以來,共處罰煙花爆竹違禁燃放案件118起。

經過各部門一個多月的共同努力,春節期間市民百姓自覺不放、少放煙花爆竹,減少空氣汙染的意識不斷提高,除夕、年初一、元宵節開禁三天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較往年也隨之明顯減少。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數據顯示,今年除夕(2月18日)至正月十五(3月5日)春節期間,市區空氣質量排名位居全省第3,較去年上升7位,其中PM2.5濃度平均值僅為33ug/m3,比去年同期(年三十至十五)85ug/m3降低了61.2%;優良天數為14天,較去年增加5天,僅除夕(2月18日)出現過輕度汙染;PM2.5濃度最高值出現的時間也與去年一樣,在除夕晚煙花爆竹較集中燃放的零點左右,小時均值149μg/m3,同比去年1798ug/m3

下降了91.7%,最高瞬時值300μg/m3,同比去年2553ug/m3下降了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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