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娘"和"大公子"的要命绯闻,终至大妃殉葬、汗位旁落

文献记载统计,努尔哈赤一生共有十六位妻子。对一个普通男人来说,妻妾成群固然艳福不浅,但众多老婆难免会彼此嫉妒,争风吃醋,令人头疼不已。即使身为一代汗王的努尔哈赤也难免后院起火。

天命五年(1620年),努尔哈赤的两个庶妃告发:阿巴亥与大贝勒代善来往密切,关系暧昧。大福晋曾饰金佩珠,锦缎装扮,备佳肴,深夜出宫,去大贝勒府与代善幽会。

对此努尔哈赤备感诧异,但因此事所牵扯到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自己的大福晋,而另外一个则是自己有意确定为汗位继承人的儿子。再三考量后,努尔哈赤不愿家丑外扬,就亲自出面向众人解释:"我曾说,待我死后,要将我的幼子等以及大福晋,托大阿哥照顾抚养。以有此言,大福晋倾心于大贝勒",以此来平息了这场轩然大波。

后金汗国最高统治者的努尔哈赤已经亲自出面干涉了这件事,事情本应该就此告一段落了。但是,因为这件事牵涉到了汗位继承人大贝勒代善,所以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努尔哈赤的想象。

努尔哈赤虽然没有抓住大福晋与代善有染的确凿证据,但是也架不住身边的人一再煽风点火,从维护家庭声誉考虑,只得借口大福晋藏匿私产,将大福晋休弃。

后来看在大妃为自己生了三个儿子的份上,又恢复其大福晋的身份。不过,喜欢归喜欢,阿巴亥与大贝勒有染这件事始终是根刺,一不小心就会刺痛努尔哈赤多疑的心。

其实,阿巴亥对大贝勒代善"情有独钟",其中还有一个原因,这得从清初皇室有点乱的"收婚"习俗说起。

作为少数民族之一,满洲继承了传统的收婚习俗:即父亲死后,儿子可以将其后母收为妻子;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将嫂子收为妻子。因此,努尔哈赤才说出,自己死后,要将大妃与幼子托付给大贝勒代善。这种托付,实际上就是收婚。可努尔哈赤还没死呢,阿巴亥就向大贝勒代善频频示好,暗送秋波,这就太过分了。

满蒙两个民族中,已婚女子改嫁他人,是屡见不鲜的。努尔哈赤的后妃——富察氏,在嫁努尔哈赤之前,曾是努尔哈赤的三叔祖索长阿之孙威准的妻子,并生有一子。她的丈夫死后,被努尔哈赤纳为继室,生了二子一女,并一度成为努尔哈赤的大福晋。

皇太极的东宫大福晋,蒙古扎鲁特部落戴青贝勒之女,在为皇太极生下两个皇女之后,却因"不合汗的意",被迫改嫁出宫,嫁给叶赫的德尔格台吉的儿子南褚。而此时,她为皇太极生下第九女仅十一天,还没有坐完月子。

清初皇室这种在汉人看来不可想象的婚姻遗俗,就是建州女真人原有的"婚嫁不忌异姓、不受辈份限制“的旧俗。到清崇德年间,皇太极下令革弊,"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

努尔哈赤去世时,阿巴亥痛哭不已。老汗王驾鹤西行,自己年仅三十七岁,三个儿子还小。假如老汗王再多活几年,等她的三个儿子长大成人,势力稳固,她也不会感觉这么孤苦无助。

阿巴亥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并且情况比她所预想的还要糟糕一百倍,执政的诸贝勒要求她为努尔哈赤殉葬,而所找的借口非常冠冕堂皇,即老汗王努尔哈赤生前曾有遗命,要求如此办理。

努尔哈赤要大妃为自己殉葬,一是恐她三子长成以后,仗着国母大福晋的地位作乱。第二个原因,应该是对她不忠的惩罚。生前不断猜忌,死后更要彻底断绝大妃和代善的非分之想。

阿巴亥则认为,努尔哈赤去世前五天,自己一直随侍在旁,大汗并没有当面提出让自己殉葬。无奈的是,四大贝勒众口一词,四位小贝勒包括大妃的三个儿子,22岁的阿济格、15岁的多尔衮、13岁的多铎也没有异议。

要知道,在当时,14岁的女真人已经是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成年人。这表明,共柄国政的八和硕贝勒可能确实听到过努尔哈赤说过这样的遗命。被逼无奈之下,阿巴亥悬梁自尽,以身相殉。

由此,多年以后,多尔衮从未提到过皇太极逼死自己的亲生母亲,应该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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