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狗肉」:揭開暴力索債公司的涉惡真面目

2018年7月26日,由渝中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渝中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許立華、張彬等9人兩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重慶市首例公開宣判的涉黑惡勢力案件。

隔壁公司有“蹊蹺” 穿著隨意露馬腳

“現在需要貸款的人有這麼多嗎?為什麼隔壁公司經常燈火通明,很多人都不下班呢?”

讓重慶某連鎖酒店的服務員很納悶。同一樓層的重慶締邦商務管理有限公司掛的招牌上寫著:主營小額貸款和車輛貸款,但公司裡的人打扮卻很隨意。

“看起來不像放貸業務員。”據服務員回憶,前段時間這些人還經常到酒店來開房,但開了房卻不是自己住,而是給其他人住。

“他們公司的人還輪流在房間內外看守住宿的人,挺奇怪的。”服務員說。

實際上,這家對外宣稱主營小額貸款的締邦商務管理有限公司,其實是一家“掛羊頭賣狗肉”的暴力索債公司。該公司一面糾集“打手”暴力索債,一面與債權人簽訂債務委託代理協議書,收取高額“代理費”,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據渝中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2017年6月,周聰、楊禮全(兩人另案處理)等人以公司為組織載體,先後糾集許立華、張彬等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以替人索債為由,採用非法拘禁等方式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建立起以周、楊為首的,組織成員基本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據介紹,該犯罪集團分工明確,老闆周聰負責員工招聘、日常管理等工作。總經理楊禮全負責外面招攬業務,幫助債主找到欠債的人。

此外,其“手下”分為三個組,各組分別由組長帶領3至4名組員,負責具體的索債事務,有的負責找人,有的負責看管,有的負責恐嚇,組織化、集團化特徵明顯。

被害人遭非法拘禁109天 被逼交“住宿費”

“我想過逃跑,但他們看管得很嚴,平時都是3個壯漢輪流看管我,根本沒有機會逃跑。”

被害人張某回憶起自己長達三個月的拘禁遭遇,仍心有餘悸,後怕不已。“他們還把我的手機沒收了,不讓我跟外界聯繫,只有經過他們同意向外籌款時才能打電話,還要開免提……”

據介紹,張某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後,被締邦公司以索債為名,非法拘禁長達109天,期間不僅被言語恐嚇,還多次遭受伸縮棍、辣椒水、鋼珠氣槍等暴力威脅。被挾持期間,相關人員還多次不讓其睡覺,害得他心臟病都發作了。

“為了躲避追查,那三個月他們帶著我換了幾家賓館,最後才把我看管在他們公司旁邊的酒店裡。在拘禁期間,他們還逼著我一起去聚餐。我不想去,他們就威脅我。”

張某說:“自己本來就沒有錢還債了,他們還向我索要三個月的住宿費用。”

據介紹,被締邦公司暴力索債、非法拘禁的還不止張某一人。該公司成立以來,先後糾集人員對被害人楊某、袁某等人進行跟隨、看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採取以暴力相威脅、言語恐嚇等手段,逼迫楊某、袁某等人歸還借款。

更有甚者,其中一名被害人還被迫多支付給締邦公司2萬元,作為該公司員工看守被害人的辛苦費。

打早打小: 辦理一案 警示一片

當下,專門的索債公司並不鮮見,有的甚至擺在明面上進行廣告營銷。這些索債公司往往遊走在“灰色地帶”,在一些債權人那裡很有“市場”,而這也就成了滋生非法暴力索債甚至黑惡犯罪的土壤。

那麼,如何區分索債公司的行為是一般違法還是犯罪行為?如何準確認定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性質?

“區別於一般索債公司,締邦公司是有組織地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在索債過程中採取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嚴重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危害性極大。”承辦檢察官說。

據此,今年5月29日,渝中區檢察院在全面審查收集調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對被告人遺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實補充起訴,成功認定了該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性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黑惡勢力犯罪活動也逐漸趨於隱蔽化。”承辦檢察官表示,以該案為例,索債公司除了採取明顯的暴力手段外,也經常使用“軟暴力”,即“能嚇不罵、能罵不打、能打不傷”的隱蔽招數,妄圖用言語恐嚇等軟暴力手段逃避打擊。“這給證據收集和案件定性帶來了一定難度。”

辦案過程中,渝中區檢察院檢察長靠前指揮,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研判案情,辦案檢察官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對涉惡犯罪事實補充偵查、固定證據,最終準確鎖定該惡勢力團伙依託“公司”這一組織形式,採取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威脅恐嚇等手段暴力索債、非法斂財的犯罪事實。

據介紹,檢察機關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基礎上,準確把握對索債領域黑惡犯罪“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發揮典型案件“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積極作用,有效淨化民間借貸領域秩序、優化整體營商環境。

“我們發現許多委託締邦公司追債的債權人並沒有索債成功。”承辦檢察官提醒說,“債權人還是應該走正規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輕信索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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