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的「冤」是她所遭遇的欺騙與背叛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2016年上映的一部馮小剛的文藝片,由范冰冰領銜主演。故事以農村婦女李雪蓮的假離婚為起因,引發了女主人公長達十餘年的告狀上訪,期間造成了數位官員的被免職。其情節不乏有對官場上官員的一些做法的諷刺與挖苦。故事回到女主人公身上,卻是一個普通農村婦女艱難的心路歷程與曲折的命運。


《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的“冤”是她所遭遇的欺騙與背叛

故事的開始是李雪蓮找親戚去打假離婚的官司,她說當時為了能分到房子,她和丈夫約定他們兩個先離婚,等分到了房子再復婚。結果房子分到了,秦玉河卻和別人結了婚。這似乎是一個在社會新聞中並不稀奇的事件了,為了房子或是其他的一些既得利益而離婚,結果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不存在假離婚的。只要是辦理了離婚證,就意味著婚姻關係的終結。李雪蓮因為這件事情去打官司,最終會敗訴也是理所當然的。其實,她心中感覺到的巨大的“冤”是因為她被欺騙了。

《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的“冤”是她所遭遇的欺騙與背叛

她被前夫秦玉河欺騙了,但是騙她離婚卻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她心裡覺得憤怒。她去找秦玉河理論,結果秦玉河搬出她不是處女的事情,說她是“潘金蓮”。她心中的憤怒無處發洩,在她的內心聚集成了巨大的能量,她要討一個說法。

法院不給說法,她就去找縣長,縣長不給說法,她就去找市長,市長不給說法,她就去北京找更高級的領導。李雪蓮儼然變成了現代版的“秦香蓮”。儘管她告狀告到法院院長,縣長,市長被免職的程度,但是現代社會沒有包青天幫她把那個背信棄義的前夫秦玉河給紮了,她的冤屈就得不到伸張。

《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的“冤”是她所遭遇的欺騙與背叛

李雪蓮為了這個說不清的冤屈變成了上訪專業戶,直到她的前夫死於一場車禍。截訪的人說“仇人死了,沒了,這狀就沒辦法告了。”李雪蓮楞了半天,最後崩潰,哭訴道:“秦玉河,你害了我一輩子,難道你死了還要害我,你一聲不吭就死了,留下我怎麼辦呀?咱倆的事情還沒說清楚,你這個畜生一死,以後所有的事情就永遠都沒有辦法說清楚了。”

可以說從始至終,秦玉河欠李雪蓮一句道歉,只要他的一句道歉就可以化解李雪蓮心理的憤怒,但是最終都沒有。十幾年來,告狀似乎成了李雪蓮的生活意義,但是秦玉河的突然死去,似乎是又一次將她的生活釜底抽薪,她的生活又一下子事情了意義,以至於她要去自殺。也許是果園承包人的一句“不在一棵樹上吊死”點醒了她,讓她重新開始了新的生活。

《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的“冤”是她所遭遇的欺騙與背叛

多年後,李雪蓮和早年因為她告狀而被免職的縣長相遇在自己的小店,她才說出了自己告狀的真實原因,也是他們假離婚的真實原因。原來他們假離婚是為了能多生一個孩子,但是秦玉河和別人結婚了,她一氣之下孩子流產了。她對秦玉河的恨並不是因為房子,而是因為孩子。她是在為她那個未能出世的孩子伸冤。

可以說,李雪蓮覺得冤的地方是因為她被欺騙了卻沒有人能同情她,理解她,於是她深陷在自己的執念當中無法自拔。如果在生活中有任何一個人能夠用心地傾聽她,讓她感覺安全地把自己真實的感受說出來,有人能夠真正看到她內心的苦,她就不用把十幾年的時間都浪費在漫漫上訪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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