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哈嘍,我是小翊,很高興和大家再次見面。

今天要說的話題“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范冰冰這個在娛樂圈算是大有名氣的女神了。不僅從氣質身材,還是從樣貌臉龐,在人群中絕對算是脫穎而出的美女了。也是多少“屌絲”的夢想啊。稱之為“範爺”。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范冰冰

范冰冰出生於1981年9月16日,性格豪爽的紅毯女王,現在已經38歲了。

華語女歌手、女演員、製片人。也算是一枚才女了!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范冰冰



范冰冰參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由馮小剛執導,郭濤、張嘉譯、於和偉、張譯等人主演,該劇在2016年9月8日在多倫多電影節上映。

影片根據劉震雲的小說改編,講述了一個被丈夫汙衊為“潘金蓮”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訴中,堅持不懈的為自己討回公道的故事!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我不是潘金蓮

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村婦女李雪蓮,為了糾正一句“我不是潘金蓮”,於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

在十多年時間裡,從鎮到縣,由世到省,再由省到首都,在廣闊天地中,一路與形形色色的大男人鬥智鬥勇、不斷周旋。

縣長史為民是李雪蓮第四次告狀時所找到的人,最終結果史為民不但沒有幫上李雪蓮反而被她拉下馬,並改變了一生的命運。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我不是潘金蓮

這部劇給我最大的啟示:

一個人想要和圓潤的官場做一場鬥爭,劇中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在這場鬥爭中掙扎反抗,但最後無人能夠倖免!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范冰冰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在國際上也獲了獎!

但是范冰冰雖然不是劇中的“潘金蓮”,她在事業中出現了很大人格人品的問題!

2018年范冰冰偷稅漏稅事件!已經過去兩年了,先帶大家回顧下案件:

2018年5月28日,崔永元先後曬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

5月29日,崔永元其後又曝光稱,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6月3日,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對范冰冰偷稅、漏稅事件展開調查。

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在規定期限內繳清。至此,范冰冰偷稅、漏稅被官方證實,需要補繳稅款共8.84億。

10月3日,范冰冰公開發表致歉信,承認偷稅、漏稅,並表示會積極補繳稅款。

事件的後續影響,各路明星補稅的補稅、註銷公司的註銷公司。

范冰冰是殺雞給猴看的“雞”“猴”們基本嚇得不要不要的。

我不是潘金蓮——范冰冰

范冰冰



身為公眾人物的范冰冰“範爺”,犯下這種非常低級但是極其嚴重的事件,大家眼中的正義氣質的範爺,也已經消失不見,不僅給自己職業生涯提前立下碑墓,而且還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

範爺倒了,也為娛樂圈的明星們提了醒。一個當紅明星擁有百萬粉絲,同時也就會擁有強大的號召力和自身行為的影響力,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粉絲、狗仔和國人的眼中,我們給予明星這麼大的權力,不是讓他們去做犯法的事情,尤其是知法犯法,給粉絲和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甚至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不要心存僥倖,做了壞事,終有一天會原形畢露!



我說起範爺這件偷稅漏稅的事件,不是在蹭過期的熱點。范冰冰在劇中為了一句“我不是潘金蓮”就和官場做了十餘年的鬥爭,我們在生活中即使是被人誤會甚至是被人汙衊,也要做出拼勁全力的勁頭和壞人做到最後的鬥爭,即使勝算渺茫,即使我們會失敗,即使我們會遭到他們的報復,我們也為了自己一生的名聲努力過、掙扎過!

提醒大家:

本本分分做事,踏踏實實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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