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導語

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一部《我不是潘金蓮》電影,濃縮了舊傳統和新秩序的衝撞、法律與情理的糾葛,以及存在於不少人意識中的“信訪不信法”的邏輯。當然,也包括一些官員推諉敷衍,最後自食其果的官僚主義反諷。

一、舊傳統和新秩序的衝撞

舊時代裡,執著於“民告官”之訟的“小白菜”、“竇娥”,往往被刻畫成恪守倫理綱常、勇於同邪惡勢力作鬥爭的人物。面對強大的舊的傳統體制,草民敢於反抗,而且還是受壓迫的婦女,戲劇效果往往異常鮮明、感人。

從“秋菊”到“李雪蓮”,她們身上,不可否認地帶著舊時代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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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時代變遷。權利的行使,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依法辦事”這一新秩序的建立,與居“弱者”地位卻無序行使權利的人,容易產生衝突,有時,衝突還很強烈。而新秩序內部,亦存在暫時的矛盾,比如有些官員為了維穩,犧牲了法律構建的秩序。影片《我不是潘金蓮》中,也生動詮釋了這一衝撞,以及一些官員處理現實的無奈、投機與“聰明反被聰明誤”。

二、法律與情理的糾葛

“你(法官)跟我(當事人)講法我跟你講理、你跟我講理我跟你耍無賴”,這一邏輯儘管不合理,但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現實。

回到《我不是潘金蓮》中。“假離婚”本來是一個偽概念,但現實中,不少人為了規避政策、謀取私利,去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或者法院訴訟離婚,而“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上述部門無法對夫妻感情的實質進行審查。

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縱然你們內心感情的火熊熊燃燒,但你們告訴我:你們已經協商一致從此將相忘於江湖,我只能依法滿足你的離婚的意願”,這是法律。

影片中,王公道法官的判決,是合法有據的。李雪蓮和丈夫秦玉河,通過規避政策來買房、生二胎,這一動機在當事者自我表達意願前,尚處於隱性狀態;而二人離婚帶來的後果,處於顯性狀態。

這樣的後果:丈夫拒絕復婚,二胎又夭折,帶來的是情感糾葛和世人的同情,從道德評判上佔得先機。但從法律上講,很遺憾,未必佔理。 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三、“信訪不信法”的悖論邏輯

《我不是潘金蓮》電影中,李雪蓮因為和丈夫假離婚成了真離婚,而把丈夫告到了法院,因為敗訴,對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滿意而逐級信訪。

影片中,各級官員以為打發了一個農村婦女這樣的一個“小麻煩”,沒想到李雪蓮居然上京告狀,引來了“大麻煩”;上訪十年後,為了阻止她繼續告狀,官員們運用了“很大”的警力,去找李雪蓮這個“小人物”,最後,卻是因為一個意外才結束這一切......

真像一個圓。故事圍繞李雪蓮展開,但圓心之外,是一群男人(官員為主)在兜兜轉轉。用魯迅的話說,影片“戚而能諧,婉而多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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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你是“李雪蓮”.....

那麼,這樣的案件到底應該怎樣處理,才不會像電影中一樣“越滾越大”呢?

首先,我們看一下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電影沒有明確給出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內容,結合影片中李雪蓮的陳述,應該是: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原告李雪蓮與被告秦玉和離婚行為無效。

這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恐怕還真不能。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共同向民政局提供了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問題達成了一致處理意見,民政局經審查後,為其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當場發放了離婚證。電影中,原告李雪蓮以“和被告協商好辦理離婚手續是為了分房或要二胎”為由,主張離婚行為無效,但其辦理離婚登記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無論其出於各種動機,其離婚行為是合法有效的。這種有其他動機的離婚行為,並不必然導致離婚登記行為的無效。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另外,民政局的離婚登記行為,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自願、離婚自由”的原則,其為李雪蓮和秦玉河的離婚登記,依法應予維持。因此,法院維持民政局作出的離婚登記行為,是合法的。

正如院長身邊的工作人員所說,李雪蓮不服判決可以自收到判決書後十五日內提出上訴。如果認為法官枉法裁判可以去檢察院或者紀委檢舉、舉報。但是裁判一經作出,非經法定二審、再審程序,原審法院是不能撤銷的。

現實中,和李雪蓮一樣的很多,信賴感情而不信賴法律,但是,伴隨著市場經濟商業社會建立起來的法治社會,就是要打破這種熟人社會狀況下的信賴。要受到法律保護,首先按照法律辦事。

法律人看《我不是潘金蓮》:如果你是“李雪蓮”,你應該這麼辦……

最後,再囉嗦兩句^_^

電影是一門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藝術。導演將李雪蓮這樣一個不懂法理、認死理的農村婦女,置身一個以男性為話語主導的社會中,她的所思所想,完全有現實脈絡;她的所作所為,也值得捧一把辛酸淚。但正如《我不是潘金蓮》的官方劇情簡介所說:

“電影用幽默的方式,通過一個個生動的細節,表現了人情社會向法治社會演進過程中的矛盾與糾結,主人公用人情社會的辦法,去處理自己跟前夫的婚姻矛盾,演繹出一連串哭笑不得的故事,進而揭示了‘依法治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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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須被尊重、被信仰,我們每個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因此得到保障。讓全社會每一個成員都達成這個共識,就是全面依法治國。這需要我們每一個人的努力。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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