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

南京”,開封為“北京”。同年八月初二(9月14日),大將徐達攻克元大都,元朝覆亡。由於幼年對於元末吏治痛苦記憶,即位後一方面減輕農民負擔,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改革元朝留下的糟糕吏治,懲治貪汙的官吏,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洪武之治。明太祖確立了裡甲制,配合賦役黃冊戶籍登記簿冊和魚鱗圖冊的施行,落實賦稅勞役的徵收及地方治安的維持。

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明太祖朱元璋袞龍袍像

朱元璋平定天下後,大封諸將為公侯,部分追封為王。初封六公,其中以五大將、一大臣為開國元勳。分別為: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鄭國公常遇春、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衛國公鄧愈。而後又追封胡大海為越國公、戰死的丁德興為濟國公,湯和為信國公、馮國用封郢國公。次年,明太祖於雞鳴山立功臣廟,六月初三日廟成,朱元璋親定功臣位次,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禎、曹良臣、康茂才、吳復、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死者像祀,生者虛位。又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丁德興七人配享太廟。此位序屢經刪汰,已非洪武二年所定名單位次。

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南京明故宮午門遺址

隨後,朱元璋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洪武三年(1370年),殺中書左丞楊憲。洪武四年七月十一(1371年8月21日),傅友德攻克成都,明朝平定四川。洪武五年四月二十三日(1372年5月26日),廖永忠率明軍平定廣西,洪武五年六月初三(1372年7月3日),傅友德大敗元軍,明朝平定甘肅。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鑑於開國元勳多倚功犯法,虐暴鄉閭,特命工部製造鐵榜,鑄上申戒公侯的條令,類似戰國時代的“鑄刑鼎”。洪武八年(1375年),德慶侯廖永忠因僭用龍鳳諸不法事,賜死。洪武十二年(1379年),貶右丞相汪廣洋於廣南,旋賜死。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發,左丞相胡惟庸被誅,朱元璋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直接歸皇帝掌管。洪武十五年(1382年),設立錦衣衛,加強明朝特務統治。1382年1月6日,明軍在雲南昆明附近大敗元朝軍隊,元梁王自殺,1382年4月7日,藍玉、沐英攻克大理,段氏投降,明朝平定雲南。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案發,由於涉案人員甚多,朱元璋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員皆處死,各省官吏死於獄中達數萬人以上。

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明朝極盛時的行政區劃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長的家奴盧仲謙告發李善長與胡惟庸往來勾結,以“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見誅,接續又誅殺陸仲亨與唐勝宗、費聚、趙庸三名侯爵,株連被殺的功臣及其家屬共計達三萬餘人,連“浙東四先生”(劉基、宋濂、章溢、葉琛)亦不能免,並頒佈《昭示奸黨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藍玉被錦衣衛指揮蔣瓛密告謀反,史稱“

藍玉案”。此案牽連到十三侯、二伯,連坐族誅達一萬五千人,明朝建國功臣因此案几乎全亡。此時朱元璋又頒佈《逆臣錄》,詔示一公、十三侯、二伯。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朱元璋殺江夏侯周德興,以及殺穎國公傅友德,在捕魚兒海戰役中立功的定遠侯王弼亦被賜死。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開國六公爵最後一位僅存者馮勝被殺。

在處理內政同時,朱元璋亦多次籌劃北伐蒙古以保障北方邊塞的安寧,大勝。並曾成功在甘肅擊敗王保保(1372年)、在東北逼降納哈出(1387年)、在蒙古高原幾乎活捉元主脫古思帖木兒(1388年)。同時朱元璋進軍遼東,使朝鮮等歸順(13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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