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關於南沙河流域雨汙分流、興華北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太原關於南沙河流域雨汙分流、興華北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遷的通告

南沙河流域雨汙分流

改造範圍:新開路(雙塔一馬路—朝陽街、郝莊正街—南沙河)、紅溝中街(東中環—規劃路)、郝家溝街(雙塔北路—經園路)。

興華北街等道路

改造範圍:興華北街(和平路—濱河西路)、匯豐街(規劃西流路—九豐路)、匯豐南街(和平路—文興路)。

上述工程紅線及規劃控制範圍內的違法建設(包括違法設施、屋頂、牆體廣告及未經批准加建、壓線的建、構築物)、臨時設施,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接到拆遷通知後三日內自行拆除。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所屬單位和個人承擔。

整治改造範圍內違法建(構)築物、違法設施和臨時建(構)築物一律無償拆除。其它建築按有關規定補償。

整治改造範圍內的合法建(構)築物,設施權屬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提供有效證件,進行規劃認定和房屋確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