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恶意跑路 谁来管?

商家恶意跑路 谁来管?

商家恶意跑路 谁来管?

长期以来,预付卡纠纷都是市民投诉热点之一。近一段时间以来,长江周刊也是接到多位市民打来的投诉电话。

在消费升级的驱动下,九江市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也在随之转变。但是,在消费的过程中,一些不良商家会通过事先让顾客办理预付消费的储值卡,事后采取不予退款甚至跑路等各种五花八门的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条件。健身、美容、培训、餐饮等行业预付卡发行已成“惯例”,且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目前市场准入门槛低、监管缺失,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纠纷高发区。

商家恶意跑路 谁来管?

腾达健身办卡就跑 专坑学生

九江学院一名学生日前向长江周刊反映:“6月初去九江学院对面派拉蒙广场的腾达健身工作室健身的时候,看见那里已经关门了。两个月前,我在腾达健身办了张年卡,现在竟然关门了。门上贴着停业装修之类的通知,不过我联想到健身房工作人员那不负责的态度,觉得他们直接跑路的可能性很大。我拨打了他们负责人电话,显示停机,座机也没人接。然后我去工商管理局找腾达健身的信息,显示注销。现在想找到在腾达健身也办了会员卡的小伙伴,然后去报案,想把钱退回来,也不多要,按时间比例算。”

其实,九江学院并不是腾达健身的唯一“据点”,有曾经在腾达健身工作过的知情人士透露,“腾达跑路事件”不仅涉及九江门店,还有共青城门店,且辐射学生人数较多。据知情人士反映:“腾达健身房由孙某两兄弟注册并管理。今年3月份在共青城做了一个活动(因为店就在共青学院门口),吸引了一大批学生和老师,收了几十万,就跑路了,留下那些会员傻眼了。之后4月份那个老板回九江,同样也是卖会员卡,又一声不吭就跑路了。”

长江周刊记者前往位于九江学院对面派拉蒙广场负一楼的腾达健身工作室,只见大门紧闭,门口贴着一张物业催费单。门口卖卤菜的袁女士说,“早关门了,这段时间陆续有学生过来找他们,但是都联系不上。”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九江腾达健身工作室的确已经注销,现在跑路涉及金额太大,需要已办卡的消费者一起去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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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春天附近的居民很多都知道一区和二区中间的“爱革坊·皮具护理”的奢侈品护理店。但是日前这家店却悄悄关了门,消费者不但充值的卡没了用处,放进去护理的物品更是有去无回。

长江周刊记者前去了解情况,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店内一片狼藉,桌椅板凳纸张散落一地。这家护理店主要提供奢侈品护理、洗鞋、洗包、补色等服务项目。

在旁边开店的袁女士说,这家店是今年6月份突然关门的,此前她在这里办理了会员卡,现在也不知道怎么用了。“我就是日常护理下包啊鞋啊的,这家店挺贵的,根据材料不同,牌子不同定价也不同,平均一双鞋护理下来80块钱左右吧。因为会员能打折,我就办了张300元的卡。我这还算好的,对面住小区里面的人,有人把几千块的鞋子放这里护理,就在关门前几天送过来的,后来关门了,鞋子也不还给人家。”原本,护理店的女老板会把会员的微信都加了一遍。关门后,不但电话全部拉黑,微信好友也全部删了。

5月初,家住柴桑春天的杨女士将一双jimmy choo高跟鞋和一双耐克私人定制球鞋拿到该店保养,没想到再去拿鞋时却发现该店已经人去楼空。“当时我发现店内比较杂乱,应该是匆忙撤走的,然后我就问了隔壁的店家,他们说关门蛮久了,期间有不少客户过来拿保养的东西,但都没有找到人。”

隔壁超市的工作人员说,护理店的店主走时,他正好看到。“当时是凌晨两三点,我看到该店主将店内的物品搬上货车。他还告诉我,因为门面的合同到期,孩子也即将出生,所以他打算停业回老家。”

预付卡监管缺失 隐患突出

预付卡消费目前在服务行业十分普遍。这种消费模式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不用每次消费都要交现金,而且办卡可以享受到低于市价的消费;另一方面,让商家可以一次性预收费用,相当于有了固定客源,也有了现金流。所以这是一种受到市场双方青睐的经营促销模式。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九江商家跑路基本分为经营不善和恶意跑路两种,九江市消保局也经常会遇见相关情况的投诉。因为没有执法权,消保局要根据经营主体来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如果商家还在,消保局会对商家与消费者进行相关调解。如果经营主体不在,那就要移送执法部门。合法发行预付卡其实有明确规定,商管部门要求规模型企业才能发行,并且要在银行押一部分钱作为保证金。但在这项规定中,又没有限制普通商家不能发行预付卡,所以,在这种零监管的状态下,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消保局提醒,消费者在办卡时一定要看商家经营状况如何,不要盲目贪图优惠。据了解,工商部门已经建立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消费者可以进行有关查询,商家跑路行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虽然“预付卡模式”已成为许多企业相当普遍的经营模式,却一直处于监管的“盲区”。目前,有关部门只能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总局就曾颁布过《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但此办法在2007年被废止。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式管理意见》,其中规定建立商业预付式购卡实名登记,但多数机构并未贯彻执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经营者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也加大了消费者在预付消费卡中维权的难度。

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此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该《办法》还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存管资金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和40%。但该《办法》并没有对所有商家进行强制规定,对违规企业的处罚仅在1~3万元左右,是一个主要靠企业自律的“软办法”。而对于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制度则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

采访过程中,众多市民均表达了对商家恶意跑路的愤慨,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此予以重拳打击,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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