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明年摸清“家底” 承包地、集体办的企业都要核查

农村集体资产明年摸清“家底”  承包地、集体办的企业都要核查

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到2019年12月底前我国将对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一次清产核资“普查”。这是日前召开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上传递出来的信息。下面首先来看下,哪些资产属于农村集体资产。

核查哪些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

农村集体资产明年摸清“家底”  承包地、集体办的企业都要核查

具体来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为何要核查?

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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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普查”工作呢?2016年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所以,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查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这将涉及到每位农民的应得“股份”的多少,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如何进行核查?

将实物与会计记录逐一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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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农业农村部制订了“三步走”工作方案:今年4月底前完成准备阶段,重点是拟定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开展培训;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清查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阶段,重点是开展监督检查、成果验收。

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是将实物与会计记录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非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是明确归属,将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确权给集体,确保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资源性资产清查重点是做好数据衔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目前,全国已确权承包地11.5亿亩,占二轮承包地面积80%以上;已确权集体林地27.1亿亩,占林权改革面积9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806.4万宗,登记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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