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中國有將近14億人口,就人口數量而言,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IFPI(國際唱片協會)在《2017全球音樂報告》中公佈,中國音樂市場排名已躍至全球第12名(2014年排名19,2015年排名14,2016年排名12)。我國網絡音樂用戶規模近6億,2016年中國網絡音樂產業行業規模突破150億元,相比2006年增加了10倍。2016年中國錄製音樂收入增長20.3%,數字音樂市場逐漸從盜版向付費轉變,流媒體音樂收入上升了30.6%。這些數據都是在“最嚴版權令”頒發之後,在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率先實行獨家版權代理以及版權分銷的模式建立之後,給這兩年的中國音樂產業的發展帶來的積極影響。
騰飛的中國音樂市場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全球矚目。
9月10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作為內地唯一受邀的中國數字音樂平臺,在9月10日-13日代表中國數字音樂與全球業界最有影響力的嘉賓共話音樂產業,這也將是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首次以集團名義在新加坡Music Matters亮相。Music Matters專門設置了“中國音樂論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CEO彭迦信先生,在論壇上分享了中國音樂產業市場現狀以及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發展的成果,發表了《中國音樂:最好的時代》的主題演講。使得中國音樂市場在國際性的論壇上擁有了自己的“主場”,在晚上的舉辦”pool party”上,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更是放眼和融合國際,對話全球三大唱片等國際音樂公司以及國際頂級流媒體音樂服務商,並帶領兩個中國的原創音樂人————熱地樂隊和KAWA樂隊走上Music Matters,讓華語音樂越來越多地被世界所聽到,中國音樂市場在國際上也越來越有影響力。
“中國音樂市場已經完成華麗轉身,正成為全球增速最快的市場之一。”彭迦信表示,中國音樂市場在2015年迎來新時代,根據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錄製音樂收入增長63.8%,收入達到1.68億美元,到2016年,首次突破2億美元。走上發展快車道的中國音樂,正在不斷展現出更多的可能性,帶給世界音樂界更多玩法。
在“Labels in China”論壇上,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副總裁吳偉林與環球音樂數字戰略與業務開發高級副總裁Jonathan Dworkin、索尼音樂亞太區數字音樂及新業務發展副總裁Gavin Parry、華納音樂大中華區CCO & 亞洲區業務拓展高級副總裁Andy Ma全球三大唱片公司高層探討了關於唱片公司在中國如何更好發展。吳偉林表示:“在中國,一定要選擇一個有實力的合作伙伴,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是中國最大的數字音樂平臺,能夠把國外的音樂帶入中國市場,使其得到更多的曝光併發揮最大價值。”吳偉林認為這兩年中國版權環境逐步完善,詞曲版權運營與保護也越來越被行業所重視,但仍然有待完善。
在國內,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除了在國內與政府以及各方一起通過音樂正版化、版權開放、音樂人計劃等方式助推中國音樂產業升級外,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正在打造出開放合作的版權發展環境,一貫的正版化態度、開放的版權策略、多元化的商業模式。
而就在彭迦信帶領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出海”新加坡的同一天,在國內傳來了一個更勁爆的消息,當然這個勁爆的消息,其實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負責版權和市場的副總裁吳偉林先生其實在前日的採訪裡有提及。
這一次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又再一次“以身作則”的做好推進正版化和版權開放的榜樣。9月12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集團共同宣佈,阿里音樂集團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雙方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將獨家代理的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YG娛樂、傑威爾音樂、LOEN等優質音樂版權資源轉授至阿里音樂,曲庫數量在百萬級以上,同時,阿里音樂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也轉授給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娛樂版權轉授權合作的達成,在目前行業環境下是大勢所趨,版權轉授權能讓優質的音樂內容得以在更多音樂平臺惠及用戶,以此次阿里音樂與騰訊音樂的轉授權合作為例,這意味著BIGBANG、周杰倫、李宇春、蔡依林、TFBOYS、蘇打綠等歌手的歌曲都能在阿里音樂集團旗下的蝦米音樂同步收聽,而五月天、林宥嘉、田馥甄、李宗盛等歌手的歌曲也都會向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的用戶開放。
版權作為保護音樂人和音樂作品的基石,開放的版權轉授權合作,一方面使得整個行業的正版化進程更進一步,另一方面也激勵著歌手創作出更優質的音樂作品。
之前,TME與超過200家數字音樂版權方達成合作協議,正版曲庫共擁有1700萬首,截止目前,TME與網易雲音樂已經正式達成了500萬首歌曲、涉及40多家音樂廠牌的轉授權協議,而且達成轉授權協議的平臺多達十多家,包括網易雲、太合、唱吧、映客、快手及Spotify、KKBOX等。而這一次,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集團的轉授權合作,將為國內的音樂版權正版化進程的推動以及營造良好的版權開放環境,方便音樂用戶的消費行為,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一米獨家
下面,一米觀察就帶著大家一起藉著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在新加坡的媒體開放日採訪,帶著瞭解和分享,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在版權、商業、戰略、產品、用戶等全方位的計劃和態度,聽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副總裁吳偉林娓娓道來如何做到“聽我想聽的歌”?
以下為部分採訪實錄:
我是一米觀察的創辦人。
兩年前其實在北京有采訪過您。兩年之後,還是帶了幾個特別想問您的問題,謝謝您接受我的採訪。
一、唱片公司與音樂平臺之間,是什麼和關係?
Q:您之前的採訪中有談到與唱片公司的關係,現在在線音樂平臺也在往整個音樂上游再去延伸,包括孵化一些音樂人這種,會不會衝擊到唱片公司,現在跟唱片公司什麼關係?
吳偉林:我們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我們的策略是跟其他的平臺不太一樣的,我們是會扶持(音樂人),扶持完之後,也是希望有更多的唱片公司會應和那些獨立音樂人在互聯網上,也包括了我們會介紹一些獨立音樂人去給唱片公司,我們還是希望唱片公司跟他們去籤合約的,這樣的話,其實我們就沒有衝突了,他們要做他們自己的內容。唱片公司其實是很有經驗的,而且他們有很多的都是老師去做很多的A&R,會幫一個藝人去包裝,甚至於他們的穿的衣服(時尚造型)都會包裝一下的,我們騰訊,我覺得,也不想有那種類型的衝突,所以我們也偏向不會投入那麼多的,直接跟藝人去籤一個經紀合約。
Q:所以咱們這邊肯定不會跟藝人籤一個什麼約之類的嗎?
吳偉林:舉個例子,今天晚上,你們會去我們的pool party,我們也會帶上一兩個藝人,中國內地的獨立音樂人會去表演,我們其實也是希望,你會看到,我們的角度是希望,那兩個人,其實是挺有潛力的。中國,但是我們也不會籤他們,希望可以給他們更多的機會,帶他去國外的平臺,今天也有三大唱片公司是全球的如果他們看中某一個。有可能我們就見效,然後他們有可以繼續看看,討論一些怎麼去合作,所以那個也是我們的其中一塊,我可以做到。
二、唱片公司跟平臺合作最在意的是什麼?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是怎麼滿足唱片公司的需求?
Q:唱片公司最在意的會是什麼?唱片公司他們在選擇合作伙伴的時候,他們最看中的會是什麼?比如說三大國際唱片公司。
吳偉林:其實有很多(唱片公司),都會看推廣,有很什麼渠道幫他推廣,而且有什麼東西可以幫到藝人。所以從唱片公司的角度也會覺得,那我要保證我的新人,因為我的新人,對他們來說,在未來還是有一個比較強勁的一個推動,不會永遠都只是靠一個大牌的藝人為主,所以他們好像看中一些(其他因素)地方。
Q:我們這個內容行業會比較關心的問題,藝人會比較關心的問題是:第一,我們所有的內容行業跟平臺合作,平臺針對與內容行業的藝人,那其實大家最關心的是關心推廣,對一個音樂人來講,對一個唱片公司來講,如何把他的音樂的內容,我們不叫做版權,音樂內容和音樂人的產品,如何做到充分的發揮他最應該擁有的價值?
吳偉林:在互聯網,那個行業跟傳統的音樂行業其實不一樣,傳統的行業你會看到,我現在說傳統,傳統過去,如果你是做音樂的唱片公司,過去你去推廣的時候,有好幾個渠道過去,第一,電臺。第二電視,所以為什麼MV,永遠都是免費,因為他派臺,電視臺,之後就有一些落地的活動了,落地的什麼發佈會,叫一些媒體了,來幫他拍拍照什麼的,就做一些宣傳而已。
但是,從現在互聯網越來越發達的情況下,其實有很多的那些渠道,基本上唱片公司越來越懂的時候,已經不會在那兒關注,因為他會知道,現在所有的用戶,基本上都會連到互聯網。
比如說我現在舉個例子,騰訊音樂娛樂,到今天每一個月,都有差不多七個億的用戶去收聽我們的音樂,那所以他會看到,其實那些地方,是有更大的一些推廣,但是我推廣的時候,除了推歌單,幫那些藝人去做一場發佈會,什麼現場直播以外,從我的角度應該是看,怎麼去包裝,因為在互聯網上面,其實是比較(creative)你可以想很多的方法,我可以跟你說,其中一個最核心的方法,讓藝人跟用戶有更密切的聯繫或者是關係,事實講了,互聯網的用戶,今天你推廣什麼,他就知道,但是他有可能不記得。但是如果你給藝人跟一個互聯網的一些用戶有一些互動,舉個例子,可以有一個線上的一個粉絲見面會,等於是這樣的,他們會記的那個藝人會更深入,他下意識當中會開展追那個藝人了,等於就是說,比如我們一個其中一個功能,可以說,我一直在關注某個藝人,所以說當那個藝人有什麼新聞,或者是有什麼新的歌什麼的,我們都會推送那些信息給到那些用戶的,所以我覺得那個還是比較新的一些方法去做那個互聯網的音樂的運維。
尤其是我今天也特別說,為什麼我們騰訊娛樂音樂集團,跟其他的一些音樂平臺不一樣的項目,很多人其實會覺得sportify, Apple Music,今天我也可以說到阿里巴巴,蝦米,網易(雲音樂)什麼,你會看到,他們就是一個比較獨立的音樂平臺,你就是你聽歌就隨便下載一個東西(只是)聽歌,但是騰訊永遠是在包裝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我們的那幾個(拳頭)產品,QQ音樂,酷狗,酷我,我們永遠都包裝他們是一個社交網絡裡面的一個服務。永遠都是注重的是社交,不止是一個單獨的互聯網音樂平臺。
三、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最大的特點和優勢是什麼?
Q:所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最大優勢和特點是社交?
吳偉林:特別是因為我們跟很多的騰訊自己的產品是有合作的,我們都是騰訊的人。比如說什麼微信也可以做一些分享,QQ在跟你聯動的時候,溝通的時候,你也會聽到,你的朋友聽什麼歌曲,你會看到我們會各翻很多音樂的元素,在不同的社交網絡裡面,去做更多的分享,所以你會接觸到更多的一些不同的用戶,不止是音樂的用戶,有可能你會接觸到遊戲的用戶,視頻的用戶,反正從社交網絡裡面的那些,我們都會希望可以去用音樂的來去聯動,或者是把他們連起來,去用一些音樂的問題,所以為什麼我們其他的一些公司,可能的想法不太一樣,從怎麼去推動這個音樂的層面下,那等於說,社交網絡,社交網絡也是一個很中大快的,粉絲聚會。
你會看到,QQ、微信,他們都有很多的,我們也會把我們的音樂,那個藝人的粉絲會,我們也會滲透很多的信息,到不同的社交網絡裡面,讓他們的粉絲會更清楚,知道他們的藝人,喜歡的藝人的一些信息,跟一些新歌曲什麼的。
Q:剛才您提到了一點,其實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他其實更多在做一個社交類的音樂服務,他提供了服務,而不是說提供了一種聽歌的習慣或者方式,我不知道對不對,比如說泛音樂之類的?
吳偉林:對,你也會看到,比如說我們現在有三大音樂平臺,QQ音樂,酷狗跟酷我。但是你會看到,QQ音樂下面,其實還有另外一個產品叫全民K歌,全民K歌其實也是社交的一個功能,讓所有的用戶,不認識的,你唱歌,也可以聽到我的,也會打賞一個不認識的人。其實就是有一些互動,那個是我們最想要的一個看到的,酷狗的也有一個,叫繁星,他繁星也是一些直播,也會看到,其實我們也是會很多,在社交裡面比較多去互動的一些方法,把我們的音樂的體驗,帶到我社交網絡裡面。
四、為什麼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現在要開始進入音樂人服務的領域?
Q:為什麼兩年前沒有做獨立音樂人產品,而現在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開始著手這塊業務了?
吳偉林:你剛才說到兩年前,三年前,那個時候也是剛剛開始,而且那個時候是完全很初步,從騰訊娛樂音樂集團,或者是我自己的角度是說,我到什麼時段,我應該就做什麼事情,有可能你在兩年前,三年前,你認識我的時候呢,我那個時候還是比較注重打擊盜版,推動收費,所以從那個時候,有可能我最優先的事,就是打擊盜版,推動收費,其他的我先不管。
如果我們沒有打擊盜版,沒有推動收費的情況下,其他什麼的,你今天問我,就演唱會,現在直播,沒用。因為沒有商業模式,所有人都到了,他有什麼用啊,獨立音樂人要扶持,扶什麼持啊,反正就是盜版大家免費就可以了,所以每一個時段,我都會說應該要做的事情,那有可能我們集團,有列了20個東西出來,我們一定要去做,但是我們每一年都會關注一兩個中心來去先處理好,處理好之後都陸陸續續去排下去,哪一些是比較重要的,我們就會推動。兩三年前肯定就是打擊盜版。把商業的模式也推送下去,這兩三年你會看到有很大的一個進步了。
Q:所以您覺得現在時機成熟了?
吳偉林:到現在我就覺得,商業模式已經建立好了,侵權,我剛才說的打擊盜版那塊,我不能說今天已經100%OK了。但是怎麼樣都有80%,85%。所以我們應該從那塊裡面,就會看,接下來應該有哪一些,應該是比較重視一點了。我們也發現了過去其實有很多的獨立音樂人,剛才也說的,獨立音樂人,他只是懂做作品,但是他不知道怎麼去盈利,或者是運營。或者是找到一個平臺來做推廣,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今年也會開始做獨立音樂人,希望可以扶持新一派的有夢想的一些藝人,另外一塊,我們這一兩年也會繼續投資很多在裡面,比如說演唱會的部分,今天你會看到,我一直在說O2O,一個相應的模式,到底怎麼去打通,過去你看到很多的一些平臺說O2O,其實他真真正正沒有打通,他只是拿了一個名字做宣傳而已,我真的希望可以做到O2O的一個商業模式,現在我覺得,商業模式還是在摸索當中,另外就一個期許的問題了,期許的問題,因為過去我們都還是針對與一個叫錄音(著作權)的部分,因為那個就是最大塊的一個(權力),但是每一首歌除了錄音製作權以外,其實還有詞曲的(著作)權。
五、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未來會在版權上有哪些新的方向?
Q:所以現在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也比較關注和在意詞曲著作權的部分?
吳偉林:詞曲著作權,其實我們過去沒有太重視,也是因為大家那個時候太專注在最大塊的那塊(錄音著作權),那那塊現在基本上是已經比較完善了,說我們也開始會很努力的去跟一些詞曲的公司去看,到底是怎麼詞曲的那塊的權力在中國的市場上可以做的更健康,或者更透明化,因為過去真的是沒有人太重視那塊,在詞曲這塊,有很多的唱片公司,或者是很多的公司,做音樂的,他有可能就是說,我跟唱片公司簽了錄音製作權就可以了,但是他們還沒有一種意識是說,原來一首歌裡面,除了錄音製作權以外,其實還有詞曲的一個權力,所以我們現在也是在更多的詞曲公司在發力在那塊上面,也希望在那一兩年,可以把一個東西可以梳理的比較清晰一點。
Q:比如說呢?能不能舉個例子?
吳偉林:我舉例子,劉德華,《忘情水》很經典,他有可能想花那個錢在給到唱片公司,或者是給到那些藝人,他有可能就重新編一遍,唱一遍,隨便比如說你原來的歌,唱歌是很好的,我隨便就找一個藝人了,不是藝人,隨便找一個素人翻唱,他會覺得,翻唱完那首歌,用戶如果要收聽,那我不需要分成給唱片公司,或者藝人,我覺得那個是完全不對的,第一,你要做翻唱,你怎麼樣都還是要付那個詞曲。第二,你要翻唱,你必須要經過詞曲公司跟唱片公司的確認,讓你翻唱,你才可以翻唱,不是等於說,我今天拿了一個什麼東西,我就可以翻唱,他們的邏輯,或者是他們的想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你會看到,那一兩年,有很多的平臺,都是打一些擦邊球,做很多的一些翻唱的一些內容,我覺得從唱片公司的角度肯定也不和諧,所以那個也是一些其他的人的一些想法,去避免花更多的錢在版權上,我覺得那個也不是太良性的一個行為了。
一米觀察
騰訊音娛集團的遠大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9月初,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正尋求新一輪融資,估值將達100億美元,並將尋求上市。知情人士稱,騰訊音樂將向戰略伙伴出售約3%的股份,戰略伙伴中將包括音樂廠牌。截至去年底,騰訊(0700)持有騰訊音樂62.45%的股權。
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與阿里音樂的合作也是提前為市場佈局,推進IPO進程。截至目前,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與網易雲音樂、太合音樂集團、唱吧、映客、快手以及Apple Music、Spotify、KKBOX等十餘家平臺達成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對旗下錄音版權和詞曲版權進行了開放化的合作。涉及國內音樂平臺、K歌平臺、直播平臺、視頻網站、手機終端廠商以及國際音樂平臺等多個類目。通過與唱片公司建立股權關係,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將得以牢牢抓住當前日益火熱的內地音樂市場至關重要的流媒體版權。騰訊先將旗下音樂業務與內地音樂集團合併,隨後將合併後的業務分拆,由此擴大了其在內地流媒體市場的佔有率。根據預測,該市場的戶收入規模到2018年將達到43.7億元人民幣。
一米觀察
以上內容為原創,作者:王毅,主任編輯:一米,本文由一米觀察團隊編輯整理,文章不代表一米觀察立場及觀點,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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