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劣人,不能到此为止

对待劣人,不能到此为止

最近有两件事触动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神经。一件是女孩跳楼,一件是学童遭弑。这两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都让我心里有一种凄寒的感觉:生命,这个最值得珍惜的东西,说逝去就逝去了,说被剥夺就被剥夺了;而这些剥夺者与被剥夺者,居然是素昧平生的人。

从事后有关部门表现和舆情来看,这个空间并非一团漆黑,正义还在,善良犹存,这似乎又给了我们苟活下去的勇气。第一件事,据说已经抓了几个起哄的看客,分别处以天数不等的拘留;第二件事,据说已经当场抓到了施暴者,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然而,这就完了?那些逝去者的亲人从此陷入了悲哀,其重,其久,也许要用整个余生来承担了。我们能不能把追责制延伸一下,那就是对女孩跳楼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继续追责一下。比如那个禽兽老师,比如那些起哄的看客,除了拘役以外,也要对女孩的亲人做出经济上的补偿。你不是爱占便宜吗,好,这回让你把血本赔光;你不是爱看热闹吗,好,这回让你掏重金买票?

至于那个残杀孩子的凶手,也不能一死了之。还要让他的亲人对死者的家庭做出赔偿。如果家庭太穷,拿不出钱来,那就受一些苦,让他们吃几年牢饭。为什么?就因为他们是造孽的根源,不能只管生不管教。经济补偿还是要有的,那就让与凶犯有关的人来做。比如他所在地的各级领导,要自掏腰包,把一定比例的工资拿出来给死难者的家属。为什么,因为你拿的是纳税人的钱,在你的治下出了问题,怎能逃脱干系!

我想起了商君的连坐法,对于现在的中国人,这个也许还管用!

2018年6月29日 15: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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