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怎样才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余庭洋


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标准及处罚。

从司法解释来看,非法放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两个重要认定标准,便是营利为目的和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对于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对于营利为目的,这个主要便是在利息标准的认定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即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司法解释还对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规定。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司法解释的内容还是相对较多,从司法解释来看,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都是相对明确。总体来说,非法放贷,以放贷为职业,以放贷为营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都很容易触及法律底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叶律师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全民放贷终于结束了。

不可否认,民间借贷确实有市场基础。与传统银行贷款相比,利息虽然较高,但优势也很明显:门槛低、额度灵活、手续简单、到账速度快、基本没有用途禁入限制等等。在目前传统银行贷款业务普惠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市场空白的状况下,民间借贷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实际操作中怎么做才能避免涉嫌非法放贷呢?

1、利息方面严守不超过36%的红线,实际操作中不抱侥幸心理,不故意拆分利息,实际上,拆分成服务费、管理费、咨询费等等名目也是不起作用的,法律上早就明确这些名目的收费会被合并视作利息部分。

2、注意同一个人2年内放贷不超过10次,但《意见》没有禁止多对一。

3、额度方面,普通人之间小额的借贷周转基本不受影响,超过200万的可以考虑合伙去注册持牌机构。

手上如果确有大量闲钱,同时也有长期从事金融贷款业务的愿望,可以注册成立小贷公司、典当行等正规持证机构,合法合规地开展贷款业务。


金融知道分子


民间借贷有其相应的规范,只要严格遵守,就不会违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只能用自有资金放贷;

二、合同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

三、放款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四、借款用途合法;

五、不得提前扣除利息部分、不得巧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

六、款项交付符合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放贷;

七、不得非法收贷。


手机用户57214193423


简单说吧,放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有放贷许可,现在只有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能够做到。

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放贷,要注意放贷的次数,放贷的金额,资金来源,达到一定标准,很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非法放贷不仅影响金融秩序,也影响社会秩序,非法放贷的收款是与暴力催收分不开的,严重威胁公民或组织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

融入融出资金,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非法途径的后果是无法预测的。


睿园耕夫


借条日期写2019年9月份之前借的,并且是现金支付的,最好留有照片或者视频,因为这个法律文件是2019年10月颁布的,也就是说2019年10月之后才会生效,之前借的,无论多少钱、多少金额、借给多少人都不能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别问我是谁,我叫雷锋。


A东方之子367


看到已有的回复感觉有点懵了……


就问题而言个人觉得应从以下几点出发考虑问: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非法放贷?


通俗点讲,放贷行为是银行等经过批准的金融机构做的,如果是非批准类企业为了获利而从事拆借资金的活动就有非法放贷的嫌疑了!

而个人偶尔借款出去收点利息是正常行为,不会涉嫌违法犯罪;

需要强调的是很多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会故意将出借人定意为团伙中的个人,从而达到非法目的!

而最新的最高法、检、公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将这个空子以量化方式堵了个干净!


其次,要确定提问者的目的?

如果是有大笔闲钱想要通过放贷方式获得高额回报的,注意只能向亲、友出借并注意出借本、利问题,避免使人产生误会;

如果是深陷其中想着怎么全身而退的,还是与委托律师详细沟通比较靠谱!个人觉得,“全身而退”是奢望,能够破财免刑就很好了!

想想那些一时不察借了套路贷最后家破人亡的被害人,放贷人还能够潇潇洒洒“举杯邀月”已经是最大的讽刺了!当然,还要确保之前委托的律师自己没被“套”进去才行!据说近期有不少违法做人伤案、替P2P摇旗站台、为套路贷磨枪的律师同行自己盼着有律师去会见自己,这样他们至少能比同室多享受片刻阳光!


再次,不得不说那句“所有赚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典里”还是有道理的;从小我们就被教育:“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是什么使我们的心里只剩下了一日暴富的快感而忘记了为人的底限?

领导者的决策大多都是造福群众的,可是一群“坏和尚”总能念歪了好经文,影响社会环境,着实可恶!

最后,奉劝大家心怀善念,干了坏事再求神拜佛也免不了法律责任!



章磊律师


借给亲近朋友。外人两年不能超过十个人。本金不超过200万。利息不超过三分。就不构成犯罪。


凡人qwe


从2019年10月21日起,利息超过36%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不超过36%的利息不成立犯罪,同时,2019年10月21日已收取的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南京徐剑


真正的内因是缺钱。缺钱办不了事,银行的借不出来,只能借高息的。高息的钱救急不救穷。用后及时归还,共赢。不归还,甚至有心借钱不还的人,搅坏了一池春水,该杀


神一爱新闻


日期写10月21日之前,借给亲戚朋友同事,外人两年不能超过十个人。本金不超过200万。利息不超过三分。就不构成犯罪。不过,以我的经验还是不要为点利息大额借钱,一旦对方出事,你也是什么办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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