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火是非多!岳雲鵬《新五環之歌》侵權?

歌火是非多!岳雲鵬《新五環之歌》侵權?

因認為“美團”的廣告曲《新五環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廣告曲的改編者岳雲鵬、廣告製作者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和“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餘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稱,其是電影《紅牡丹》的主題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權人,該作品曾在1989年獲得中國金唱片獎,經過30年的傳唱,已成為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

2018年4月,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現相聲演員岳雲鵬未經許可,擅自改編《牡丹之歌》的歌詞,創作了《新五環之歌》,該歌曲由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製作成廣告,被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用於商務推廣。

原告認為,三被告為追求商業利益,共同侵害其音樂作品的改編權,尤其是岳雲鵬,將《牡丹之歌》一再改編,並長期、廣泛地用於商業用途,嚴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新五環之歌》廣告味濃

據瞭解,電影《紅牡丹》於1980年開拍,題曲《牡丹之歌》的歌詞是由著名詞作家喬羽所著,呂遠、唐訶作曲,演唱者為蔣大為。在相聲舞臺上,岳雲鵬在7年多前改編為一首調皮逗樂的歌曲《五環之歌》,用於相聲《學歌曲》及其他一些逗哏的場合中,並且在《歡樂喜劇人》的舞臺上與電影《煎餅俠》中都有所使用,很受觀眾喜愛,此前也一直沒有版權糾紛。

不過,《新五環之歌》的歌詞廣告味道比較濃厚,歌詞也與原來不同,包括了什麼“五環套餐配大蒜”、“美團外賣、送啥都快”等語句。

有媒體在2016年報道稱,《新五環之歌》是美團外賣與岳雲鵬的一次跨界合作,歌曲一經上線就獲得眾多網友“圍觀”。美團外賣相關工作人員表示,2016年是奧運年,五環是奧運的象徵,恰巧《五環之歌》又盡人皆知、朗朗上口,於是就有了這次和岳雲鵬的合作。岳雲鵬的經紀人昨天公開表示,在相聲舞臺上把《牡丹之歌》改編為《五環之歌》,此前曾得到原唱蔣大為先生的許可,至於這次的《新五環之歌》,是由美團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編,雙方曾在合同裡明確表示岳雲鵬本人沒有版權,也不負相應責任,目前正就此事在積極與美團方面聯繫。北京晨報記者查閱發現,2014年,岳雲鵬曾在微博曬出與蔣大為的合影照片,並配文“他(指蔣大為)說他聽過,並且表示不收版權費”。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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