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丹东市检察机关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宪法学习月”活动集中培训第三讲,由辽东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主任、副教授刘江雁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述》专题讲座。
刘江雁副教授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本情况为切入点,用“123”精辟总结了本次大会的精髓之要。
1
“一个灵魂”
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
2
“两大判断”
科学判断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科学提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3
“三大部署”
提出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重大部署。
刘江雁副教授着重从“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方面,系统讲解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贡献、形成的简要过程、内容的核心要义。结合事例讲解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是如何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干警们听后纷纷表示,刘教授的讲解很接地气,既有思想高度,又有理论深度,一定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之入脑入心,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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