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十二支相刑
《淵海子平》
寅刑巳,已刑申,申刑寅為持勢之刑;醜刑戌,戌刑未,未刑醜為無恩之刑;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之刑;辰、午、酉、亥為自刑之刑。
解釋:
寅妨礙已,已妨礙申,申妨礙寅,各自以尊壓卑,所以是持勢之刑。醜妨礙戌,戌妨礙未,未妨礙醜,各自忘了相生相近的關係,所以是無恩之刑。子妨礙卯,卯妨礙子,忘了相生的關係,所以是無禮之刑。辰、午、酉、亥沒有地支來妨礙,但物極必反,他們受自身的妨礙,所以是自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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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9 20:41:12 玄易命理師
論十二支相刑
《淵海子平》
寅刑巳,已刑申,申刑寅為持勢之刑;醜刑戌,戌刑未,未刑醜為無恩之刑;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之刑;辰、午、酉、亥為自刑之刑。
解釋:
寅妨礙已,已妨礙申,申妨礙寅,各自以尊壓卑,所以是持勢之刑。醜妨礙戌,戌妨礙未,未妨礙醜,各自忘了相生相近的關係,所以是無恩之刑。子妨礙卯,卯妨礙子,忘了相生的關係,所以是無禮之刑。辰、午、酉、亥沒有地支來妨礙,但物極必反,他們受自身的妨礙,所以是自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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