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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根據具體情況,一般來說,沒有借條也可以通過其他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接下來我就簡單介紹。
借條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是重要的借款證據。對方不還錢或“賴賬”,可以以此來主張權利。但是如果借條
也並不是說一定就追不回錢。
《民事訴訟法》規定 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等。
因此如果有其他輔助證據,證明借款事實存在,也同樣可以主張自己權利。例如有電話錄音、聊天記錄、銀行轉賬憑證等能夠證明借款的情況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當然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補救措施
作為債權人一旦將借條遺失,就不要急於馬上倉皇主張權利。可以通過一定的補救措施增加自己的贏面。
例如可以先從容地敦促欠債人還款,或者敦促對方訂立相應的還款計劃、還款協議等,只要對方肯於訂計劃、籤協議,條件可放寬。也可以通過短信等,通知對方還款事宜,這些補救措施,是為了更好固定對方借款的事實證據,讓對方自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