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7期「說法」爲減刑耍「小聰明」 難逃檢察官「火眼金睛」

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

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

這是本期【說•法】,來自威海市人民檢察院執檢局

近日,在威海監獄服刑的罪犯謝某得知被監獄撤回了減刑提請後,深深地埋下了頭,懊悔不已。為能多減刑,他先是瞞報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判決情況,後又謊報履行情況,自以為神鬼不知,結果卻難逃檢察官的“火眼金睛”,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

『王衡』

嚴格審查 檢察官心中生疑

6月22日,山東省威海監獄2018年第三批73份提請減刑、假釋的案卷材料送到了威海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辦公室。簡單商量後,員額檢察官們將各自承辦的案件材料搬回自己辦公桌上,開始逐案審查,檢察官助理則在辦案系統上進行錄入分案。

“咦?不對呀!”執檢局負責人王衡像是發現了什麼問題,反覆翻看著一本案卷。憑藉在公訴部門十六年曆練出來的專業素養,王衡一眼看出了案件的矛盾之處。“小李,你過來看看。”王衡叫來旁邊的檢察官助理說道,“這個罪犯在悔罪書中說‘無罰金,無賠償’,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書上卻白紙黑字寫著,判決他賠償兩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23419.85元、8772.38元。這明顯不一致啊!”

為查真相 檢察官多方核實

放下案卷,王衡撥通了駐獄檢察室電話,“這次被提請減刑的罪犯謝某可能存在瞞報財產性判項的情況,請找他當面核實清楚,到底有沒有財產性判項,附帶民事賠償履行了沒?”

掛上電話,王衡又讓檢察官助理與當時提起公訴的檢察院公訴科聯繫,查找兩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聯繫方式。結果由於時間過去近兩年,兩人已更換了聯繫電話,暫時無法取得聯繫。怎麼辦呢?

“查一下他們當時的工作單位,看看單位或者與他們關係不錯的同事有沒有新的聯繫方式。”王衡飛快地轉換思路。

兩人早已離職,查詢了許多人仍然找不到聯繫方式,線索一度中斷。但是檢察官始終沒有放棄,幾經周折,最終在二人當時打工的企業的幫助下,聯繫上了曾同住一宿舍的工友,要到了新的聯繫方式。聯繫到兩名原告後,他們都非常明確地表示自己並未獲得謝某的賠償。

另一方面,在駐獄檢察官的追問下,謝某先是矢口否認有賠償的判項,但是在看到判決書後,便又改口稱已經履行了賠償責任,卻拿不出相關的證明材料。

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

撥雲見日 戳破當事人“小聰明”

當被告知已經聯繫了兩名原告,並詢問了賠償事宜的情況後,謝某自知已經無法隱瞞,便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的真相,“原本以為能糊弄就糊弄過去了,沒想到你們查得這麼仔細……”

原來,這次減刑謝某本可以減掉一個月刑期,但他耍起了“小聰明”,想“搏一把”減掉更多的刑期。在此之前,監獄其實也發現了這個問題,但是由於無法聯繫上兩名原告人進行核實,而謝某又堅稱自己已經賠償,因此監獄就相信了謝某的話。

據威海監獄提交的提請減刑材料顯示,2016年10月17日,謝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威海經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分別賠償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23419.85元、8772.38元,2016年11月9日被交付山東威海監獄執行。截至2018年3月,謝某在監獄中共獲表揚獎勵2次。威海監獄認為,罪犯謝某在本次考核評獎週期內能做到認罪悔罪,認真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努力完成勞動任務,符合減刑條件,對其提請減刑4個月。

就是為了能提前4個月出獄,謝某選擇了跟檢察官耍起了“小聰明”。因為如果按照

《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實施細則(試行)》(魯高法[2017]122號)第四十一條規定,對罪犯“全部未履行且不能證實無履行能力的”,減刑幅度從嚴掌握,一般從嚴3個月。這也意味著,謝某本來只能減刑1個月;但如果這次“躲”過去了,他就可以有3個月刑期的“意外收穫”。

咎由自取 減刑提請終被撤回

7月5日,經與威海監獄溝通,威海市人民檢察院發出了提請減刑不當建議,理由是謝某對判決書中的財產性判項先是瞞報、後又謊報,不屬於“確有悔改表現”,不符合減刑條件。這一建議也被威海監獄採納,並最終撤回了對謝某的減刑提請。

原本還能提前1個月出獄的謝某,一番折騰之後,連這1個月的減刑刑期都失去了。

法網恢恢,法律權威面前,哪能容得半點兒戲!

577期「说法」为减刑耍“小聪明” 难逃检察官“火眼金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