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渝北府办〔2018〕2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2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积极推进我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区区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区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发挥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0家全国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渝北成为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临空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 积极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整合渝北各类共享服务平台,统筹仪器设备、制造设备、领域专家等信息,为企业提供对接、咨询、人才培训等创新性服务。依托大型核心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局)

2.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开发面向工业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采用精准分析、在线运维、预测运营等关键技术,力争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制造服务链融合利用、服务价值链协同等公共服务。鼓励供应链大型企业发挥优势,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金融办)

3. 有力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以研发攻关、产品应用、产业培训为主线,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制造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制造企业转型。鼓励研发机构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重点突破图像识别、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立足渝北产业发展实际,推进机械、汽车、电子等渝北优势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局)

(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 积极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农业供应链、产业链价值,推动统景李、茨竹梨、兴隆杨梅等优势农业资源精深加工,积极发展航空食品加工业,着力打造从“田间到机舱”的航空食品全产业链,推动渝北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引导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建紧密型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企业联盟,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龙石路花果长廊、统大路现代化水果基地、大白路名贵中药材基地、张白路高山绿色蔬菜基地、南北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五大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商务局)

5. 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大力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结合农业种养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需求,强化智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新建和提升一批智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农业信息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基地智能化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园区的示范作用,围绕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区、大都市旅游农业休闲区、统筹城乡示范区定位,将特色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金融办)

6. 不断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推动建立具有主要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状况、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管理、全程追溯管理等功能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逐步将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在线交易商城等建设流通追溯体系,采用电子结算、在线交易等模式智能化采集追溯信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培育,深入推进农产品绿色行动,大力推行“生态种植+健康养殖”模式,着力打造“渝北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科委、区发改委、区质监局)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7. 大力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通过智能交通引导、智能导购、智慧商业、智能支付等信息智慧平台,力争将嘉州商圈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最具特色的智慧商圈。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流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使新技术对流通发展的要素贡献率大幅提升。鼓励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配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订单等环节管理水平。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食药监分局)

8. 积极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引导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构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

9. 持续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等,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0. 着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引导和促进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供应链成熟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推动信息共享。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兼具标准化和个性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围绕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战略,加大对智能终端、机器人、3D打印、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金融支持。依托新牌坊金融服务聚集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并引入供应链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11. 积极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建立供应链金融操作规范,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强化对行业前景、市场动态、核心企业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研判,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监督审查,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化运作,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商务局)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12. 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

13. 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引领生活方式转变,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引导商品交易市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场地环境以及照明、空调等关键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支持企业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提高企业参与绿色低碳市场认证的积极性。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引导流通企业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推动绿色仓储发展,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合理组织、配置物流配送路径,降低车辆空驶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委)

14. 推动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供销社、区经信委、区发改委)

(六)积极参与构建全球供应链。

15. 主动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以江北国际机场为中心,加快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推动机场与“中欧班列(重庆)”及果园港无缝衔接,加快建设铁路枢纽东环线及其机场支线,构建空铁水公多式联运体系,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支持江北机场、航空公司在周边地区设立远程航空货站,依托南向通道吸引沿线货物通过中欧班列(重庆)运往中亚、欧洲。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引导我区企业参与国际、区域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依托中新合作项目,加强对新加坡的招商推介活动,持续强化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合作。加强对港澳台引资合作,与欧美开展引资、贸易和科技合作,进一步巩固现有传统市场,合作开发新兴市场,大力开拓发达国家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交委、区经信委)

16. 不断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17. 切实加大供应链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的国内百强优质供应链企业,在用地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在税收减免、办公用房、高管补贴、金融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18.加大供应链企业培育力度,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大力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积极创建全国、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支持在区内落地且独立结算的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激发企业对渝北区经济贡献,对从事国内贸易的供应链企业,按政策对销售额给予补贴。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供应链企业,按政策对进出口额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

19.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质监局)

(二)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20.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

21.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

(三)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

22.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优秀供应链人才。(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23.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质监局、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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