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约定逾期办证时间和违约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老百姓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不仅面临延期交房的风险,也会存在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法律风险,延期交房会导致入住延迟问题,逾期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导致落户、上学等各种现实问题,逾期办证怎么办呢?


故意不约定逾期办证时间和违约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一、开发商逾期办证后,一般会遇到两种情况: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针对逾期办证有约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没有明确约定。

第一种情况比较常见,一般合同中都会有“房屋交付180天以内,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逾期超过360天,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实际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一)进行违约赔偿,直至产权证办出为止”的类似约定。

根据这条约定,法院对于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态度一般是支持的。在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依据合同约定,在没有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王晓鹏律师就曾经遇到过一个类似的,开发商虽然用的是合同模板,但是把逾期办证这一条给模糊了,改成了“另行协商”。

开发商在做这一份合同时,可能就知道自己会逾期办证,因此回避了该问题。

故意不约定逾期办证时间和违约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二、那么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据此已经做出规定,另行协商我认为是约定不明。因此若是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样要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三、那什么时候起诉呢?开发商一直拖着会不会过诉讼时效?

基于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开发商不仅负有按合同义务及时交房,同时也有义务协助办理更名、办证的义务。所以,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期满次日起三年计算诉讼时效。若是没有约定,按照法定的到期日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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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鹏律师近照

因此,即使开发商故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办证的条款,也可以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主张权利要及时,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起诉,才有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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