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纪委、政法委再次重拳出击 联合惩戒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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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场景

河南周口:纪委、政法委再次重拳出击 联合惩戒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

领导讲话场景

河南周口:纪委、政法委再次重拳出击 联合惩戒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

王富兴副书记提出明确要求

河南周口:纪委、政法委再次重拳出击 联合惩戒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

联合惩戒红头文件

今年是党中央、最高院关于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纪委监察、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大格局,进一步加大督促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力度。近日,中共周口市纪委、政法委再次重拳出击,对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进行法律和纪律的联合惩戒。

在8月15日的全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周口市委副书记王富兴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政法委,要立即行动,向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并于8月底前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将案件化解完毕,确保案结事了。否则,将进行约谈。

中共周口市纪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周政法【2018】9号文件,采取三项举措,对失信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一是各级纪委监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本辖区的失信公职单位“一把手”和公职人员进行约谈,下达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并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公职单位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对到期拒不履行义务的,坚决给予党政政务处分;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妨碍和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纪违法线索,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监察对象妨碍和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由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法院参加的沟通联络督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编发《涉公执行情况通报》,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干预执行、阻扰执行、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市县两级法院案件承办人要认真负责,澄清案件底数,穷尽执行措施,按期把案件执行到位。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公职单位和公职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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