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典章制度

一、科舉制度

1、科舉: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從隋代到明清,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共分為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須以朱熹“四書集註”為準。

2、童生試: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取生員即秀才資格。

3、鄉試:明清每三年在各省城舉行,又稱秋闈。有正副榜之分,正榜所取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4、會試:明清每三年在京城舉行,又稱春闈,各省舉人和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由禮部主持。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為會元。

5、殿試:最高級別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為狀元(鼎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二、天文曆法

1、二十四節氣

正月:立春雨水 二月:驚蟄春分 三月:清明穀雨 四月:立夏小滿

五月:芒種夏至 六月:小暑大暑 七月:立秋處暑 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霜降 十月:立冬小雪 十一月:大雪冬至 十二月:小寒大寒

2、干支

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幹: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3、紀年法

(1)王公即位紀年法,以王公在位年數紀年

(2)年號紀年法,漢武帝時起。

(3)干支紀年法,如“甲午年”

(4)年號干支兼用法,如“淳熙丙申”

4、紀時法

(1)天色紀時法

夜半(23-1)雞鳴(1-3)平旦(3-5)日出(5-7)食時(7-9)隅中(9-11)日中(11-13)日昳(13-15)晡時(15-17)日入(17-19)黃昏(19-21)人定(21-23)

(2)地支紀時法

12地支對應天色紀時法,夜半為子時。

5、五更

夜晚分為五個時段

黃昏為一更(19-21)人定為二更(21-23) 夜半為三更(23-1)雞鳴為四更(1-3)平旦為五更(3-5)

三、風俗禮儀

1、年齡稱謂

垂髫:三四歲至八九歲的兒童 總角:八九歲至十三四歲的少年 豆蔻:女子十三四歲 束髮:男子十五歲

弱冠:男子二十歲 而立:男子三十歲 不惑:男子四十歲 知命:男子五十歲 花甲:六十歲

古稀:七十歲 耄耋:八九十歲 期頤:一百歲

2、伯(孟)仲叔季:兄弟行輩中長幼排序的次序 ,伯(孟)是老大

3、六親:父、母、兄、弟、妻、子

4、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本身、子、孫、曾孫、玄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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