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化身「班主任」小孩打架被罰寫檢討

“本人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過於魯莽衝動,這次吸取教訓,並保證以後再也不打架了,請民警監督。”收到5張檢討書後,常山縣公安局外港派出所民警徐文進欣慰地點了點頭。

8月8日15時許,在輝埠鎮宋畈村附近,顧某等5人做商家推廣活動期間,因徐某向顧某借了20元錢,卻只歸還了15元而發生爭執。事後,顧某等5人至輝埠鎮東魯村找到徐某。現場,雙方發生了激烈爭吵,隨即,顧某等人上前拳打腳踢毆打徐某,導致徐某頭部等處受傷。

接警後的徐文進立即趕到現場,並將顧某等人以及其家長都帶回了派出所。“未成年人打架,家長們都習慣將這一行為誤解為孩子之間的打鬧,有些甚至認為是我們派出所小題大做。”徐文進向記者坦露心聲,雖然這件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是不予處罰的,但通過這種口頭教育、寫檢討書等形式讓孩子和家長認識到,對於“小孩打架”如果不及時阻止、教育或處理,這些未成年人難免會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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