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提高城鄉低保救助標準

8月8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低保科獲悉,為了切實保障城鄉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權益,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保障水平,我市提高了2018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公佈《關於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城市低保標準東營區、河口區、墾利區每人每月600元不變,廣饒縣、利津縣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年4800元。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50%執行;照料護理保障標準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員三個檔次,由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3000元。

社會救助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事關困難群眾安危冷暖,事關底線公平,是社會保障體系中最後一道防線,發揮著兜底保障的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列入政府工作報告。自1997年以來,已先後19次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6次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截至目前,我市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25957人,城鄉特困供養對象2130人,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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