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就是過日子嘛,誰不是為了過日子才選擇結婚,如果只是想浪漫,想永遠活在驚喜裡,那不適合結婚。”
前段時間在夜宵攤上,聽夜宵攤老闆說的這段話,記憶猶新。
老闆高中畢業,沒上大學,在社會摸爬滾打好幾年沒有起色,最後在家人的安排下,一場相親促成了這位有家男人。
女方比他小兩歲,兩人一起忙活在夜宵攤。招呼客人,拿菜,拿啤酒,收拾用完餐的桌子,一切的精簡迅速,都是在每天的熟練裡習慣。
他們的生活哪有小年輕的浪漫柔情,有的只是計劃著多招攬些客人,多準備些食材,在收攤時,數著一塌錢,露出滿意的笑容。
在談話過程裡,老闆手裡一直不停的忙著翻動烤架上的實物,一邊用洪亮的嗓子給我講他的故事。
他額頭被炭火烤得大粒大粒的汗珠,一件薄衫浸得全溼透,他老婆趕緊拿起一條白毛巾幫他擦汗,還問他渴不渴,然後端起旁邊晾好的白水,小心翼翼的餵給他。
她滿眼柔情,悉心照顧。
他一身擔當,滿臉幸福。
生活雖苦,但兩人並沒有絲毫抱怨。感情依舊堅固得很,他們結婚七年了,感情也好了七年。
兩人有時候搭著話,又互相督促著趕緊收拾桌子,趕緊烤好串,他們的一整天,就在白天的準備食材,深夜的忙碌中度過。
幸福嗎?
老闆說當然幸福,兩個人雖然苦點,平時不懂什麼浪漫,但比如到了情人節這一類節日的時候,老闆還會送些禮物給對方。
雖然都是一些比較實用的東西,但老闆娘還是非常高興。浪漫,也並不是要對方做些太花哨的東西,多些實際點的,只要對方心裡有你,肯讓你開心就夠了。
前天,公司女同事跟她結婚三年的老公離婚了。
我大感驚訝,他們大學時就在一起了,從戀愛到結婚,整整十年的光陰,怎麼說離就離?
她帶著哭臉告訴我,說老公變了,沒有戀愛時那麼寵她,愛她了。
結婚三年,除了結婚第一年一起過了一個情人節,送了一束玫瑰給她,之後再無節日可過,甚至連出去一起旅遊都是個奢侈。
那怎麼就這麼衝動離婚了,怎麼不給對方一次機會?
她氣得渾身發抖,“我又何嘗沒給過他機會,他沒珍惜罷了。”
聽完她說的,我陷入了沉思。
為什麼有的感情即使結了婚還是黏得跟塊漆一樣,有的結了婚,兩人感情卻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其實說實在的,還是因為一句話,“沒得到之前花盡心思討好人家,得到之後不聞不問。”
大好婚姻,多年感情付之東流,失去的不僅是青春,愛情,更是一個人對你的信任。
那些得到對方之前的小技巧,都是你花盡了心思討好人家,終於讓芳心萌動,抱得美人歸,卻在婚後只是給了對方一個家,一個沒有溫暖的家。
女人愛的,不僅僅只是金錢,榮華富貴,她還需要一個懂她的男人,一個願意一直為她浪漫下去的人。
浪漫也沒有那麼困難,一句噓寒問暖,一句不經意的關心都會讓對方嘴角上揚,心暖。
浪漫也並不是要你花多少錢,製造一場上天攬月,海底撈星的大型話劇場面,而是很簡單的一個動作。
將對方時刻掛在心上,不要故意冷落對方太久,那樣再愛你的人,心也總會有涼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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