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機會來啦!榮昌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考核招聘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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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昌放大招啦!

招聘84名事業單位人員

其中

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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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招聘衛生教育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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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機會大大的

小夥伴們招聘簡章趕快看起來吧!

重慶市榮昌區2018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範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8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教育64名、衛生2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2018年第三季度榮昌區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才一覽表(教育64名)》(附件1)、《2018年第三季度榮昌區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才一覽表(衛生20名)》(附件2),以下均簡稱《一覽表》。

3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範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考生須在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複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3日,如“35週歲及以下”指1982年8月13日及以後出生,依次類推。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詳見附件3。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4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8 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

《一覽表》中附件1所列崗位報名地點:榮昌區教育委員會 (榮昌區昌元街道寶城路1段196號),聯繫人:宋老師,諮詢電話:023—46773691;

《一覽表》中附件2所列崗位報名地點:榮昌區衛生計生委 (區農業大廈17樓小會議室),聯繫人:蘇老師,諮詢電話:023—46785032。

(三)報名及現場初審報考資格。考生現場領取報名表進行填寫。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簡章和附件等相關材料,按照報名表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並貼上照片(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初審通過後,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複印件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必須如實報告,否則按不誠信處理。在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在報名時需出具單位同意(誠信)報考證明(附件4)。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託報名,需出具委託人的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和上述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現場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後當場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准考證。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並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請及時關注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大概報名截止後5個工作日內)發佈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領取准考證時間及相關要求等通知,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准考證。因逾期未領取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

5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筆試及面試。

(一)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相關專業知識,分值各為100分。

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如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5的比例,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二)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筆試成績合格線=該崗位所有實際參考人員筆試平均分×80%,低於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

招聘面試比例為2:1。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後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進入面試。

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採取結構化、專業技能實作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量化計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先筆試後面試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直接面試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其中:小學農村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公費師範生的綜合考核,包括大學期間學業成績、大學期間獲獎、實習(見習)考核、面試共四項內容。計算方法為:考試考核總成績=大學期間學業成績×60%+大學期間獲獎得分×5%+實習(見習)考核得分×5%+面試成績×30%(具體計算辦法參照《定向榮昌區的小學全科和學前教育免費師範畢業生考核招聘實施辦法(試行)》榮教政發〔2017〕102號)相關規定。

6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

一個崗位對應多個招聘單位的,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選擇具體單位。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並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低於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及以後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後,放棄後續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7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佈(http://hrss.rongchang.gov.cn/),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准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等。

8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9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10其他

本簡章由各單位和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諮詢:諮詢電話:023-46773431(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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