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鬧事弄傷民警 妨礙公務執行獲拘役

近日,獨山縣特巡警大隊隊員協助百泉派出所民警處理“小孩被貓抓”的民事糾紛事件,一酒後男子認錯人抓傷民警妨礙公務執行被依法處置。

2018年8月1日下午16時45分許,在獨山縣百泉鎮中心酒樓隔壁小賣部門前,特巡警隊員再次協助百泉派出所民警處理“小孩被貓抓”的民事糾紛事件,當民警趕到現場調查事件經過時,一名酒後中年男子認錯人無故上前將在旁處理民事糾紛的特巡警民警抓傷,辱罵並撕扯該特巡警的警服,用手掐住抓傷特巡警隊員的脖子,嚴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在場其他隊員見狀反應迅速,厲聲警告呵止該中年男子妨礙公務行為,男子置之不理,被抓住脖子的特巡警民警始終保持克制,雙手控制該男子掐住脖子的力度,其他隊員立即將此男子雙手控住制服,帶回百泉派出所進行處理。

酒後鬧事弄傷民警 妨礙公務執行獲拘役

經查,該男子(胡某興,男,50歲,52272619680704****,獨山縣百泉鎮城西村人)經百泉派出所主辦,特巡警協助調查下,因胡某興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胡某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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