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時的天下觀:大清朝屬國之失

電視劇《走向共和》裡有一段劇情,講述甲午戰敗後,李鴻章與伊藤博文談判,伊藤博文要求清國割讓遼東、臺灣、澎湖等地,賠款三億。李鴻章聞言,怒斥這是江洋大盜豺狗不如,但隨後還是軟了語氣,表示做買賣尚要討價還價何況割地賠款,伊藤博文明確答覆:“大日本帝國別無二價。”李鴻章回道:“首相大人,這不合外交規矩”,伊藤博文先是說:“城下之盟,本來就沒有什麼規矩”隨後又笑了下對李鴻章道:“中堂外交前輩,當知道現實兩國力量相等,外交就是力量,兩國力量懸殊,力量就是外交”這段劇情一則體現了日本人野蠻之處,二則是借日本人之口講出弱國無外交這個道理。

不僅僅是電視劇,在歷史上日本人也對李鴻章說過類似的話,彼時大清強而日本弱,李鴻章大概怎麼也料不到,沒過多少年這話竟然真應在日本和大清國的談判上。然則仔細考察大清國屬國之淪亡,“兩國力量懸殊,力量就是外交”雖這話有道理,但也並不全對,實際上由於大清堅持著中國自古以來所形成的,如今到了近代已然落後的天下觀,早在清強日弱之時於外交上就處於被動,本文就以清朝的屬國淪亡來論述此事。

過時的天下觀:大清朝屬國之失

電視劇《走向共和》的伊藤博文

何為天下觀?

既然提及天下觀,首先的一個問題,中國古人眼裡天下是什麼?做一個簡單的等式關係,天下=中華世界=中心+周邊=我族+他族=華+夷=中國+諸王國=皇帝+國王=宗主國+藩屬國,這些簡單來說就是“中華世界帝國”,地位上來說,中國的皇帝>藩屬的國王,帝國>王國,皇帝命令理藩院或禮部管轄藩屬事物,是一種上對下的對外關係。由此以領土控制論,中國王朝=直轄領域+周邊領域,直轄領域的定義為“設其官,理其政,徵其稅”,周邊領域為理藩院和禮部所管轄。對於後者,清朝管轄的核心理念是“以不治治之論”,“不治”即不直接統治,而“治”則為地方自治,民族自治,王國自治。舉兩個例子來看,這套觀念不僅是當時中國的歷史價值觀,也已成為中國之藩屬國的價值觀。

1875年,朝鮮李朝高宗十二年五月十日,朝鮮君臣討論關於日本自明治維新後對原本位於對等關係的朝鮮使用“皇、敕”這類字眼

“自昔中國待蠻夷之道,

以不治治之,為其不欲生事業。今於此事,講修鄰好,包容得其宜,未必自我先為生釁也,”

黎利在建立越南安南王朝後,於宣德六年十月,嚮明宣宗上表謝恩

“恭惟皇帝陛下,聖敬日躋,聰明時憲,萬物並育,心天地以為心,四海蒙恩,治夷狄以不治

類似例子還有許多,不一一列舉,以此觀之,中國的藩屬國對中國這套以不治治之的藩屬國管理理念是接收了的。

過時的天下觀:大清朝屬國之失

清代疆域圖(含藩屬國)

萬國公法的衝擊

1840年後,中國步入近代,西方列強們對中國或東亞世界的衝擊,遠不止堅船利炮,新的國際秩序在列強的軍事力量的配合下,開始逐步瓦解這個中華世界帝國的秩序。對此應對緩慢的清政府,未能及時轉變觀念,抱殘守缺,結果不僅是實力強大的列強,就連日本這種國力不及清朝的國家,也學會了以萬國公法為利器謀奪中國的屬國。

西方世界所形成的國際法中,以主權的完整與否為標準,可將國家分為兩類:完全主權國和部分主權國。對於前者,國際法上有“主權對等”(sovereign equality)的概念,國家雖有大小強弱之分,但在國際地位上卻是對等的,權利、義務亦是等同的。後者又可分為兩類,一為屬國,二為被保護國,與中國傳統對屬國的不治治之論不同,國際法上宗主國對屬國的權限是極大的,概括來說是有五點:

1. 宗主國所簽訂條約,在屬國當然的發生效力。

2. 宗主國擁有屬國的外交權,宗主國對他國,負責其屬國的行為。

3. 宗主國對屬國司法、財政、教育、交通等,具有監督責任。

4. 宗主國參加戰爭,屬國同樣被牽入戰爭。

5. 宗主國有令屬國進貢的權力。

與上述權力對照,中國對藩屬國的不治治之原則,並不符合國際法中對屬國的定義,甚至中國的宗藩關係中,中國的藩屬國的自由程度還要高於被保護國,宗主國管理被保護國的外交事物,而中國對藩屬的管理,以較為親近的朝鮮為例,總理衙門上奏朝廷時用了這樣的話“查朝鮮雖隸中國藩服,其本處一切政教禁令,向該國自行專主,中國從不與聞。今日本國欲與朝鮮修好,亦當由朝鮮自行主持。”簡單來說,總理衙門認為朝鮮擁有獨立的外交行政權,這是典型的以不治治之論。這樣的態度,就被日本人看出有機可乘。

1876年,日本人派遣公使森有禮拜會總理衙門,就中國從不干涉朝鮮內政外交為理由,提出朝鮮是一獨立之國,中國所謂屬國,徒空名爾。對此,總理衙門答覆森有禮“我中國任其自理,不令華人到彼交涉,故無勉強……中國之於朝鮮,固不預其政事,不能不切望其安全。”這段答覆中表示中國雖不干涉朝鮮的政治外交,但會保護朝鮮的安全,似有對日本警告之意,但是森有禮從這次答覆中已經換得了中國的態度,不干涉朝鮮政治外交,從國際法上講日本已經可以對外宣稱中國對藩屬的藩屬關係是不存在的!換句話說以國際法論之,中國已經失去了干涉日本侵佔中國原有藩屬國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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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有禮

出於謹慎,森有禮在探明瞭總理衙門的態度之後,他又去了一趟保定和李鴻章進行了一次談話,從談話內容來看,森有禮對李鴻章下了套,李鴻章怕是未能察覺

森:據我看來,和約沒甚用處。

李:兩國修好,全憑條約,如何說沒用。

森:和約不過為通商事,可以照辦。至國家舉事,只看誰強,不必盡依著和約。

李:此是謬論,恃強違約,萬國公法所不許。

森:萬國公法,可以不用。

李:叛約背公法,將為萬國所不容。

想必各位讀者也看出來了,日本人援引國際公法,否定中國的屬國與中國的藩屬關係,如今又去試探李鴻章的口風,李鴻章說出了“叛約背公法,將為萬國所不許”,他卻料不到,日本人正是要利用這萬國公法做文章,而純粹以公法論,中國完全不佔據優勢。不過朝鮮畢竟是清朝極重要的屬國,日本此時的行為只是埋下一個伏筆,真正圖謀朝鮮成功還要到甲午之戰,但是像琉球這樣的小國,此時就已經讓日本吃進嘴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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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屬國琉球的淪亡

琉球王國最早是在明朝洪武年間朝貢中國,1609年日本薩摩藩見明朝國勢衰微,暗中出兵琉球抓住琉球國王,欲侵佔琉球國土,清朝建立之後,幕府對清朝的強大有所忌憚,害怕招惹禍患,終究不敢明目張膽的吞併琉球。然而琉球實際上已經成為中日兩國共同屬國。

近代以來,日本經歷明治維新國力漸強,同時深知國際法對主權的界定,注重“實際管轄領有論”即一地是否是一國的主權,注重該國是否“領其地、理其政、徵其稅”。於是日本於1872年改琉球王國為琉球藩,實現對琉球的實際管轄,自認為已經將琉球完全納入統治的日本,更是在1875年下令禁止琉球對中國的進貢,並且不得再接收中國冊封,改採用日本年號,還設置了鎮臺分營屯守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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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王國

對於此事,清朝直到1878年才有所動作,何如璋在這年9月前往日本外務省和外務卿寺島宗則交涉,有如下內容

何:琉球乃我國著手之處。

寺島:徒有納貢朝聘,不可謂為實地實施政治。三百年來,我國持續設置官吏加以管轄。

何:若論古事,三國時代,我國曾冊封貴國為王……

寺島:我國有勳章制度,頃增俄帝,冊封我國為一等勳位琉球國主中山王號得自貴國,亦同此例。

何:如此引理,是為歪理。

寺島:今有貴國以冊封中山王為屬國,我國以徵稅三百年為屬藩等兩種說法。

何:我國有琉球數百年來納貢之證據。

寺島:納貢出於禮儀,與收稅不同。稅者,非實地管轄者不可徵收,近來各國相交總據公法行事,不背公法為要。

何:納貢之義聞如貴說,封王之義如何。

寺島:如歐洲各國至羅馬以乞帝號,封王之事不可謂為屬國。

從上述對話來看,相較於何如璋,寺島對國際公法的認知顯然是更勝一籌,緊扣實際管轄領有論,而論及二人之辯才,寺島將授勳歪曲為冊封,何如璋也未能進行有理有據的反駁,而日本自稱所謂對琉球徵稅三百年,實則並不存在,應為壓榨琉球三百年才是,1609年日本雖有吞併琉球之意,然則終究未能實施,並不存在這三百年間日本對琉球“領其地,理其政”,而在國際法中被稱為國家對外至高權的外交權,日本昔日不願和清朝出現直接衝突,對琉球的部分控制也只敢暗中進行,根本不曾擁有琉球之外交權。這般大的言語漏洞和史實出入,何如璋竟然未曾發現,也未曾據公法以力爭,也可見兩國對於國際公法的運用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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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璋

洋務運動為大清帶來了肉眼可見的進步,大清國官員們也興奮的把這個時代叫做同光中興,新技術的引進帶來的效益是顯見的,過時的思想導致的弊端卻往往深藏,歷來維新運動技術的革新只能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思想的變革,思想觀念不改變,這樣的革新運動最終失敗也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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