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温州检察

2018年8月14日

今天上午,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副检察长赵海霞,员额检察官陈坚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亚农担任审判长。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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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钱巨炎涉嫌受贿罪,于2018年5月2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钱巨炎先后利用担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5.7836万元。综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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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经当庭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钱巨炎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深刻反省,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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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温州市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和市属国有集团县处级干部约60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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