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宅基地「三權分置」?2018宅基地三權分置解讀

近日,山東出臺了重磅文件《關於開展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 促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在17個縣試點運行。文件明確提出“要落實宅基地三權分置,探索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促進鄉村振興”三項工作。文件原文政策性較濃,不好理解,簡單而言就是要實行宅基地三權分置,將原本由政府管理的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也就是村集體對宅基地的話語權更重了,使用起來更方便了。

什麼是宅基地“三權分置”?2018宅基地三權分置解讀

乍一聽沒什麼,但精明的人卻從中看到了滿屏的金元寶,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就為您好好分析。

什麼是宅基地“三權分置”?

顧名思義,宅基地就是農民在農村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三權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過去三權均屬於集體所有,但由於國家對土地一直實施宏觀調控,所以建設用地一級市場一直由政府壟斷,而農村宅基地也屬於建設用地範疇,宅基地雖然屬於村集體所有,但農民個人不能買、不能賣,更不能開發建設,所以過去幾十年時間裡農民在宅基地上的話語權一直比較弱,而宅基地的鉅額商業價值也一直在民間沉睡。

什麼是宅基地“三權分置”?2018宅基地三權分置解讀

宅基地“三權分置”有哪些利好?

而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發展農村、振興農村、致富農村成為了當下的社會各界的熱詞和各級政府的主要工作。今年1月2日,中央1號文件首體宅基地“三權分置”,1月25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再次對宅基地“三權分置”進行政策解讀,簡而言之就是所有權歸村集體,資格權歸農戶,使用權則放活,一時間輿論譁然。而山東省出臺的《實施意見》也是誠意滿滿,可操作性非常強。下面我們來逐一解讀:

“進城能落戶,回家可種地”。文件指出:各級政府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禁止資格權轉讓。什麼意思呢?就是農民進城買房再也不用退出宅基地了,並且即便資源退出了宅基地,也仍然擁有申請宅基地的資格權。這就說明還是這個村的人,仍然有種植耕地的權利。

“宅基地值錢了!”文件出臺後,使用權將適度放活,允許農民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換股權、換貨幣等實現形式,農戶可以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從實休閒、旅遊等經營活動,宅基地的價值將大大提升。這就是宅基地“三權分置”最大的意義!打個比方,假如筆者在農村有處房子,那現筆者在完全可以投資開一家農家樂,現在農家樂這麼火,肯定賺翻了。

“你用地,我拿錢”。過去,宅基地是誰的,就只能歸誰用,使用權就是資格權,既不能轉讓、也不能出租。而文件出臺後,使用權就靈活多了,既能轉讓、還可出租、還可入股,甚至還能互換,這簡直就是送錢呀!

相信大家看到這已經明白了,政府耗費這麼多的人力、物力,研究出這麼好的政策,如果不好好利用,簡直就是跟錢過不去啊。雖然目前僅僅在17個縣開展試點,但試點運行了,全面開展還會遠嗎?

什麼是宅基地“三權分置”?2018宅基地三權分置解讀

看到這聰明的人就會發現以後農村的發展會並不簡單,如果你是城裡的朋友可以考慮去農村投資,只要是政府規定內的項目都是可以進行的,這投資既可以賺錢也可以振興鄉村,但是提醒各位哦,不要在農村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所,這可是政府明文禁止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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