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抽絲剝繭理清債務執結6000元

欠條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內容不明確、時間有出入、還債記賬模糊等往往引發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日前,當塗縣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分析整理欠條、還款憑證等證據理清債務關係,被執行人心服口服,當場履行全部執行款6000元。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借錢時也要注意規範欠條內容,以免在催要欠款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011年,被執行人潘某因工程之需向申請人何某借款44000元,並允諾一個月內歸還,但到期後潘某拖延償還,後何某起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潘某表示家庭困難希望可以慢慢歸還。之後6年,潘某陸陸續續分多期向何某歸還欠款,但是由於歸還次數太多,有的及時更換了新欠條,有的卻還款記賬時間模糊,最後導致欠款賬目引發歧義。何某認為潘某仍有7000元尚未歸還,而潘某卻認為自己已全部還清,雙方各執一詞,難辨真假。

週末,執行法官夏蘭蘭放棄休息時間約定雙方當事人帶上所有欠條、匯款憑證一一對賬。執行法官經過耐心比對、細心核查後認定潘某仍欠何某6000元,面對執行法官捋清的賬目單,潘某無言以辯,最終一次性還清所有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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