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鄧肯和詹姆斯同時參加選秀,誰會是狀元?

倔強的偷生者


2007年總決賽之後鄧肯對詹姆斯說過一句:未來是你的!然而未來繼續在詹姆斯頭上再奪一冠!鄧肯是馬刺隊當年擺爛選回來的基石球員,鄧肯對球隊的作用比詹姆斯更大!

如果詹姆斯和鄧肯同時參加選秀,我認為狀元還是鄧肯!

鄧肯在1996年就可以參加選秀,而且也是狀元熱門,比艾弗森還熱一點。他之所以選擇讀完大學參加選秀是因為完成他媽媽的心願。他在大學的表現非常出色而且穩定。

所有球隊都知道鄧肯會在1997年參加選秀,所以將近聯盟一半球隊為了鄧肯而選擇擺爛。其中凱爾特人只有15勝67負,灰熊14勝68負。當時紅衣主教練一心要得到鄧肯,可惜馬刺隊幸運抽中狀元籤。綠軍崛起推遲了十幾年!

詹姆斯是高中生,雖然他打出驚人表現,吸引全美關注。但是當時聯盟依舊是偏向喜歡內線類型球員,詹姆斯是小前鋒。所以在2003年時,並沒有太多球隊為了得到詹姆斯而瘋狂擺爛!

除了那一年有很多潛力新秀之外,很多球隊也不知道詹姆斯是否以高中生身份參加選秀。

鄧肯能夠在黃金一代1996年依然是狀元熱門,所以無論1997還是2003年,詹姆斯和鄧肯一起參加選秀,我都認為鄧肯始終會是狀元!

鄧肯是球隊超級基石球員,穩定謙遜低調,他的影響不僅僅是場上,還有球隊的文化形成。詹姆斯個人能力很強大,但是在其他方面還是比鄧肯差一點!


露天看臺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有水平,鄧肯和詹姆斯都是歷史上少有的在前一年就鎖定狀元的球員。兩人在參加選秀時幾乎都是無懸念的當選狀元,而且兩人的職業生涯都非常長,非常輝煌。兩人幾乎都是出道既是巔峰,在聯盟征戰多年,始終都是聯盟的中最可怕的力量。

如果讓我選,我也會非常糾結。但是理性的分析,從容錯率和穩健性的角度來看,我會選擇鄧肯。

鄧肯天生就是已經成才,具有穩定的心理素質和優秀的身體天賦,靈活、穩定、堅韌、冷靜的大個子本身就可遇而不可求,更何況鄧肯這樣一個天生具有領導力且技術全面的男人。詹姆斯也很好,但是鄧肯就如同高利率的保本保息的理財產品,你選擇了就可以看到未來的穩健的高收益,所以你根本無法拒絕鄧肯!

詹姆斯不優秀嗎?詹姆斯同樣非常優秀,在選秀超級大年2003年能夠毫無懸念的成為狀元,這本身就是一種硬實力的體現。詹姆斯被譽為是歷史上身體素質最好的小前鋒,技術最全面的小前鋒,力量條件和運動能力結合最好的小前鋒。這樣的天之驕子和超級領袖你同樣不用思考就可以選擇!但是詹姆斯出道的時候進攻技巧稍顯粗糙,中遠距離投籃的技能沒有想象的那麼好,這也許是我更傾向於鄧肯的原因。詹姆斯同樣是高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唯一有瑕疵的也許就是他的收益率沒有鄧肯能夠看見的那麼穩健。

事實證明這兩位都成為了統治聯盟一個時期的球員,不同的是隻是鄧肯更加會說謊而已。2007年總決賽鄧肯帶領馬刺4:0胖揍詹姆斯,在聯盟打了10年的鄧肯對詹姆斯說:未來是屬於你的。詹姆斯天真的信以為真。2014年總決賽鄧肯再次擊敗詹姆斯後,鄧肯和詹姆斯擁抱,面面相覷。

鄧肯的潛臺詞是:未來是你的,再不瘋狂你就老了!

詹姆斯的潛臺詞是:未來是你的!你再不老我們就瘋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兩人都是聯盟中長盛不衰的頂級球星。


最後,奉送大家世界體壇的兩個超級謊言:

鄧肯:未來是屬於你的。

托蒂:你是下一任羅馬隊長!


V視角看球


這個問題有些尖銳,但是選秀就是一場豪賭,但是有更加保險的選擇,或許球隊都會放棄掉部分的所謂上限!就像1984年,開拓者和火箭都想搶奧拉朱旺,甚至開拓者捨棄喬丹選擇了萊昂鮑維!這在今天來看無疑是歷史上最大的錯誤!那麼再來看看鄧肯和詹姆斯兩人,兩人生涯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總冠軍,MVP,fmvp!兩人都有著兩個以上!所以從榮譽來看,兩人幾乎不相伯仲!所以,我們需要回歸兩人選秀時的表現來看了!




同是NBA狀元,都是天選之子!但是,或許是鄧肯低調的球風,他並沒有像艾弗森那樣的關注度,一度傳言,鄧肯是沒有絕對把握成為狀元才會放棄96年選秀的!而詹姆斯,這個不世出的天才,高中比賽就全美直播!天賦異稟,完全是聯盟接班人的姿態進入聯盟!但是這種環境的背景是,卡特和麥蒂和球隊不和,艾弗森逼走教練,科比則被莫須有的強姦案官司纏身,形象大跌!聯盟需要代言人,詹姆斯就這麼橫空出世了!所以,選秀前景來看,或許詹姆斯是更好的選擇,也是未來的票房保證



但是,兩人都是出道即巔峰,而鄧肯則是巔峰的徹底一點,新秀賽季就入選聯盟一陣,而詹姆斯除了險勝安東尼的最佳新秀之外,沒什麼拿的出手的榮譽!從選秀大環境來看,內線無疑是更加穩妥的選擇!鄧肯不用說,註定要成為巨星的男人,不同的是,他成為了一個傳奇!詹姆斯,具有無限的可能性,也存在著一些風險,雖然和他恐怖的天賦相比,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如果他的對手是鄧肯,那麼這一點無疑會無限拉低他的前景!雖然他的下限至少是全明星,但是,誰敢在當時說詹姆斯必定成為傳奇!



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看,科比,加內特,麥蒂等高中生球員的成功,給詹姆斯帶來一定的影響力,但是,上一個高中生狀元成為了誇梅 布朗,無疑又讓人充滿了懷疑!總之,選秀就是一場豪賭,強如喬丹,拉塞爾等人都不是狀元秀!而如果詹姆斯和鄧肯同時參加選秀,鄧肯無疑是更穩妥的那個,但是,像騎士這種當時無比混亂的球隊,詹姆斯卻是最完美的選擇



不捨青春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問題難點

對於這個問題,的確很有難度,一是兩位球星難以抉擇,二是一定要忘記他們的目前輝煌的職業生涯,把他們當做新秀來看這個問題!

輝煌的兩位NBA球星

這個問題充滿了思想的鬥爭,這兩個球員都是名人堂級的球員,同為狀元,都創造了很大的成就與個人榮譽,2006-2007賽季,詹姆斯在騎士第一次與鄧肯相遇在總決賽,2012-2013賽季,詹姆斯率領熱火再次與鄧肯相遇總決賽,2013-2014賽季,熱火與馬刺第二次在總決賽相遇,這也是詹姆斯與鄧肯在總決賽的第三次相遇。

巧合的選秀

因為這個問題,學長想到很巧合的一個事情,就是在選秀當年與鄧肯同年球員有著麥迪!同樣天賦異稟,同樣位置的球員,同樣是高中生身份進入NBA,一切都那麼相似(如果麥迪和詹姆斯一樣的健康,應該會創造更多的傳奇,甚至那些總冠軍的夢)總之,在選秀前,麥迪也很受關注,但最終的結果是是麥迪最終在第九順位被選中!

我認為鄧肯依舊是狀元

鄧肯當年打球也是相當的殘暴,充滿暴扣!雖然詹姆斯的身體素質很強,但是或許只有老球迷才能感受到鄧肯當年選秀的強大!

1.時代不同

在90年代,以高中生身份進入NBA,科比是第一個,96年,而麥迪作為97年的新秀,很多球隊還是十分慎重的,更何況還有像鄧肯這種更加保險的大個子球員。而在詹姆斯進入選秀時就已經有很多球員打出了名堂,所以對於高中球員的詹姆斯來說是個好的事情!時代的不同還是有影響的!


2.麥迪和詹姆斯還是有不同

雖然很巧合,但是兩位球員還是有很多不同的,大家一定要忘記他們的目前輝煌的職業生涯,把他們當做新秀來看這個問題!那時的誰也想不到麥迪會被傷病折磨,而詹姆斯就的健康也是他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雖然有不同,但是第九順位相對於狀元來說,就選秀名次而言,相差的還是很大的,所以就事論事,我認為狀元會是鄧肯!

細節

驚奇發現:近二十年的總決賽幾乎被科比,詹姆斯,鄧肯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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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小學長呦


在勒布朗·詹姆斯為克利夫蘭贏下一座久違的總冠軍之前,蒂姆·鄧肯是NBA聯盟25年間,唯一為選中自己的球隊贏得總冠軍的選秀狀元。

將詹姆斯和鄧肯這兩個天才扔進同一屆選秀,自然要考慮他們參加選秀時的背景因素。

對於一支急需即戰力的球隊,鄧肯是最好的選擇。鄧肯是在大學裡經過檢驗的球員,攻防兩端都已打磨成型,有「大基本功」之稱,既能擔任球隊獨一無二的核心,又能融入適配團隊體系。

對球隊總經理而言,鄧肯也會讓隊伍未來的長遠建設省心許多,所以馬刺能用所謂的「平民球隊」取得成功——雖然鄧肯也在生涯中兩次考慮出走奧蘭多。像馬刺這樣剛送走大衛·羅賓遜巔峰歲月的球隊,他們無疑想得到鄧肯,因為他已經準備好了幫助球隊繼續爭奪總冠軍。

對於一支啟動重建的球隊,詹姆斯是最好的選擇。騎士擁有詹姆斯之後,球票開始售罄,開始頻繁登上全國直播,開始在全世界各地擁有忠實球迷,關注度猛增,市值暴漲,這是高中生巨星可以短期內兌現給球隊的利益。

詹姆斯的全面性為比賽帶來的觀賞度,是低調的鄧肯無法相比的,而NBA本質上又是一個商業聯盟,即使騎士贏得總冠軍已經是選下詹姆斯的13年後,但他們達到的高度是其他NBA小球市難以企及的。

以及又回到建隊的話題,詹姆斯對總經理工作是更艱鉅的考驗,他需要比帕克、吉諾比利更大牌的球星陪伴——事實證明騎士也無法保證一直留住他,而鄧肯心猿意馬時,大衛·羅賓遜出馬說幾句好話就乖乖留在聖城了。


realsimchen


沒開天眼的話,是個總經理都會選擇鄧肯。更準確的說,在無法預知未來的情況下,最保險的選擇就是內線。畢竟,籃球是個長人運動。

最明顯的兩個例子。1984年選秀,火箭用狀元籤選下奧拉朱旺後,手握二號籤的開拓者沒有選擇喬丹,而是選下了肯塔基大學的中鋒薩姆·鮑維。第二個例子,2007年選秀,開拓者用狀元籤選擇了奧登,超音速在第二順位選下了杜蘭特。

開拓者在這兩個例子中都很悲劇,但是站在當年管理層的角度,他們的出發點其實並沒有錯。誰也不知道喬丹最後成為歷史最偉大的球員,也不知道奧登會一直傷下去。不論何時,在內線擁有更好選擇的情況下,球隊在選秀中都會偏向內線。

另一個影響到選擇的因素就是高中球員的身份。加內特不是第一個直接從高中進入NBA的球員,但他卻是第一個真正取得了成功的高中球員。即便加內特新秀賽季就打出了成績,但1996年參加選秀的科比,仍然因為高中生身份而讓手握高位選秀權的球隊擔心,導致他的順位只有13。不過正是因為加內特、科比以及後來麥迪的成功,2003年參加選秀的詹姆斯才不會因為高中生的身份而受到質疑。

如果鄧肯和詹姆斯兩個人的經歷不變,那作為總經理,選擇打完四年大學、技術完全成熟且是內線的鄧肯,是最穩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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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兩個人都是當年選秀的狀元。天選之子。但每一年的狀元都只會有一個,所以他們兩個同時參選會是誰當選呢。我們試著分析一波。

1、就身體天賦而言,兩者在各自的位置上都是頂級。呆呆是歷史第一大前,詹姆斯也必然是歷史第一小前。

2、就表現出來的技術而言,呆呆經過了大學聯賽的磨練,球技更加成熟。而詹姆斯因為是高中生直接進的NBA,在技術方面要稍弱一些。

3、就名氣而言,詹姆斯的知名度要高於呆呆,畢竟,高中比賽就全美直播的球員,而呆呆相對低調。當然,這是面對公眾而言,在專業裡面,呆呆也是眾球探一直看好的巨星人選。

如果是在2000年以前選秀。我估計球隊選擇鄧肯的可能性更大,因為當時以高中生身份進入NBA的加內特,科比這些也才剛剛嶄露頭角,開始展現他們的天賦,但在此之前,高中生進入NBA所受到的置疑還是很大的。球隊會更傾向於穩定可靠的高個球員。更何況呆呆是那麼的理想。而2000年以後,球隊選擇詹姆斯的可能性就變是更大了。一方面是其天賦所帶來的未來期許。二是巨大的商業利益。從兩人後面的表現來講,都是球隊的基石球員,也都對得起他們的狀元身份。如果是你,你怎麼看呢?


淡茶一杯論古今


詹姆斯妥妥的

勒布朗詹姆斯

2003年的狀元秀,而2003年是選秀大年,出了一批的青年豪傑,我們熟知的就有勒布朗詹姆斯、卡梅隆安東尼、韋德、博士,這幾個人是03一代的代表人物,功成名就,試想一下想要在這樣人才縱多的青年豪傑中突圍成為狀元秀,實力肯定是經得住考驗的,現觀詹姆斯所取得的成就,也完全配得上狀元秀的身份。

縱橫球場15年的詹姆斯已經拿到了3個NBA總冠軍,3個總決賽FMVP,4個常規賽MVP,8次打進總決賽,是NBA歷史上最年輕的30000+得分球員,同時也是第一個30000得分+8000籃板+8000助攻的球員,很多NBA的最年輕紀錄都由勒布朗詹姆斯保持,15個賽季穩定輸出,生涯至今做過最大的手術就是植髮,變態的存在。自帶體系打法,強大的領導力,2016賽季帶領騎士在1:3落後的情況下逆轉勇士成功拿到當賽季的總冠軍,詹姆斯實現了諾言,同時也破除了克利夫蘭50多年不拿冠的尷尬。

蒂姆·鄧肯

1997年NBA選秀中以首輪第1順位被馬刺隊選中。新秀賽季獲選NBA年度最佳新秀;職業生涯五次奪得NBA總冠軍;兩次獲選NBA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MVP);三次獲選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FMVP

);十五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並列歷史第一);十五次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歷史第一);十五次入選NBA全明星賽(歷史第四);

以前的NBA崇尚傳統打法,很重視內線,奧拉朱旺、奧尼爾、鄧肯、尤因、等等這些都是頂級內線,選秀順位都很高,這可能是很多人說會選鄧肯的理由,因為打法的傳統的理念在作祟。但是,勒布朗詹姆斯,作為還未出道就已經名滿全美的超級新星,早已經被美國的各大媒體傳播,名氣之大,完全不是一個高中生所能承受的,如果鄧肯和詹姆斯同年選秀,首先影響力上和知名度上差詹姆斯就會很遠,而知名度往往就決定了選秀順位的高低。而且,詹姆斯的身體天賦縱觀整個NBA歷史可能有沒有幾個人可以相提並論,爆發力、組織能力、籃球智商都是最頂級的存在。反觀鄧肯,為人比較低調,打球一板一眼,雖然效率高,但是這種打法註定了上新聞的次數就少,即使有能力也很可能被埋沒,無人知曉。詹姆斯天生的領袖力,打球的觀賞性,個人的影響力等等都在鄧肯之上,如果我是總經理,我肯定會選勒布朗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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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這是毫無疑問的。首先我們必須明確的一點是所謂選秀球隊更加看重的是球員天賦及潛力,那麼從這一點進行對比的話,毫無疑問的詹姆斯是處於絕對優勢地位的。鄧肯選秀時身高211公分,體重117.9公斤,他的選秀報告指出他是97屆最好的新秀,當時的鄧肯幾乎已經是一個完成品,即插即用。他幾乎擁有除了三分之外的一切得分手段,中原距離投籃雖然不是很出色,但他的45度打板投籃如火純情。更加出色的則是防守端,身高臂長再加上出色的移動能力和防守意識,總有鄧肯的球隊天然有禁飛區屬性。然而,相對於詹姆斯來說鄧肯的天賦條件就並不那麼出色了。詹姆斯選秀時身高203公分,體重240磅,如此的身高體重但他卻有極快的奔跑速度,並且,詹姆斯總有極為出色的傳球視野,能夠非常好的串聯球隊,在防守端,勒布朗同樣異常出色,無論是單防還是協防都很棒。與鄧肯相比,詹姆斯更具天賦的地方還在於他更年輕,鄧肯是完成大學學業參加選秀,身體及技術基本成型,而詹姆斯則是從高中參加選秀的,18歲的年齡無疑可以打動手握狀元籤的球隊。天賦才是決定誰是狀元的最重要的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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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肯和詹姆斯同年選秀?誰是狀元?這個問題當然要考慮所處的年代。

雖然鄧肯和詹姆斯在NBA交手過多個賽季,但他們進入聯盟的時間還是差了6年。鄧肯1997年進入聯盟的時候,奧拉朱旺、尤因、奧尼爾、大衛-羅賓遜“四大中鋒”如日中天,穆託姆博、莫寧、馬龍、韋伯這些實力不俗的內線球員也都處於當打之年。那個時候的打法和戰術意味著籃下擁有一名實力出眾的大個子,一方面可以保證球隊的籃板球,另一方面也可以創造更多的禁區得分機會。而鄧肯這樣的大個子無論是個人能力還是心態(鄧肯大學主修心理學,而且讀完大學才正式進入NBA)在當時都是無可挑剔的,必是狀元的不二人選。

當2003年詹姆斯進入聯盟的時候,奧拉朱旺、尤因、大衛-羅賓遜已經退役,馬龍、韋伯們也進入了生涯末期,在內線後起之秀遠沒有90年代那麼繁榮時,NBA的場上打法也開始逐漸向外,因而內線球員在球隊的戰術地位也不像以往那麼重要。此時,像詹姆斯、安東尼這樣的鋒線搖擺人開始在球隊承擔起越來越多的戲份。而當小球時代愈發來臨時,三分球成為了球隊得分的主要手段,內線球員的地位更加削弱了。那時候的詹姆斯無論是身體素質還是個人能力都是獨一無二的,更何況他還沒上大學,如此年輕。

因此,可以這樣說,即時是鄧肯和詹姆斯同時參加選秀,也不能絕對地說誰就是狀元。在那個內線肆虐的年代,鄧肯的作用更大,而在當今這樣小球盛行的時代,詹姆斯無疑更適合現在這樣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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