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邓肯和詹姆斯同时参加选秀,谁会是状元?

倔强的偷生者


2007年总决赛之后邓肯对詹姆斯说过一句:未来是你的!然而未来继续在詹姆斯头上再夺一冠!邓肯是马刺队当年摆烂选回来的基石球员,邓肯对球队的作用比詹姆斯更大!

如果詹姆斯和邓肯同时参加选秀,我认为状元还是邓肯!

邓肯在1996年就可以参加选秀,而且也是状元热门,比艾弗森还热一点。他之所以选择读完大学参加选秀是因为完成他妈妈的心愿。他在大学的表现非常出色而且稳定。

所有球队都知道邓肯会在1997年参加选秀,所以将近联盟一半球队为了邓肯而选择摆烂。其中凯尔特人只有15胜67负,灰熊14胜68负。当时红衣主教练一心要得到邓肯,可惜马刺队幸运抽中状元签。绿军崛起推迟了十几年!

詹姆斯是高中生,虽然他打出惊人表现,吸引全美关注。但是当时联盟依旧是偏向喜欢内线类型球员,詹姆斯是小前锋。所以在2003年时,并没有太多球队为了得到詹姆斯而疯狂摆烂!

除了那一年有很多潜力新秀之外,很多球队也不知道詹姆斯是否以高中生身份参加选秀。

邓肯能够在黄金一代1996年依然是状元热门,所以无论1997还是2003年,詹姆斯和邓肯一起参加选秀,我都认为邓肯始终会是状元!

邓肯是球队超级基石球员,稳定谦逊低调,他的影响不仅仅是场上,还有球队的文化形成。詹姆斯个人能力很强大,但是在其他方面还是比邓肯差一点!


露天看台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有水平,邓肯和詹姆斯都是历史上少有的在前一年就锁定状元的球员。两人在参加选秀时几乎都是无悬念的当选状元,而且两人的职业生涯都非常长,非常辉煌。两人几乎都是出道既是巅峰,在联盟征战多年,始终都是联盟的中最可怕的力量。

如果让我选,我也会非常纠结。但是理性的分析,从容错率和稳健性的角度来看,我会选择邓肯。

邓肯天生就是已经成才,具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和优秀的身体天赋,灵活、稳定、坚韧、冷静的大个子本身就可遇而不可求,更何况邓肯这样一个天生具有领导力且技术全面的男人。詹姆斯也很好,但是邓肯就如同高利率的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你选择了就可以看到未来的稳健的高收益,所以你根本无法拒绝邓肯!

詹姆斯不优秀吗?詹姆斯同样非常优秀,在选秀超级大年2003年能够毫无悬念的成为状元,这本身就是一种硬实力的体现。詹姆斯被誉为是历史上身体素质最好的小前锋,技术最全面的小前锋,力量条件和运动能力结合最好的小前锋。这样的天之骄子和超级领袖你同样不用思考就可以选择!但是詹姆斯出道的时候进攻技巧稍显粗糙,中远距离投篮的技能没有想象的那么好,这也许是我更倾向于邓肯的原因。詹姆斯同样是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唯一有瑕疵的也许就是他的收益率没有邓肯能够看见的那么稳健。

事实证明这两位都成为了统治联盟一个时期的球员,不同的是只是邓肯更加会说谎而已。2007年总决赛邓肯带领马刺4:0胖揍詹姆斯,在联盟打了10年的邓肯对詹姆斯说:未来是属于你的。詹姆斯天真的信以为真。2014年总决赛邓肯再次击败詹姆斯后,邓肯和詹姆斯拥抱,面面相觑。

邓肯的潜台词是:未来是你的,再不疯狂你就老了!

詹姆斯的潜台词是:未来是你的!你再不老我们就疯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人都是联盟中长盛不衰的顶级球星。


最后,奉送大家世界体坛的两个超级谎言:

邓肯:未来是属于你的。

托蒂:你是下一任罗马队长!


V视角看球


这个问题有些尖锐,但是选秀就是一场豪赌,但是有更加保险的选择,或许球队都会放弃掉部分的所谓上限!就像1984年,开拓者和火箭都想抢奥拉朱旺,甚至开拓者舍弃乔丹选择了莱昂鲍维!这在今天来看无疑是历史上最大的错误!那么再来看看邓肯和詹姆斯两人,两人生涯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总冠军,MVP,fmvp!两人都有着两个以上!所以从荣誉来看,两人几乎不相伯仲!所以,我们需要回归两人选秀时的表现来看了!




同是NBA状元,都是天选之子!但是,或许是邓肯低调的球风,他并没有像艾弗森那样的关注度,一度传言,邓肯是没有绝对把握成为状元才会放弃96年选秀的!而詹姆斯,这个不世出的天才,高中比赛就全美直播!天赋异禀,完全是联盟接班人的姿态进入联盟!但是这种环境的背景是,卡特和麦蒂和球队不和,艾弗森逼走教练,科比则被莫须有的强奸案官司缠身,形象大跌!联盟需要代言人,詹姆斯就这么横空出世了!所以,选秀前景来看,或许詹姆斯是更好的选择,也是未来的票房保证



但是,两人都是出道即巅峰,而邓肯则是巅峰的彻底一点,新秀赛季就入选联盟一阵,而詹姆斯除了险胜安东尼的最佳新秀之外,没什么拿的出手的荣誉!从选秀大环境来看,内线无疑是更加稳妥的选择!邓肯不用说,注定要成为巨星的男人,不同的是,他成为了一个传奇!詹姆斯,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也存在着一些风险,虽然和他恐怖的天赋相比,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如果他的对手是邓肯,那么这一点无疑会无限拉低他的前景!虽然他的下限至少是全明星,但是,谁敢在当时说詹姆斯必定成为传奇!



结合当时的背景来看,科比,加内特,麦蒂等高中生球员的成功,给詹姆斯带来一定的影响力,但是,上一个高中生状元成为了夸梅 布朗,无疑又让人充满了怀疑!总之,选秀就是一场豪赌,强如乔丹,拉塞尔等人都不是状元秀!而如果詹姆斯和邓肯同时参加选秀,邓肯无疑是更稳妥的那个,但是,像骑士这种当时无比混乱的球队,詹姆斯却是最完美的选择



不舍青春


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问题难点

对于这个问题,的确很有难度,一是两位球星难以抉择,二是一定要忘记他们的目前辉煌的职业生涯,把他们当做新秀来看这个问题!

辉煌的两位NBA球星

这个问题充满了思想的斗争,这两个球员都是名人堂级的球员,同为状元,都创造了很大的成就与个人荣誉,2006-2007赛季,詹姆斯在骑士第一次与邓肯相遇在总决赛,2012-2013赛季,詹姆斯率领热火再次与邓肯相遇总决赛,2013-2014赛季,热火与马刺第二次在总决赛相遇,这也是詹姆斯与邓肯在总决赛的第三次相遇。

巧合的选秀

因为这个问题,学长想到很巧合的一个事情,就是在选秀当年与邓肯同年球员有着麦迪!同样天赋异禀,同样位置的球员,同样是高中生身份进入NBA,一切都那么相似(如果麦迪和詹姆斯一样的健康,应该会创造更多的传奇,甚至那些总冠军的梦)总之,在选秀前,麦迪也很受关注,但最终的结果是是麦迪最终在第九顺位被选中!

我认为邓肯依旧是状元

邓肯当年打球也是相当的残暴,充满暴扣!虽然詹姆斯的身体素质很强,但是或许只有老球迷才能感受到邓肯当年选秀的强大!

1.时代不同

在90年代,以高中生身份进入NBA,科比是第一个,96年,而麦迪作为97年的新秀,很多球队还是十分慎重的,更何况还有像邓肯这种更加保险的大个子球员。而在詹姆斯进入选秀时就已经有很多球员打出了名堂,所以对于高中球员的詹姆斯来说是个好的事情!时代的不同还是有影响的!


2.麦迪和詹姆斯还是有不同

虽然很巧合,但是两位球员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大家一定要忘记他们的目前辉煌的职业生涯,把他们当做新秀来看这个问题!那时的谁也想不到麦迪会被伤病折磨,而詹姆斯就的健康也是他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虽然有不同,但是第九顺位相对于状元来说,就选秀名次而言,相差的还是很大的,所以就事论事,我认为状元会是邓肯!

细节

惊奇发现:近二十年的总决赛几乎被科比,詹姆斯,邓肯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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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小学长呦


在勒布朗·詹姆斯为克利夫兰赢下一座久违的总冠军之前,蒂姆·邓肯是NBA联盟25年间,唯一为选中自己的球队赢得总冠军的选秀状元。

将詹姆斯和邓肯这两个天才扔进同一届选秀,自然要考虑他们参加选秀时的背景因素。

对于一支急需即战力的球队,邓肯是最好的选择。邓肯是在大学里经过检验的球员,攻防两端都已打磨成型,有「大基本功」之称,既能担任球队独一无二的核心,又能融入适配团队体系。

对球队总经理而言,邓肯也会让队伍未来的长远建设省心许多,所以马刺能用所谓的「平民球队」取得成功——虽然邓肯也在生涯中两次考虑出走奥兰多。像马刺这样刚送走大卫·罗宾逊巅峰岁月的球队,他们无疑想得到邓肯,因为他已经准备好了帮助球队继续争夺总冠军。

对于一支启动重建的球队,詹姆斯是最好的选择。骑士拥有詹姆斯之后,球票开始售罄,开始频繁登上全国直播,开始在全世界各地拥有忠实球迷,关注度猛增,市值暴涨,这是高中生巨星可以短期内兑现给球队的利益。

詹姆斯的全面性为比赛带来的观赏度,是低调的邓肯无法相比的,而NBA本质上又是一个商业联盟,即使骑士赢得总冠军已经是选下詹姆斯的13年后,但他们达到的高度是其他NBA小球市难以企及的。

以及又回到建队的话题,詹姆斯对总经理工作是更艰巨的考验,他需要比帕克、吉诺比利更大牌的球星陪伴——事实证明骑士也无法保证一直留住他,而邓肯心猿意马时,大卫·罗宾逊出马说几句好话就乖乖留在圣城了。


realsimchen


没开天眼的话,是个总经理都会选择邓肯。更准确的说,在无法预知未来的情况下,最保险的选择就是内线。毕竟,篮球是个长人运动。

最明显的两个例子。1984年选秀,火箭用状元签选下奥拉朱旺后,手握二号签的开拓者没有选择乔丹,而是选下了肯塔基大学的中锋萨姆·鲍维。第二个例子,2007年选秀,开拓者用状元签选择了奥登,超音速在第二顺位选下了杜兰特。

开拓者在这两个例子中都很悲剧,但是站在当年管理层的角度,他们的出发点其实并没有错。谁也不知道乔丹最后成为历史最伟大的球员,也不知道奥登会一直伤下去。不论何时,在内线拥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球队在选秀中都会偏向内线。

另一个影响到选择的因素就是高中球员的身份。加内特不是第一个直接从高中进入NBA的球员,但他却是第一个真正取得了成功的高中球员。即便加内特新秀赛季就打出了成绩,但1996年参加选秀的科比,仍然因为高中生身份而让手握高位选秀权的球队担心,导致他的顺位只有13。不过正是因为加内特、科比以及后来麦迪的成功,2003年参加选秀的詹姆斯才不会因为高中生的身份而受到质疑。

如果邓肯和詹姆斯两个人的经历不变,那作为总经理,选择打完四年大学、技术完全成熟且是内线的邓肯,是最稳妥的选择。


扣篮SLAM


  •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两个人都是当年选秀的状元。天选之子。但每一年的状元都只会有一个,所以他们两个同时参选会是谁当选呢。我们试着分析一波。

1、就身体天赋而言,两者在各自的位置上都是顶级。呆呆是历史第一大前,詹姆斯也必然是历史第一小前。

2、就表现出来的技术而言,呆呆经过了大学联赛的磨练,球技更加成熟。而詹姆斯因为是高中生直接进的NBA,在技术方面要稍弱一些。

3、就名气而言,詹姆斯的知名度要高于呆呆,毕竟,高中比赛就全美直播的球员,而呆呆相对低调。当然,这是面对公众而言,在专业里面,呆呆也是众球探一直看好的巨星人选。

如果是在2000年以前选秀。我估计球队选择邓肯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当时以高中生身份进入NBA的加内特,科比这些也才刚刚崭露头角,开始展现他们的天赋,但在此之前,高中生进入NBA所受到的置疑还是很大的。球队会更倾向于稳定可靠的高个球员。更何况呆呆是那么的理想。而2000年以后,球队选择詹姆斯的可能性就变是更大了。一方面是其天赋所带来的未来期许。二是巨大的商业利益。从两人后面的表现来讲,都是球队的基石球员,也都对得起他们的状元身份。如果是你,你怎么看呢?


淡茶一杯论古今


詹姆斯妥妥的

勒布朗詹姆斯

2003年的状元秀,而2003年是选秀大年,出了一批的青年豪杰,我们熟知的就有勒布朗詹姆斯、卡梅隆安东尼、韦德、博士,这几个人是03一代的代表人物,功成名就,试想一下想要在这样人才纵多的青年豪杰中突围成为状元秀,实力肯定是经得住考验的,现观詹姆斯所取得的成就,也完全配得上状元秀的身份。

纵横球场15年的詹姆斯已经拿到了3个NBA总冠军,3个总决赛FMVP,4个常规赛MVP,8次打进总决赛,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30000+得分球员,同时也是第一个30000得分+8000篮板+8000助攻的球员,很多NBA的最年轻纪录都由勒布朗詹姆斯保持,15个赛季稳定输出,生涯至今做过最大的手术就是植发,变态的存在。自带体系打法,强大的领导力,2016赛季带领骑士在1:3落后的情况下逆转勇士成功拿到当赛季的总冠军,詹姆斯实现了诺言,同时也破除了克利夫兰50多年不拿冠的尴尬。

蒂姆·邓肯

1997年NBA选秀中以首轮第1顺位被马刺队选中。新秀赛季获选NBA年度最佳新秀;职业生涯五次夺得NBA总冠军;两次获选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MVP);三次获选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FMVP

);十五次入选NBA最佳阵容(并列历史第一);十五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历史第一);十五次入选NBA全明星赛(历史第四);

以前的NBA崇尚传统打法,很重视内线,奥拉朱旺、奥尼尔、邓肯、尤因、等等这些都是顶级内线,选秀顺位都很高,这可能是很多人说会选邓肯的理由,因为打法的传统的理念在作祟。但是,勒布朗詹姆斯,作为还未出道就已经名满全美的超级新星,早已经被美国的各大媒体传播,名气之大,完全不是一个高中生所能承受的,如果邓肯和詹姆斯同年选秀,首先影响力上和知名度上差詹姆斯就会很远,而知名度往往就决定了选秀顺位的高低。而且,詹姆斯的身体天赋纵观整个NBA历史可能有没有几个人可以相提并论,爆发力、组织能力、篮球智商都是最顶级的存在。反观邓肯,为人比较低调,打球一板一眼,虽然效率高,但是这种打法注定了上新闻的次数就少,即使有能力也很可能被埋没,无人知晓。詹姆斯天生的领袖力,打球的观赏性,个人的影响力等等都在邓肯之上,如果我是总经理,我肯定会选勒布朗詹姆斯。


MJ看球说


詹姆斯,这是毫无疑问的。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所谓选秀球队更加看重的是球员天赋及潜力,那么从这一点进行对比的话,毫无疑问的詹姆斯是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邓肯选秀时身高211公分,体重117.9公斤,他的选秀报告指出他是97届最好的新秀,当时的邓肯几乎已经是一个完成品,即插即用。他几乎拥有除了三分之外的一切得分手段,中原距离投篮虽然不是很出色,但他的45度打板投篮如火纯情。更加出色的则是防守端,身高臂长再加上出色的移动能力和防守意识,总有邓肯的球队天然有禁飞区属性。然而,相对于詹姆斯来说邓肯的天赋条件就并不那么出色了。詹姆斯选秀时身高203公分,体重240磅,如此的身高体重但他却有极快的奔跑速度,并且,詹姆斯总有极为出色的传球视野,能够非常好的串联球队,在防守端,勒布朗同样异常出色,无论是单防还是协防都很棒。与邓肯相比,詹姆斯更具天赋的地方还在于他更年轻,邓肯是完成大学学业参加选秀,身体及技术基本成型,而詹姆斯则是从高中参加选秀的,18岁的年龄无疑可以打动手握状元签的球队。天赋才是决定谁是状元的最重要的是条件。


Remond


邓肯和詹姆斯同年选秀?谁是状元?这个问题当然要考虑所处的年代。

虽然邓肯和詹姆斯在NBA交手过多个赛季,但他们进入联盟的时间还是差了6年。邓肯1997年进入联盟的时候,奥拉朱旺、尤因、奥尼尔、大卫-罗宾逊“四大中锋”如日中天,穆托姆博、莫宁、马龙、韦伯这些实力不俗的内线球员也都处于当打之年。那个时候的打法和战术意味着篮下拥有一名实力出众的大个子,一方面可以保证球队的篮板球,另一方面也可以创造更多的禁区得分机会。而邓肯这样的大个子无论是个人能力还是心态(邓肯大学主修心理学,而且读完大学才正式进入NBA)在当时都是无可挑剔的,必是状元的不二人选。

当2003年詹姆斯进入联盟的时候,奥拉朱旺、尤因、大卫-罗宾逊已经退役,马龙、韦伯们也进入了生涯末期,在内线后起之秀远没有90年代那么繁荣时,NBA的场上打法也开始逐渐向外,因而内线球员在球队的战术地位也不像以往那么重要。此时,像詹姆斯、安东尼这样的锋线摇摆人开始在球队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戏份。而当小球时代愈发来临时,三分球成为了球队得分的主要手段,内线球员的地位更加削弱了。那时候的詹姆斯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个人能力都是独一无二的,更何况他还没上大学,如此年轻。

因此,可以这样说,即时是邓肯和詹姆斯同时参加选秀,也不能绝对地说谁就是状元。在那个内线肆虐的年代,邓肯的作用更大,而在当今这样小球盛行的时代,詹姆斯无疑更适合现在这样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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