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孩独自扶梯处玩耍坠亡,家属索赔180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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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孩独自扶梯处玩耍坠亡,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看来孩子父母是把孩子坠亡的责任全部算在了商场电梯防护问题上了,没有反思自己在整个悲剧中扮演了怎样一个角色!

视频描述


通过观看视频,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孩子父母在按摩椅处休息,其与孩子并非面对面,而是后脑勺对着孩子,这样一来,孩子的一举一动并不在父母视线范围内,孩子做了些什么父母也就不得而知了!孩子爬上扶梯扶手,由于最开始扶梯处有一段距离的玻璃隔挡,孩子并没有直接掉下去,随着扶梯扶手的滑动,将孩子带离了玻璃隔挡的范围,孩子由于无法掌控平衡随后向扶梯外翻去,脚虽然落在了扶梯外不宽的平台上,但由于惯性造成最终坠亡的悲剧!



父母安全意识不容忽视

这是一个下行的扶梯,三岁的孩子就是没有爬向扶梯扶手也会面临滚下扶梯的危险。父母两人带孩子,难道没一个有点责任心的吗?就是再累,看个孩子不可以轮流分工吗?生孩子、养孩子,还是二胎,父母对孩子在某种环境内的安全意识就没有一定认知吗!扶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所带来的凶险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是躲不过的,因扶梯发生的惨剧也屡屡发生,父母就应该具有安全防护意识,带孩子远离扶梯。

父母应承担80%以上的责任

显然在这起悲剧里,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没有尽到看管好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如果他们在孩子爬向扶梯扶手的腿刚刚抬起时就厉声制止,就不会发生这起人间惨剧!

客观的说,这起悲剧孩子父母由于监管缺失最起码应该承担80%——90%的责任,作为商场,由于扶梯防护问题也应该承担小部分责任。孩子高空坠落,没有伤到其他人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高空坠物的力道之大从那起“高楼苹果坠落砸伤女婴”的事件中大家就所领教!

商场应该对扶梯的安全问题进行一下治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造成高空坠物伤及他人,对于这些无辜者来说,这种安全只能靠商场对环境安全的防护,由于安全防护缺失给无辜者带来伤害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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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孩独自扶梯处玩耍坠亡,家属索赔180万,你怎么看?

如果事件是真的,那么我觉得家属有点无理取闹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去守护,别人没义务给你看孩子,索赔180万有点狮子大张口

看了网络上的视屏,造成事故的原因据介绍是这样的“3岁男孩保利广场3楼玩,父母姐姐一旁按摩椅休息,孩子离开视线没有及时发现,才三岁的孩子因为好奇心独自爬到电梯扶手玩,导致电梯扶手滑动,直接从三楼摔倒一楼,当场死亡,孩子造成悲剧发生在于父母的太放心与疏忽。孩子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好好反思,却在商场里讨论孩子没有了 ,商场该赔多少多少钱”

我只想说,如果这真实事件,这对父母太冷血了,心也真的挺大,孩子玩居然不在一旁跟着,我家孩子离开我视线一秒都不行的


凝眸湖心静


赔偿金额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这类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项目。实践中,一般是根据赔偿项目计算出具体的赔偿金额,再根据自身及对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比例,决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对于180万的赔偿金额,家属在诉讼中会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按照一般的赔偿案件及过错责任程度,金额应该是稍微偏高。

赔偿主体及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缺乏认知能力或认知能力受限制,其本身行为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责任由公共或其他场所的管理人、孩子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来承担。本案中,事故的涉及人员或单位主要有以下:

1、男童监护人(家属)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四十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调查报告情况,事发时男童的父母及姐姐在3米外的按摩椅休息,并未在身边照顾,并未履行监护职责,直接导致事故产生。所以男童的父母对于本案事故需要承担直接的责任。

2、商场管理人

因为事发地点是在商场,属于公共场所,

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对于本案中,商场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法院采购安装的电梯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维保,电梯处贴有安全告示,顾客受伤后商场工作人员及时报警、送医等。如果商场尽到这些义务,则不宜认定商场存在过错。

3、电梯厂商

电梯属于产品,适用产品缺陷条款,根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经相关部门检测,该电梯存在产品瑕疵,生产企业就要承担责任。


叶律师


三岁小孩在商场内坠楼身亡,这不论对于小孩的父母或者是商场来说,都是不幸的。但是家属索赔180万,显然不太合理。

一、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出:父母带着三岁小孩到商场内,那么父母就应当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父母在商场按摩椅上休息,而任由未成年的子女在商场内到处玩耍,这是父母的失职。虽然造成未成年人子女的伤亡令人心痛,但是对于事件的发生,父母占有很大一部分的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



二、商场方面作为商场电梯的管理人和所有人,也应当对商场内的设施做好安全管理义务。自动扶梯本身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更应当加强管理。

另外能使小孩从扶梯处摔下,坠落至负一层。这也说明商场的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所以对于小男孩的死亡,商场是应当负一定管理责任的,至少应当负次要责任。

三、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作为小孩的父母因为小孩儿的不幸遇难而索赔180万,这在精神方面来说是并不过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其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所以参照人身赔偿标,要求赔偿180万明显过高。

当然也希望商场方面从人道主义出发,尽量与小孩在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实在不行,可以走法律途径,依法解决。


法重情深


这件事又是由于母亲的看管不严造成的,和青岛双胞胎女儿溺亡的事件很相似,这次的母亲在旁边休息

在事件发生的当时,男童的父母以及姐姐在商场3楼按摩椅处休息,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孩子吧,这时男童跑到了电梯的边缘,从三楼摔了下去,一直掉到了地下的停车场,这高度有十多米啊,成年人摔下去的后果都不堪设想,何况是一个三岁的婴儿呢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母亲的看管不严,如果孩子一直在母亲的身边,应该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三岁的婴儿还什么都不懂,甚至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的

商场的责任是次要的,可能边上没有安全护栏,或者是护栏的高度太低,需要加以改正


随后孩子的家属要求商场赔偿180万,商场也不可能立马赔偿,这不是一件小事情,会让法律来处理,我估计结果下来赔偿不了这么多

又一个年轻的小生命离开了我们,他们的家庭中又缺少了幸福,现在正是放假的阶段,所以家长带孩子出行游玩的时候一定要看好他们,防止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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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不可而为之吖


通过事发的视频可以看得出来,孩子的父母在旁边的按摩椅休息并没有注意到孩子自己独自跑到电梯扶手处玩耍,结果导致孩子被电梯带起直接摔下三楼,当场死亡。

就此说说个人看法:

第一、孩子的死亡看似是商场的手扶电梯所致,但是这种手扶电梯本身在商场就经常看见,成年人应当知晓孩子随意攀玩的危险性,但是孩子的父母在按摩椅处休息,放任孩子去玩手扶电梯,已经存在失职,没有尽到自己的看管义务。

第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家属要求商场赔偿180万的数额必须证明:孩子的死亡商场存在过错;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自己部分过错;死亡与商场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孩子的死亡的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80万等合理性。但是很显然这个案件中孩子的家属自身就存在过错,而且我个人认为应当是全部责任,与商场无关。其次对于180索赔的数额,我个人也难以认可。

第三、就像之前双胞胎女孩野浴场溺亡的事故一样,这种悲剧绝对不会是最后一起,孩子的父母作为成年人也不太可能一天24小时视线不离开孩子,这个不切实际,加上许多家长带孩子外出本身你就粗心大意,就极容易发生类似的悲剧,只能说悲剧既然已经发生,希望商场和孩子的父母能够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同时其他的父母能够外出带着孩子时尽量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哪怕多看护好一秒钟,那么孩子的安全也就多了一秒钟的保障。


麋鹿说法


多事之夏

看到视频的我真的感觉很痛心。。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尽管我没有自己的孩子,但我也有很多孩子。

暑假安全教育每年都讲。但每年都会发生很多安全事故。

好想说家长们长点心吧,孩子是你们自己的,我都替你们着急了。。

孩子在幼儿园都生活得好好的,怎么一回家就变没了?。。

似乎今年暑假事故特别多。从青岛双胞胎溺亡事件,到孝感男童商场玩电梯摔落身亡,还有因宜州儿童因用水纠纷被邻居砍死等等。

倘若家长能多个心眼,多看看孩子,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吧。。



放下手机,记住孩子是自己的。。

带孩子的时候,恳请家长们能够放下手机。出事只在一瞬间。真的只是一瞬间。。

北京双胞胎妈妈孩子出事前在发朋友圈,孝感男童出事前家长在按摩椅上休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后悔莫及。。


看孩子要有预见性

看孩子真心需要有预见性。

根据我多年的幼教经验,孩子发生问题都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们成人需要做的是,从孩子的肢体语言预测孩子将要做的事情,当预测到有危险时,马上制止孩子的行为。

例如,我班的新孩子,刚入园时选择工作,我们的规则是教具需要放在工作毯上工作。新孩子手里端着装满豆子的碗,看了看玩水区,尔后一边看着我一边弓着背径直走向玩水区的水槽边,我赶紧拦下孩子,因为孩子正打算把碗里的豆子倒进水槽!但孩子不会说出口,这些都是靠生活积累的经验。。看孩子的肢体语言,预测孩子将要发生的事情!遇到不合适的行为,马上制止!

像这次男童从电梯坠亡事件,倘若家长在孩子走向电梯的时候,及时的把孩子抱回来。这次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吧。哪怕在孩子趴上电梯的一刹那,赶紧冲过去,好歹也能抓住一把。。但很可惜。没有。没有人发现孩子的异常,等到发现时,已经太迟了。。




请让孩子一直出现在自己的视线范围

请让孩子一直出现在自己的视线范围。

这点非常重要!

还在传统园时,带孩子都是集体活动,每次出去户外活动,我们都会跟孩子讲规则,必须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活动。这能确保孩子发生事情时能第一时间提供帮助。。


你觉得这次事故责任在谁?

愿每个孩子都有五彩缤纷灿烂的童年。

愿每个生命都能被爱所照亮。

我是资深幼教,育儿问答达人。

谜婷,育儿路上,与你同行,你,并不孤单。


幼师育儿


父母和姐姐姐在一旁的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童独自扶梯处玩耍掉下负一层意外身亡,索赔180万,你怎么看?

事件发生在8月9日,湖北省孝感市保丽广场三楼,父母带孩子到保丽广场游玩购物,累了父母和姐姐在按摩椅处休息,3岁男童独自跑到电梯处玩,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童爬上了正在运行的电梯扶手,快到顶端时不幸坠落至负一层身亡。

本来发生这种事很让人悲痛同情,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夭折。但事件后父母向商场索赔180万,这就很让人无语了。父母做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带孩子去商场,自己在一旁休息不注意孩子的行为,发生意外让商场负责,商场有给你照顾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吗?简直是无理取闹,道德沦丧。

孩子逝去让人悲伤,但父母的行为就让人无语了,甚至愤恨,唾弃,相信法律也不会纵容他们的无理要求吧!



老贾😀


一转眼,就已阴阳两隔;一转眼,就再也见不了面。

前几天,一对来自北京的8岁双胞胎姐妹,跟随母亲到青岛游玩,在沙滩上,母亲低头发了一个朋友圈,抬头一对女儿已不见踪影,等到再见面,看到的只是她们那已失去了温度的身躯。

此案中,三岁男童随父母、姐姐逛商场,行至三楼,父母、姐姐在离自动扶梯不远处的按摩椅处休息,而小孩子天性好动,除非是睡觉的时候,否则想让他乖乖的待在某处,那是不客观,也是不现实的。

“好奇心害死猫”,没人照看的孩子,如脱缰的小野马,一下子就窜到了自动扶梯处,爬了上去,一点也不知道死神正在逼近,等到孩子的父母发现危险,想要从死神那里把孩子抢回来时,一切都晚了,一出悲剧已经上演,谁也没有回天之力了!

看着孩子冰冷的身躯躺在地上,看着瘫软在地、悲痛欲绝的孩子父母,心里真的很难过!虽然他们是受害者,但是主要责任真的在孩子父母身上,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有义务、有责任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而他们却没有做到,一分钟的疏忽,留下一辈子的悔恨,他们的余生估计难安!

自己的过错,只能由自己买单,虽然孩子父母提出了巨额索赔,但是此案的责任很明显,他们负主要责任,商场即使有责任,也是次要责任或补充责任。


打虎拍蝇


我的回答可能有点冷酷,但是这种冷酷才会更有解决问题的温度,才会更有思考问题的价值。

要我看,这个事件的责任就是孩子的监护人,不要怪任何人,孩子的死,监护人才是凶手,才是罪魁祸首。

我们总是对这样的监护人给予同情,并帮助他们所谓维权,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悲剧,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个又一个远去的孩子,我们还能再同情他们吗?别忘了,他们才是凶手。我们的目标是怎样才能制止这样的悲剧一再发生。海滩上那对双胞胎孩子才离开几天呀。

这样的问题发生后,本来是责任方的家长,往往做两件事,第一,他们不看自己的责任,只找别人的问题,第二,他们提出高额的赔偿金,忘记了丧子之痛。

我是坚决反对这样的家长的,并且,建议两条:

第一,以刑事案件对监护人立案,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责任,这样事件,不是意外事件,尽管他们失去孩子,我们从人情,从道德角度对他们同情理解,但是,要知道,法律是人人平等的,这要是幼儿园老师导致孩子这样死亡,绝对是要判刑的,家长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当家长狮子大张口开始要钱的时候,你还同情他们吗?谁是受害人?我感觉已经是商场了。

第二,坚决不给赔偿,如果他们索赔成功,那么阴谋论的想一下,也挺可怕的。这件事的结果,最后估计还是要赔的。

我们考虑问题,并不是围绕着一个事件,而是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怎么能杜绝这样的事,像孩子在校车中被遗忘致死,结果就是两个,第一,判刑,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索赔到倾家荡产。这些都是对监护人的处罚,所以父母是监护人导致孩子死亡的,我们也不能客气,为了监护人重视自己的兼顾责任,更为了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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