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丨医保卡办住院有新规定 医院不得滞留患者医保卡

民生丨医保卡办住院有新规定 医院不得滞留患者医保卡

民生丨医保卡办住院有新规定 医院不得滞留患者医保卡

8月9日,遵义日报记者从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即日起,参保人员办理完因病住院的手续后,医院必须将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交还给患者和家属保管,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

据介绍,针对医保卡功能的增加,原先仅用于医保的医保卡变成了具有银行卡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社会保障卡和医保IC卡的安全使用,避免冒名住院,防止参保人员的医保基金流失,卡上资金被人盗刷,被转账和盗取的现象发生,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专门出台了《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问题的通知》文件。

文件还明确规定,从即日起,凡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或身份证号码+密码的方式办入院手续。办完入院手续后,医院必须及时将患者的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交还给患者本人和家属。在办理出院时,患者和家属再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或身份证号码+密码方式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医院需及时将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返还患者本人或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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