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網購24支玩具槍被判無期今日再審 母親:法庭上兒子哭著發抖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張子淵)今天上午,福建高院在漳州中院開庭再審了劉大蔚網購玩具槍被判無期徒刑案。庭審進行了3個多小時,雙方圍繞證據同一性和是否使用兩高新批覆的司法解釋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辯。庭審後,法院宣佈擇期宣判。

同時,法院安排了劉大蔚的家人5分鐘會見當事人的時間。劉大蔚母親告訴《法制晚報》記者,兒子一直在發抖,進法庭時還哭了。她勸告兒子,即時今天沒能回家,也要放心等待。

2014年7月,劉大蔚花費3萬多塊錢,通過網購從一名臺灣賣家手裡下單購買了24支仿真槍,貨物在轉運途中被福建海關查獲。2014年8月31日,劉大蔚被石獅海關緝私分局刑拘,9月29日經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劉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劉大蔚不服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11月26日,劉大蔚家人委託律師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交申訴狀。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審判決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本案由福建省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青年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今日再审 母亲:法庭上儿子哭着发抖

辯護律師徐昕(右二)與劉大蔚家人在法院門前合影

劉大蔚的辯護律師徐昕教授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今天上午的庭審中,雙方主要圍繞兩大焦點問題進行了激勵的爭辯

首先是證據的同一性問題。辯護人認為,原審判定劉大蔚有罪的證據鏈不完整,海關查扣的仿真槍無法證明就是劉大蔚所購買,證據鏈存在斷裂。同時,購物清單、開箱視頻等證據都有瑕疵。

而檢方則認為,本案證據鏈完整,標籤的同一性不一致不代表仿真槍的同一性存在問題。

第二個焦點是關於“兩高”今年發佈的有關“仿真槍刑事案量刑”的批覆能否用於該案。檢方認為“兩高”的最新批覆從時間上來說不能適用於本案。

辯護人則認為,該案雖然目前是再審階段,但並未審理完結,一審、二審、再審都是審理過程中,同時根據《刑法》從舊兼從輕原則,“兩高”的批覆可以適用於本案。

最終法院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劉大蔚母親胡國繼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很感謝法院能夠同意徐昕教授申請劉大蔚與家人幾分鐘會面時間的請求,在見到兒子的時候,兒子一直在發抖,“可能是激動,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緊張,畢竟他被抓起來的時候才18歲,失去自由已經四年了。”

胡國繼告訴記者,他今天為兒子準備了兩件新T恤,還給他穿上了一件,希望從今天開始他能夠有一個全新的開始。他還在會見時告訴兒子,雖然今天沒有能夠回家,但不要擔心,放心等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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