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狗咬了人后由于打的疫苗是假的而导致患者死亡,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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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证明疫苗是假冒伪劣产品,一旦真实,那么就是销售,生产经营者全责,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可是要证明起来难度很大,保留同批次的疫苗用来检测和检定本就有很大难度。同时检定和检测估计也会是不小的费用。举证难才是一些不法商贩敢于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只能等职能部门介入处理时才能成为可能。我想还是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上来杜绝这些现象,对市场营销的疫苗不定时不定期的进行抽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重罚,罚到真正的倾家荡产,还要受刑事处罚。当收益大于风险的时候,自然就没人干了。考送样考核的方式,检测发合格证生产是没用的。异地抽检,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等手段来保证生产领域。现在连门卫这关都过不了,谈何把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出事了,再来处理是不是晚了。人命关天啊。食药行业抽检从生产领域应该能凭工作证或执法证直接进入生产现场,门卫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推诿,不然视为抽检不合格,吊销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应配备执法记录仪,取证。同时国家还要拨款在流通及生产领域不定时随机买样做检验,划分片区,谁的片区出事,责任到人,终身制。现在有时候,执法者不见得是强者。试想下,就本次长生疫苗事件,估计平时食药局一般工作人员,没有长生老板同意连厂区大门都进不去,请示了,进去了,还能查到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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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能有证据证明疫苗是假的,那么刑事,民事责任都完全由生产,销售者负责。

二,有证据证明说起来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往往都容易怱视。

三,疫苗是消费者不能自控的。比如,狗咬后到防疫站打针,疫苗是防疫站提供的,并且是防疫站医生注射的,本人对疫苗的知情很少,也没有机会接触到疫苗,更不要说是那年那个批次生产的,是否有效就更无法鉴定。

四,一般人狗咬后到医院的程序是,交钱,打针,走人。

五,一旦认为疫苗是假的,出现问题后在收集证据已晚,难上加难。

六,要有证据证明疫苗是假的,又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

综上所述,养狗的爱好人士,一定要看好自已的狗,溜狗要牵住,不要任其乱跑乱尿乱叫乱咬,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狗的主人承担法律责任。

朋友们外出或带小孩外出,看到有狗后,应保持警惕或尽快远离。

狗是人类的朋友,合法的养狗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他人或给他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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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疫苗的生产流通销售三个环节并末放开,生产商和销售者均处垄断地位,特别是一类苗。患者如果真的打上了假疫苗没有起到保护作而患本病的,从法律的角度说生产商和销售者都摆脱不了干细。但是疫苗又是一种特珠药品,他从生产,流通,贮存到开啟前那一刻都是有着严格的温度控制的,并且因为是生物制品,其病毒(菌)株培养减毒或灭活等等生产工艺具有特殊要求。此次长生的狂犬疫苗的生产过程造假就是国家药监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其实就是擅自更换生产设备没有上报国家药监局批准。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疫苗生产过程要求的标准也是相当的高。疫苗投入市场前按照要求都是要批批检测合格后才能投放。但是在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在冷链环境下进行的,任何一环节达不到冷链要求都有可能造成疫苗的效价降低或失效。患者一但接种了低效价或失效疫苗而患本病的从法律的角度也是可以要求主张的。但是要求患者举证或要求举证倒置来向法庭说明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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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出现问题对于接种的孩子将是灾难性的,对于孩子的伤害将是无法挽回的,比如狂犬病疫苗,一旦疫苗出现问题,病毒发作,将是百分之百的死亡率。所以应该最严格地对疫苗进行管控。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处以最严重的惩罚。我我认为可以参考几个方面。

1.首先生产厂家。公然造假售假,完全不拿生命当儿戏,对生命的蔑视就是道德败坏极致的表现。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必须零容忍,不给犯罪分子任何的机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该处以极刑,必须关闭生产厂,让他们付出最沉重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对于生命的尊重,也只有这样才能平复父母的情绪。

2.销售渠道,进入渠道的药品应该把好关,提高对于药品重要性认识。出现问题,责任人员也应该抓起来判刑。

3.防疫人员,这是最后的关口,这也是有正式编制人员,处于管控之中,出现问题,开除公职,送进监狱!

4.对于受害人员进行巨额赔偿。其他注射过尚没有出现问题的也要赔偿。其实再多的赔偿都无法弥补给孩子造成得损害!

事关生命安全,必须采取最严厉措施。必须使从业者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有这样才使他们心生敬畏。只有这样声明才不会被辜负!

敬畏生命,才是真正文明的开端!


寐语小筑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考虑:

一、狗

人被狗咬了,狗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第一责任人应该是狗的主人。如果是流浪狗呢,就只能认倒霉了!如果咬人的狗,打了狂犬疫苗,人可能没事;如果没打狂犬疫苗,就可能为悲剧发生埋下了伏笔。

二、疫苗

人被狗咬后,及时接打狂犬病疫苗,就可能把风险降低,从而避免悲剧发生。但如果所接打的疫苗是假的或者过期的,就要追究生产厂家或者医院的责任。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预防成本远小于治疗成本,一方面,要加强宠物责任制管理,强制接打疫苗;另一方面,加大关乎民生的基础性产品的监管力度和惩戒力度,实行终生责任制!


啡兹笑


毋容置疑,这个责任清晰明确,但最关键的一点是如何去证明你打的疫苗是假的。如果是因为打了假疫苗而死亡。这个责任同时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厂家的责任应该是最大的,作为厂家来说,生产假药违法,并且致人死亡更是罪大恶极。如果能够证明疫苗是假的,那么厂家责任最大。

第二点,卖家也需要负责,药是不是假的,我个人觉的,从长生公司出售的假疫苗来看,基本卖家都不知道疫苗造假。因为这是疫苗界的BOSS生产的。

第三点,那就是它整个中间商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假药是通过它们来进入市场的,它们也属于责任人。

最难的就是疫苗是不起假的,这一点应该最早最及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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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召的力量


如果能够证实所用疫苗有假或无效,那生产丅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狗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至于证据的收集,作为被狗咬的受害人,在注射疫苗时要留下诊所,疫苗品牌产地厂家等资料,注射疫苗的诊所,也要按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登记和档案留存。

由此,一旦发生狂犬病症,只要经专家确诊后,查阅档案就可确定生产厂家。剩下的就是厂家举证责任,由厂家提供疫苗的真伪检查报告。如厂家不能证明当时所投入市场的疫苗,质量可靠有效,更无假劣可能,就需承担责任。而受害人无需再举证。


无奈且向上


一般是先举证,证明疫苗本身有问题,之后索赔,但是很难举证,个人几乎没有能力鉴别疫苗本身问题,除非整个批次出现了大量问题,有关部门出面检验,所以尽量用进口的吧,再贵也要用,用不用国产和爱国没关系,自己家人健康先管好


星象五行


你先要第一时间控制咬人的狗,然后保管好当时打疫苗的包装和针管,经手人,然后自费想办法证明疫苗无效,接下来再谈责任,什么都证明清楚了才会有机构受理,这样子下来胜算就有10%了,因为此前没有这样的索赔先例,估计胜算5%,很不错了,最后记得找律师,估计费用没多少,自己垫着吧,万一你属于5%幸运的,那祝贺你了,继续等两年吧,被告肯定申诉重审,死者不能入土为安,耗的你精疲力尽再说。我懒得讲了,反正记住,凡是怕认真,哪怕倾家荡产你也要坚持下去✊,精神支持你。


夜静思001


狗的主人也有责任。同时也看受害人在被咬伤市是不是有过失。这是第一个责任划分。

第二个死亡最关键,这是受害人与医生,医院或者诊所,和生产厂家的责任划分。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证明出死亡和假疫苗有因果关系!这是非常难证明的,但是这也决定了民事赔偿取得的数额。

如果厂家生产的是假疫苗,拿同时厂家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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