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教育局要求海泉學校全面整改所有違規行爲

關於對新絳縣海泉學校違規宣傳高考成績初中組織選拔性考試等行為的通報

運教基函〔2018〕137號

各縣(市、區)教科(育)局,市直中小學:

近日,新絳縣海泉學校無視《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堅持正確導向規範高考成績發佈和相關宣傳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和高考成績排名”的通知》的規定,無視市教育局關於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在我市及臨汾等地多次違規進行高考成績宣傳活動,並通過媒體大肆報道;該校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剛剛結束,就違規高收費招收部分高中借讀生;在初一招生過程中違規組織選拔性考試等,嚴重違反了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十項嚴禁”紀律,違反了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新絳縣海泉學校在全市強力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的情況下,玷汙了運城教育風清氣正的良好形象,影響極其惡劣。為嚴肅紀律,經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對新絳縣海泉學校的違規行為作出如下處理:

1.責令海泉學校立即停止違規進行的高(中)考宣傳工作,立即清退所有違規招收的借讀生,立即退還所有違規收取的借讀費,並做好相關學生及家長的解釋和善後工作。

2.責令海泉學校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對學校所有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將停止其2019年普通高中和初中招生工作。

3.取消海泉學校2018年所有關於集體和個人的評優、評模資格,並在全市範圍進行通報批評。海泉學校董事長、校長要向縣、市教育部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4.鑑於新絳縣教科局在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過程中,對轄區內海泉學校的多次違規行為管理不力,導致海泉學校違規辦學行為愈演愈烈,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市教育局決定對新絳縣教科局予以全市通報批評,責令新絳縣教科局向市教育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5.市教育局對海泉學校的處罰措施,新絳縣教科局要全權負責落實到位,同時協助該校做好有關善後工作。希望各縣(市、區)教科(育)局和學校引以為戒,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關於中小學招生、高(中)考宣傳工作、嚴禁違規補課等有關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以實際行動維護全市教育系統的良好形象,為教育強市的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運城市教育局

2018年8月9日

運城教育局要求海泉學校全面整改所有違規行為

運城教育局要求海泉學校全面整改所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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