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金网科普:政府购买服务知多少

6月26日,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多方面的内容,比如主体、购买服务清单以及禁止购买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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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政府购买服务是什么,它又具有怎样的特性呢?今天微金网给大家带来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科普知识。

所谓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在以往,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都是根据政府职能来确定的,并且要遵循购买的规则,大方向上是为了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完善机制体制。

这次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有那些?财政部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表示,实践当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存在泛化倾向,一些地方出现政府部门“超范围”购买服务问题,本该需要政府部门自己完成的工作,也交给社会力量去做。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或用工,背离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初衷,也加剧了财政金融和人事管理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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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次征求意见稿在明确了可购买服务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禁止购买服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范围。禁止购买的内容包括: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和工程;服务与工程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的政府变化还表现在一、明确了各级的政府的行政机关是购买服务的主体,其他的机关和单位也可以参照使用购买服务。二、强调了购买服务的范围必须必须是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的。三、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体组织是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也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对此进行了明确。四、删除了原来的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事项的相关条款,以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进行了概括性论述。五、再次强调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原则上只能签一年,最长的不能超过三年。六、严禁工程、或者是服务和工程打包的项目以及融资行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采购。七、细化了信息公开以及信用记录的共享原则,强化了绩效评价,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绩效评价与服务费用挂钩。最后,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采购方式的增加了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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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进行划分,确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适用范围。微金网负责人表示,这是自2017年以来又一次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调整,对比上一年,今年的范围划分更加明确,重点也非常明晰,这将对这个社会的技术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带来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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