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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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

近日,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区市《“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利用两天时间,邀请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涉宗干部讲“政策和规定”,专家学者讲“法规和历史”,高僧大德讲“戒律和佛学阐释”宣讲教育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培训会。寺管会(专职特派员)负责人、干部宣讲员、僧尼宣讲员以及统战部(宗教办)、民宗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宣讲培训会,受教僧尼265人次。

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

堆龙德庆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堆龙德庆区宗教领域“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宣讲团团长普布斯曲向僧尼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各级党委利寺惠僧政策和吴英杰书记、旦科常委讲话精神。整个内容围绕引导广大僧尼要秉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新时代的伟大建设和火热实践,在爱国守法、遵规守戒、增进修为、服务社会上作贡献、当模范,争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精进学识勤学苦修、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作为发挥作用的先进僧尼作了生动详实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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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教师次旦玉珍向僧尼宣讲《宪法》及国家历史和加强民族团结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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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宗局局长朗杰次成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解读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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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宗教领域活动宣讲团成员占堆(僧人)宣讲教规教义、寺规戒律以及学修品德有关内容。

(文图由区委统战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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